理想汽車九天就壞,因法規滯後無法退換,怎能讓用戶吞下這苦果?

2024-07-08 18:50:20    編輯: robot
導讀 7月7日,1818黃金眼節目稱,杭州一位消費者購买了一輛落地價26萬的理想L6,提車九天後就出現了問題。理想官方檢測後表示需要更換電機,車主覺着心裏膈應,提出了退換車的要求,但被理想官方一口拒絕。 ...

7月7日,1818黃金眼節目稱,杭州一位消費者購买了一輛落地價26萬的理想L6,提車九天後就出現了問題。理想官方檢測後表示需要更換電機,車主覺着心裏膈應,提出了退換車的要求,但被理想官方一口拒絕。

車主要求退換車是人之常情。26萬的車,开了九天就要換電機,換誰都難以接受。

那么理想汽車官方爲什么能理直氣壯地拒絕退換車呢?理由也很直接:車主的情況不符合浙江省“三包”退換車規定。

浙江省的“三包規定”,主要來源於兩條法律條文。

  1. 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的第27條稱,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开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裏程3000公裏之內,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开裂、燃油泄漏、安全裝置失效、車輛自燃或者因其他質量問題引起車輛失控,或者發動機、變速箱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有權要求整車退換。

但這個規定是在2017年5月1日頒布,當時新能源汽車尚未興起,相關規定只是針對燃油車,而燃油車是沒有電機的,因此“更換電機”並不在三包規定之內。

2,2022年1月1日1起施行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20條,家用汽車因爲發動機、變速器、蓄電池、驅動電機的主要零部件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進行更換。

這條規定是把新能源汽車給囊括了進去,但需要注意的是,電機出現問題只能更換電機,而不是“整車退換”。

也就是說,這名車主因爲電機出了問題而要求整車退換,目前階段是“於法無據”,這也是理想官方持強硬態度的主要原因。

事情本身並不復雜,車主的訴求和理想的立場都沒有問題。但這件事情揭示出了兩個比較關鍵的話題,一是浙江省的新能源汽車相關法律法規並不健全;二是部分新能源廠商不知道如何在“缺法可依”的情況下對消費者施以“法外柔情”。

2017年5月1日頒布實施的三包規定沒有涉及到“電機”這一新能源汽車專屬零部件,但實際上,2017年中國新能源汽車銷量已經達到了77.7萬輛,同比增長53.3%。但這個規定卻依然無視新能源汽車,只對燃油車進行了規定。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明文規定,電機出現問題時只能更換而不能退換整車。這其實同樣存在滯後性。燃油車在三包期內出現發動機等大件的故障,是可以要求退換車的。但是到了電車這裏,條例反而不能推而廣之同等適用了。

在燃油車時代,廠商因爲質量問題而給車主退換車的情況並不少見。2019年,西安某奔馳4S店女車主爬上車頂維權的“奔馳漏油事件”就是其中之一,最終奔馳汽車官方爲車主提供了全新的奔馳汽車。

而在新能源汽車上,這樣的事情還非常少見。比如理想汽車在第一時間內的強硬態度,把話題推上了熱搜,說明理想這樣的造車新勢力雖然把流量看作是核心競爭力,但在一些涉及到利益的具體問題上,還是缺乏一些真誠且必要的應對手段。

電機九天出故障,這個問題嚴重不嚴重呢?

當然嚴重,但到底有多么嚴重呢?似乎也沒有那么誇張。

理想汽車2023年銷量達到37.6萬輛,最近兩個月加在一起賣了將近8萬輛,沒有出現大規模的質量問題,電機9天就壞,應該是屬於個例。就像理想汽車產品线負責人老湯哥Tango說的那樣:火箭都能發射失敗,有啥工業品敢說100%沒有故障?每個公司爲啥都有售後部門,不就是因爲只要是工業品就會有故障率嗎?

言之鑿鑿,話糙理不糙。

但是就像那句俗語說的,XX的灰塵落在個人頭上,就是一座山。

現在就是理想的灰塵碰巧落在了這位顧客頭上。顧客覺着太寸了,理想板着臉安慰它,目前無法可依,而且工業品本來就有壞的幾率。

理想的做法絕對是合法的,只是顯得有些無情。其實從數據來看,理想的電機故障率並不高,沒幾個用戶遇到這種情況,在正常的三包規定之外,滿足用戶的退換車需求,又有多大的事呢?

說到底,理想還是舍不得這份錢去暖暖用戶的心。

現在理想汽車在退換車這個問題上扯皮,拿着有滯後性的三包規定說事兒把自己推上了熱搜,實際上是得不償失的。

把這種熱搜摁下去的成本估計至少要十倍於給顧客換車。理想汽車還是沒想明白一件事兒:所謂“潑天的流量”,從來都是雙刃劍。

理想L6這起事件,會給那些潛在的消費者造成什么影響呢?

消費者會仔細查一下三包規定嗎?會跟廠商站在一起嗎?當然不會,消費者天然就是一條战线的,他們沒有精力沒能力去閱讀規定,但卻希望自己的車出現同樣問題時,也能享受退換車服務。

想象一下,這件事情僵持下去,會出現什么結果呢?

大家從此記住了“理想汽車九天就壞電機”。即便日後再宣布爲車主退換車,消費者也會認爲“理想是迫於輿論壓力”,不得不這么做。

這就是網絡流量的本來面目,它能把一個品牌捧上天,也能把簡單的問題復雜化,破鼓萬人捶。

這起事件最終如何收場,我們還不得而知,但無論是理想汽車,還是整個新能源汽車行業,看上去都亟待補課,法律法規要同步健全起來,廠商對消費者的訴求也要認真對待,只有這樣,才能進入真正的新能源時代。

2024年6月份,國內新能源汽車滲透率已經超過50%,不能再讓我們的消費者缺法可依,成爲“無奈且沉默的大多數”了。

新能源汽車時代飄過的一粒灰,它就是一粒灰,不能也不應該成爲消費者頭上的一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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