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貨就找,貨拉拉”“拉貨、搬家、運東西”,在不少加盟“貨拉拉”平台的司機的車輛上,可以看到類似廣告車貼。近日,“貨拉拉”平台的司機廖師傅向記者投訴,自己車輛被要求必須張貼貨拉拉平台廣告標識,且因未按時上傳貼有廣告的車輛照片,被平台扣除200元保證金。
紅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司機被貨拉拉要求張貼車身廣告,否則將被罰的情況已在多地發生。在記者的調查走訪中,有多名受訪司機表示,不貼平台標識或未上傳相應車輛照片,還將被停止派單。
律師認爲,根據法律規定,車主是否有義務在車身張貼廣告,需要以車主與貨拉拉平台籤訂的協議內容爲依據,如果協議約定車主有義務張貼規範廣告,車主需履行相應義務;否則,平台無權要求張貼。
▲廖師傅車輛的車身廣告司機反映:
未能按要求上傳車身廣告照片,被貨拉拉扣罰200元
4月7日,貨拉拉平台司機廖師傅向12345熱线投訴稱,他因未及時在平台上傳貼有貨拉拉廣告的車輛照片,而被平台扣除200元保證金。
“我去年加入了貨拉拉平台,車是我自己的。”廖師傅告訴記者,2023年11月,他偶然了解到,如果加入貨拉拉成爲平台上的司機,就能得到平台派單,並可參加活動獲得獎勵。抱着試試看的心態,廖師傅开始與平台工作人員溝通,後加入了貨拉拉平台,成爲一名平台注冊司機。
記者看到,2023年12月13日,微信名爲“車貼小助手”的工作人員與廖師傅的聊天截圖中顯示,廖師傅表示沒看到貨拉拉車身廣告的合同內容,該工作人員回復:“那個不重要。”接着,廖師傅表示:“說一下有什么義務和權益。”得到的回復是:“需要拍車貼照片的時候,拍了就是,每個月下發廣告費都會提前通知的。”
在接受記者詢問時,廖師傅表示,當初參加張貼車身廣告活動時,他並沒有和貨拉拉籤訂任何合同,只是在微信上被對方告知,只需要每月上傳帶有廣告的車輛照片,就可在首月獲得150元,並在之後每月獲得100元的獎勵。在今年3月,由於廖師傅未能及時按要求上傳車身廣告照片,後被貨拉拉平台扣罰200元。最終,在相關部門的幫助下,廖師傅被扣罰的200元被退還。
▲廖師傅在微信上被告知參加張貼車身廣告活動在注冊平台司機過程中,勾選的電子版協議中有相關內容嗎?記者以司機身份注冊平台司機,發現需要勾選的協議包括《隱私協議》《軟件使用信息服務協議》,記者查看兩份協議的電子版內容後,未看到任何與張貼車身廣告相關的條款。記者添加與廖師傅聊天的“車貼小助手”微信,並以記者身份詢問對方是否與廖師傅籤訂過相關合同或協議,但截至發稿前對方未就此做出回復。
▲電子版協議中未看到任何與張貼車身廣告相關的條款(部分截圖)記者在成都隨機採訪了部分貨拉拉司機。“(是)強制性的,如果不貼接不了單。”在玉林路口,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貨拉拉司機告訴記者,在加入貨拉拉司機團隊之初,即被要求繳納保證金。如司機未按時上傳貼有車身廣告的車輛照片,或拒絕張貼車身廣告,則會被扣除200元保證金,並不再被貨拉拉平台派單。對於相關獎勵,該司機表示,“以前有獎勵,現在沒有收到過。”這名司機表示,他已經忘記是多久前开始沒有獎勵的。一名正在等待裝貨的貨拉拉司機告訴記者,“車身廣告是必須要貼的,現在也沒有得到獎勵了。”
記者梳理發現,類似情況曾被媒體多次曝光。例如,2021年,廣州貨拉拉司機林軍(化名)的貨車被貨拉拉公司要求噴塗“貨拉拉”標識處理。擔心被交警罰款以及影響接其他平台的訂單,其拒絕噴塗標識後,被公司從繳納給平台的1000元保證金中扣除200元。
2021年,貨拉拉司機劉師傅也有相同被扣罰保證金200元的遭遇,其因上傳車貼照片不符合要求而導致審核不通過,不僅被扣保證金,每接一個訂單還會產生一筆“車貼減扣”的費用。
▲網友貼出的關於車貼抽查的短信貨拉拉平台回復:
司機需張貼平台廣告,獎勵僅發放一個合同周期
4月9日,就以上情況,記者以注冊司機爲由咨詢貨拉拉客服人員。該客服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加入平台的師傅需要統一貼廣告車貼,其目的是讓用戶感覺司機更具“專業性”。
其同時表示,車貼有助於讓更多客戶認識平台,同時有助於師傅表明自己是貨拉拉平台司機的身份,獲得用車客戶的信任。“可以理解爲,車貼會令更多的客戶認識貨拉拉,從而爲平台帶來更多的訂單,進而爲司機師傅們帶來更多的收入。”至於不貼是否會如司機所言影響派單?對方則未回答。
當記者詢問加入貨拉拉成爲司機是否必須在車身張貼廣告時,該客服人員回復:“需要貼車貼。”客服人員還表示,對貼車貼的司機會有車貼獎勵,但對於全身車貼的獎勵僅發放一個合同周期,之後不再發放。記者追問合同周期時長是多久,該客服人員先回復:“6個月”,後改口稱“一個合同周期爲一年”。
記者亮明身份,詢問客服人員貨拉拉是否存在強制要求司機張貼車身廣告的情況。客服人員表示,需要記者留下自己的身份信息、手機號碼以及參與投訴的司機師傅相關信息,稱“會有業務人員回復電話。”但截至發稿前,貨拉拉平台並未回復任何信息及電話。
車輛上張貼車貼是否會違反交通法規?客服人員回復,正常車貼粘貼只要不超出車身面積的三分之一,均屬於合規範圍。如果確實被交警以“影響行駛安全”爲由罰款,司機可以帶上罰款單據,到貨拉拉在當地的分公司申請相應補償。記者反復詢問,客服人員始終未明確回復補償金額是否有統一標准,是部分補償或全額補償。
▲貨拉拉相關車身廣告律師:主要看平台與司機是否籤訂協議約定
交管:張貼廣告超過車身三分之一須備案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郭剛律師認爲,根據法律規定,車主是否有義務在車身張貼廣告,需要以車主與貨拉拉平台籤訂的協議內容爲依據,如果協議約定車主有義務張貼規範廣告,車主需履行相應義務。否則,平台無權要求張貼。
郭剛提醒,張貼廣告的尺寸、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不得影響安全駕駛。公司要求車主張貼不規範廣告的行爲本身違法,車主因此遭受相關部門處罰的,有權向公司進行索賠;公司因車主不按規定張貼違規廣告進而扣除押金,並限制派單的行爲更是嚴重缺乏法律依據。
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副主任陳逢逢認爲:“主要看貨拉拉與司機對貨車的管理、運營、收益等是如何約定的。”陳逢逢表示,如果雙方約定了貨拉拉對貨車車身等附屬部分有管理權限,同時司機可以獲取相應的收益或對收益雙方均有分配權,那么司機應服從貨拉拉對車身的管理,司機應貼車身廣告;否則,貨拉拉無權要求司機貼車身廣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駛。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也提醒廣大司機,在車身張貼廣告,其面積超過車身的三分之一且未去車管所備案的,或廣告遮擋車窗玻璃的,均按照擅自改變車身顏色處理,具體處罰視情況而定。
紅星新聞記者 胡謙 實習生 曾令沛 攝影報道
編輯 陳怡西
標題:貨拉拉司機不貼車身廣告就要扣錢、停單?律師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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