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經濟部 10 日完成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二期選商收件作業,已有六個開發團隊,八個風場親送申請案,分別來自台灣本土、歐洲、美洲等地開發業者。 開發團隊有沃旭能源、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風睿...
經濟部 10 日完成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二期選商收件作業,已有六個開發團隊,八個風場親送申請案,分別來自台灣本土、歐洲、美洲等地開發業者。
開發團隊有沃旭能源、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風睿能源、科理歐(Corio)、森崴能源、德能(英華威)六個開發團隊,總計提出八個風場競爭總裝置容量 3GW,最多獲配 900MW 加上 100MW 彈性容量。
西班牙電力集團伊比德羅拉(Iberdrola)、本土開發商台亞風能、韋能能源(VENA)則不參與。
近年來過內外離岸風電不好過,面臨高通貨膨脹、高利率環境,提升離岸風電開發成本之外,離岸風電第三期區塊開發也不再採用台電 20 年躉購費率,以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售電給國內企業。據悉 3-2 期決標也可能會延到 7 月,整體將往後延一年。
經濟部說明,台灣累積風場開發推動經驗及各界寶貴意見,區塊開發第二期選選商在制度上新增包括產業關聯項目自選、加大風場可開發容量、給予一年的併網彈性、履約保證金可分批繳納等機制,持續完善選商制度,以吸引國內外優秀開發商投入離岸風電開發。
對於國際原物料上漲、融資成本提高等外在環境下,經濟部積極與開發商溝通交換意見,務實探討解決方案,提供更多合理且具彈性作法,並秉持合理、合法精神,提供更友善的開發環境,完備台灣離岸風電投資環境。
台灣過去在疫情、俄烏戰爭等外在環境考驗下,持續推動離岸風電建設,目前風電設置容量已達 2.33GW,為全球少數離岸風電突破 2GW 的國家。本次區塊開發選商亦面臨建置成本飆升的嚴峻挑戰,但經濟部考量台灣企業為因應國際減碳的趨勢,有大量綠電需求,離岸風電開發勢在必行,故在兼顧能源轉型、國內產業發展及淨零減碳的目標下,努力排除困難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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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離岸風電 3-2 選商截標,六業者八風場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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