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申辯!金力泰虛構“15億黃金貿易”被罰200萬

2024-01-06 19:01:51    編輯: 野馬財經
導讀 投資者索賠跟上了! 作者 | 於婞 編輯丨武麗娟 來源 | 野馬財經 主營工業塗料的金力泰(300225.SZ)“虛構約15億元黃金貿易業務”一事塵埃落定 。 2024年1月4日,金力泰收到上海證監...


投資者索賠跟上了!

作者 | 於婞

編輯丨武麗娟

來源 | 野馬財經

主營工業塗料的金力泰(300225.SZ)“虛構約15億元黃金貿易業務”一事塵埃落定 。


2024年1月4日,金力泰收到上海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明確指出,金力泰成立全資子公司參與浙江運發主導的虛構“黃金貿易業務”。業務以貿易爲名,實質爲資金融通業務,金力泰子公司與上遊供應商、下遊客戶籤訂購銷合同,上下遊實際均由浙江運發指定相關物流、資金形成閉環,金力泰實業實際只履行墊資義務,賺取資金使用費


事實上,在2023年12月5日晚間,金力泰就公告收到了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彼時金力泰及相關人員在聽證會中還給出陳述、申辯意見。金力泰方面表示:“金力泰沒有惡意造假,不知曉存在循環貿易情況。”


同時,包括公司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袁翔等人在內的所有涉及的主管人員皆提及了“對黃金貿易業務背後可能存在的循環貿易情況不知情”這樣的說法。


不過對於金力泰的相關申辯意見,上海證監局認爲,多個事實綜合認定金力泰知悉黃金貿易業務實際情況,並無不妥,因此對金力泰的陳述申辯意見不予採納。而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證據不足以證明已經勤勉盡責, 因此對袁翔等人的陳述申辯意見不予採納


上海證監局決定對金力泰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對袁翔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時任金力泰副總經理嚴家華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時任金力泰董事景總法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祕書湯洋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對時任金力泰財務總監隋靜媛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


截至1月5日收盤,金力泰報9.68元/股,跌2.91%,總市值46.02億元。



虛構的15億“黃金貿易業務”


事情要追溯到2020年5月,金力泰成立全資子公司金力泰實業,主要以开展金屬制品銷售業務爲主。


此後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的一年多時間,金力泰實業與下遊客戶累計訂立41份黃金銷售合同,交易的貨品爲1KG/個、Au9999的定制金條,合同金額總計15.09億元


同時,金力泰實業還與浙江運發等上遊供應商訂立了41份黃金採購合同,合同金額總計14.85億元


通過上下遊轉手,金力泰實業可以賺取差價2400萬元。


實際上,與金力泰實業籤署採購和銷售合同的上下遊公司,都是由浙江運發指定的,相關物流、資金也形成閉環。也就是說,金力泰實業實際上並未真正參與黃金貿易,只在這起黃金貿易中履行墊資義務,賺取資金使用費。而貿易的幕後主導是它的上遊供應商浙江運發


但其母公司金力泰並未披露參與“黃金貿易業務”的真實情況,而是將上述“黃金貿易業務”涉及的相關黃金制品計入存貨,由此導致金力泰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涉嫌虛增2021年末存貨2.58億元,佔2021年末歸屬淨資產的28.32%。


此外,金力泰將上述業務形成的購銷差額計入收入,不符合會計核算的要求及收入確認的條件,導致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涉嫌虛增2022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1038.99萬元,佔2022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的6.11%。


然而2022年3月,金力泰監事會主席王薇提出辭職並發表《辭職信》,提出2020年,其在監事會正常履職的過程中,監事會受到幹擾,監事會作出的有關履職的決議沒有得到披露。2021年,在公司監事候選人推舉過程中,監事會正常履行職權也受到幹擾。


這起虛構“黃金貿易業務”一事終於露出了冰山一角。


後續監管部門就黃金貿易相關事項進行過多次問詢,直到2023年2月3日,金力泰公告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12月5日,隨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披露,這一虛構“黃金貿易業務”才被公之於衆。



2020年5月起,公司股價曾經大漲,並在2021年2月摸到了24.97元/股的歷史高點。不過隨後股價又开始回落,尤其是2022年間,一年市值縮水64.33%。


金力泰表示,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且經公司初步測算,若追溯調整公司相應報告期的財務報表,上述事項未對公司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的歸屬淨利潤產生影響,即影響額爲0元


但這並不意味着公司就可以忽視虛構黃金貿易的影響。


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羅建欣律師還表示,依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最新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監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關於信息披露的規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爲虛假陳述。賠償範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


羅建欣律師指出,2022年5月5日後至2023年2月3日期間买入金力泰股票,且在2023年2月3日及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索賠條件最終以法院認定爲准。


“主導者”浙江運發


金力泰作爲一家工業塗料公司,業務範圍並不包括黃金等貴金屬的貿易。其子公司金力泰實業,也是在這起虛構“黃金貿易業務”开展之前緊急成立的。


而據金力泰實業2020和2021年度報告顯示,公司的主營業務活動就是“金屬制品銷售”。


不過隨着事情敗露,公司隨即停止了這一業務,並在2023年6月由“上海金力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更名爲“上海金力泰智能設備制造有限公司”。業務範圍也變更爲“智能基礎制造裝備制造”等。


不過據金力泰回復投資者稱,金力泰實業暫時沒有太多具體的業務。


實際上,從公司披露的信息來看,真正從事黃金貿易的“幕後大佬”是浙江運發。據“證券時報·e公司”報道,金力泰與浙江運發結緣於一次“表彰員工的紀念徽章”的制作,浙江運發承接了金力泰的這項需求,此後兩公司也就有了聯系。


浙江運發是一家貴金屬文創產品的制造商,曾參與過2008年北京奧運會獎牌掛鉤制作、2010年上海世博會貴金屬禮品制作、2023年春節聯歡晚會紀念徽章設計生產等。


由於公司性質,浙江運發對黃金的需求量較大,但採購黃金必須現款,等下遊客戶回款又需要時間,因此浙江運發在資金壓力之下,找到了金力泰來“代买”黃金,並通過指定的上下遊差價給予金力泰實業一定的收益。而這一墊資的年化收益率在2021年上半年達8.25%。


受共同利益的驅使,雙方一拍即合。



不過“墊資”也有風險,按照合同,下遊客戶只需要預付銷售合同金額的5%,金力泰實業卻需要向上遊供應商預付100%採購款,交付完成後,下遊客戶再向金力泰實業支付剩余的95%尾款。


然而這場2021年7月就結束的交易,直到2022年一季度才收齊尾款,金力泰曾在公告中稱,這導致金力泰承擔遲滯增加的成本費用及由此產生的業務風險。而金力泰將這次的延期歸結爲了疫情影響。


但浙江運發對“證券時報·e公司”表示,上述相關業務已經終結,金力泰實業的款項及收益均按時足額收回。除此之外,浙江運發沒有其他的黃金貿易業務。


80後“新老板”進軍資本市場?


事實上,浙江運發的“觸角”並非只伸到了金力泰這一家上市公司。雖不在資本市場,但資本市場常常流傳浙江運發的傳說。


如在新三板掛牌的匯通金科(833631.NQ),愛企查顯示,其第二大股東就是浙江運發背後的浙江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運發集團”),持股比例12.33%。


來源:愛企查


另外,浙江運發的身影還出現在深市創業板IPO公司卡恩文化的前五大客戶之中。


有意思的是,在剛與卡恩文化合作的2020年,浙江運發向其採購金鋌、銀鋌、“金牛抱財”手串等文創工藝品,卡恩文化對浙江運發的銷售佔比爲8.42%,但對其應收账款余額佔比達到14.83%,還計提了28.29萬元的壞账准備金額。


不過最終卡恩文化在2021年7月撤回了IPO申請,並未成功上市。


作爲國內頭部貴金屬文創產品的設計方、生產商和銷售商,浙江運發的早已不甘於只是“影響”上市公司。2022年10月,浙江運發在公司介紹中提到,運發集團2021年至2025年战略聚焦時期,董事會开啓第一個五年計劃,深耕大文創行業,持續擴大貴金屬工藝品市場份額的同時打造多元IP矩陣,並計劃在國內A股主板上市


官網介紹,浙江運發前身是成立於1995年的上虞珠寶飾品廠,在2001年更名爲“上虞市運發珠寶實業有限公司”,由集體所有制轉制爲股份制有限公司。並在2012年增資擴股,升格並更名爲“浙江運發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不過據據前任董事長俞支援編寫的圖書《運發之路》,公司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50年。



在浙江運發蒸蒸日上之時,時任總經理俞輝逐作爲傳承人,漸接棒了董事長俞支援的位置,成爲如今浙江運發的掌舵人。


俞輝1983年出生,已到不惑之年。他2005年畢業於浙江大學經濟管理系,後又取得了同濟大學EMBA學位。


在浙江運發官網,俞輝手捧一本中國最早的醫學典籍《黃帝內經》,並在寄語中提到,如今已經有越來越多的業內知名機構和大型渠道商與運發攜手,未來,運發也將與更多國內外優秀品牌开展合作。


主導上市公司金力泰虛構“黃金貿易業務”的浙江運發,在80後“新老板”的帶領下,是否會以遵紀守法、遵守規則的形象在資本市場亮相?評論區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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