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學習經驗還是打擦邊球?學生直播不能跑偏了

2023-12-11 18:51:05    編輯: robot
導讀   本報記者張守坤   前不久,河南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大三學生李昊(化名)在實習期間通宵直播近9小時猝死一事引發社會熱議。   公开資料顯示,從10月15日至11月10日,短短25天李昊進行了89場...

  本報記者張守坤

  前不久,河南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大三學生李昊(化名)在實習期間通宵直播近9小時猝死一事引發社會熱議。

  公开資料顯示,從10月15日至11月10日,短短25天李昊進行了89場直播。11月5日前,其直播時間大多集中在上午10點至晚上7點;11月5日後,直播开始“跨夜”,大多數從晚上9點左右开始,直至次日早上6點左右結束。

  爲什么李昊如此拼命直播?根據相關報道公开的其與公司籤署的《主播及公會合作協議》,主播每月保底收入3000元,但要求开播有效時長達到每月240小時、开播有效天數達到每月26天、主播上傳短視頻每月15條。這意味着,想要賺取底薪,每天至少要直播8小時。

  這一事件將學生直播現象拽入輿論旋渦。《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在各直播平台,打着“學生”名號進行直播的人不在少數,其中不乏一些社會人士將自己包裝成學生做直播賺錢;直播內容良莠不齊,有的分享學習經驗、表演傳統文化,有的則打擦邊直播低俗內容;還有些學生想抓住風口躍躍欲試,卻在實踐過程中遭遇騙局。

  有些“學生主播”不是學生

  記者近日觀看數十場直播發現,有不少大學生在直播間助農銷貨、分享學習經驗、表演傳統文化等。比如出生於江西贛州、正在武漢讀大三的周曉東因爲自家生產臍橙,便和同學一起返鄉直播賣橙子,爲家鄉農產品代言,創下“一天銷完3000斤橙子”的業績。還有一些大學生在直播間曬錄取通知書、學生證等,爲母校招生貢獻力量。

  不過也有一些大學生因不注意直播時間、地點、內容而備受吐槽。

  記者在社交平台看到,有多名網友分享自己的直播經歷,有些是直播自己在課堂上的學習,有些是偷錄老師講課,有人直播自己上課睡覺,還有人晚上在寢室直播。評論區留言對這些行爲褒貶不一,有網友抱怨:“室友每天晚上直播,吵死了,我也和她說過希望聲音小一點,人家每次都不耐煩地答應一下,然後繼續播”“我覺得在寢室直播就是不合適啊,但是想不到什么嚴肅有效的理由讓她不直播”……

  今年9月,來自廣西柳州某大學的黃老師注意到,她上課時有學生在直播授課,發現時已經直播了快20分鐘。黃老師查看直播動態後發現只有20多人觀看,也沒有拍到自己,於是就口頭警告了該同學,要求其以後不要在課堂上直播。“之前沒遇到這種事情,不知道該怎么處理,只要以後她別在上課時直播就行。”

  值得注意的是,記者調查發現,一些直播間在標題區打着“大學生直播”,但主播並不一定是學生。這些直播間的內容覆蓋面很廣泛,有“跳舞”的,有“整活”的,還有“賣貨”的。有網友說,這些內容只要一刷到,就會被推薦個不停。

  一位從事直播運營工作的人士透露,部分直播账號明面上是個人運作,實則背後都有公司。公司賺錢主要有兩種方式,“女大學生”“大學生”只是個標籤,都是用來包裝主播增加人氣的,有人氣才能有更多禮物和收益。“一些擦邊內容容易獲得禮物,但也容易被封號,不過封號了再換一個就行。現實中,有不少非大學生打着大學生的旗號去直播賺錢;還有公司利用大學生涉世未深、容易相信別人的心理和直播合同漏洞,用低廉的價格讓大學生替公司打工,一旦大學生不想幹了,往往面臨高昂的違約金。”

  在長期關注直播領域的北京瀛和(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曉怡看來,如果不是大學生,卻用大學生名義進行直播,可能涉及虛假宣傳和欺詐的問題。

  “主播在沒有認證真正身份的情況下聲稱自己是大學生,可能會誤導觀衆並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涉及違反廣告法、消保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直播平台也應當加強對主播的身份審核和管理,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王曉怡說。

  部分直播內容打擦邊球

  12月6日晚上8點多,記者打开某社交平台發現,一個標題爲“大學生賺點生活費”的直播間內,一名女生在和觀衆聊天,背景似學校寢室,其主頁寫着“在校大學生”。

  記者觀看一會兒發現,評論彈幕多出言不遜帶有調戲成分,但主播對此並未在意,反而積極搭話。比如有評論說“學生穿那么少可以嗎”,主播則說“不可以嗎,我還有更露的沒穿。”之後便是各種要觀衆刷禮物。

  在同樣以寢室爲背景的另一個直播間,彈幕一直在慫恿主播“換個別的衣服”“我相信你有可以看大白腿的衣服”。主播對此回應稱,“室友還在,我主頁有很多露腿視頻,你們可以看”。

  12月7日晚上9點多,記者在另一個直播平台看到,有多個直播間封面以“大學生”爲關鍵詞,標語充滿性暗示。其中至少有3個直播間以“九宮格”形式(九名主播連线),其中一名主播領頭(主頁寫着麥上小姐姐全部大學生),分別介紹剩下8名主播,聊天刷禮物到達一定價值就可以开啓跳舞專場,還可以和主播連线。記者看到,在“榜二”刷了1000元禮物後,一名主播便換上凸顯身材的衣服开始跳舞。

  此外,記者還看到多名以“大學生”爲頭銜的女主播,主頁和直播間明示送指定禮物就可以加微信,之後可以私聊,到時候“你想做什么都行”。

  今年10月,針對“網易CC”直播平台多個账號主播在直播過程中存在言行低俗、打色情擦邊球等問題,國家網信辦指導廣東省網信辦依法約談相關平台負責人,責令“網易CC”暫停“舞蹈”版塊信息更新7日,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2月1日,有短視頻直播平台發布嚴厲打擊色情低俗擦邊內容的處置公示,針對低俗PK懲罰、以低俗內容誘導消費或表演低俗團播等違規內容持續巡查,自今年7月以來,平台通過識別攔截和事後排查,共處罰涉及色情低俗行爲的账號超過200萬個,對存在嚴重違規的33萬個账號回收了直播權限,其中無限期回收直播使用權限接近11萬個。

  學生主播權益難以保障

  記者注意到,招聘主播崗位的公司不在少數,“有保底薪資+禮物提成,在播新人主播每周收入幾百元至幾千元不等,穩定直播後更多不封頂”“最快的結算周期,最好的推薦資源,最專業最正規的培訓,不用擔心沒有粉絲,我們公司會提供流量及推薦,直播中的問題都會及時回復”……這樣誘人的崗位條件吸引了不少學生加入,殊不知一不小心便掉進坑裏。

  “千萬別進公會,好公會少之又少,大多數都是用好條件引誘你籤協議,开播之後就是放養,還吸你的血,找各種理由不發保底工資。”

  提起自己做主播的經歷,安徽省合肥市大二學生王蓓(化名)十分後悔。她告訴記者,當時自己想找兼職,正好在招聘平台刷到了某傳媒公司的招聘崗位。對方宣稱全程免費、專業培訓、不收取任何費用,具有豐富的平台資源,這樣的條件一下就把她吸引住了。

  “運營知道我是大學生後,就讓我立人設、博眼球,告訴我單‘大學生’這個標籤就能輕輕松松月入過萬元。當時說讓我加入他們的公會,每月底薪5000元,禮物收益經平台抽成後,我佔八成他們二成,一個月播100小時,時間讓我自己安排,如果播不完提前說就沒問題。”王蓓說,本以爲能夠賺到學費,沒想到一個月白忙活了。

  “公司沒有給我提供說好的任何幫助,我只能拿我自己只有幾百粉絲的账號一點點开始,結果他們說我收的禮物不到5000元不能發底薪。我中間本想請假,結果他們說播不到時間同樣不會發底薪。很多事情都和最开始約定的不一樣。”王蓓說,看清他們的真面目後,她申請退會,最後一分錢工資也沒拿到。

  今年7月,一起大學生與文化公司的違約糾紛曾引發關注:大學生小宇相貌俊朗且有想當藝人的想法,2020年8月,他籤約了上海一家文化公司,約定小宇作爲文化公司專屬藝人,並規定了演藝活動標准,包括短視頻配合錄制時長、直播配合時長等要求。後因小宇需上學多次缺席拍攝任務,雙方發生矛盾,文化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小宇繼續履行合同、賠償違約金900萬元。此案經過一審二審,法院最終判決小宇支付文化公司違約金50萬元。

  “關於大學生與直播公司籤約,是否構成僱傭關系或實習關系,通常取決於他們籤訂的具體合同類型以及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在法律上,僱傭關系和實習關系的認定標准是不同的,一般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比如對工作時間、地點和方式的控制;僱傭關系中的薪酬通常是固定或基於小時計算的,而合作分成關系則往往以收入比例爲基礎;如果是僱傭關系,僱主通常要承擔工作過程中產生的風險;而在合作關系中,風險可能更多地由雙方共同承擔。”王曉怡說。

  王曉怡認爲,接連發生的大學生直播糾紛事件,也暴露出大學生主播權益保障存在多項短板,比如法律意識淡薄,很多大學生主播可能對相關法律法規並不了解,在籤訂合同時忽視自己的權益保障;勞動強度及心理壓力大,長時間連續直播可能導致身心疲憊,甚至危及健康,但一些大學生爲了獲得更高的收入可能會忽視這些風險;此外,主播可能面臨網絡上的負面評論和人身攻擊,同時也存在個人隱私被泄露的風險。

  正確引導加強法治教育

  對於學生直播行爲應該如何規範?又該如何保障學生主播權益?

  在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看來,大學生當主播並非違法行爲。根據規定,直播需要實名認證,主播必須年滿18周歲;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账號注冊服務時,需對其身份信息進行身份驗證,並徵得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同意。也就是說,只要年齡符合要求,當主播並沒有什么問題,現在很多學校也將運營短視頻账號當作實訓。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馬麗紅律師認爲,大學生雖然是成年人,但也是在校學生,還沒有走向社會,應該對這個群體予以更高層次的保護,並對其直播行爲進行嚴格規範。大學生已是獨立的民事行爲能力人,應對自己的行爲承擔法律責任,直播不能超越法律界限,也不能違背公序良俗。

  “首先,直播不能不分時間、地點和場合,更不能將他人隨意入鏡,否則可能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權和隱私權。學校對於宿舍有行政管理權,但在宿舍空間裏,對於居住的學生來說,屬於私密空間,應受隱私權保護,直播不應影響他人休息和獲得安寧的權利。其次,打擦邊球這種行爲違反了網絡治理規範,一旦被認定爲傳播色情信息,就可能會因傳播淫穢信息而承擔法律責任。大學生一旦有了被處罰記錄,未來就業和事業發展就會受到很大的影響,應謹慎爲之。”馬麗紅說。

  馬麗紅建議,高校應承擔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責任,應通過各種形式宣講法律規定,並對直播的時間、地點和方式作出指導性規範,通過制定合理的社區規則,爲直播行爲劃出清晰的邊界,同時引導學生多進行正能量的內容創作,提升學生運用新媒體的能力,也有益於正向價值觀的傳播。平台應強化自身的監管責任,加強內容審核,淨化互聯網社區生態。對於違規和打擦邊球的內容應及時採取刪除等措施,對於違規账號應及時關停或封號,以維護健康向上的大學生直播環境。有關部門也應加強監管,對於大學生直播亂象採取積極的治理手段,從管理層面予以規範引導。

  “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也要積極發揮作用,推動網絡直播行業建立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的機制,實現健康有序發展。”王曉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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