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選包裝費不能下單 线上商超購物強收包裝費合理嗎

2024-04-29 18:50:54    編輯: robot
導讀   “我就买一桶醬油,醬油本身也有把手,爲什么非要我支付一元錢環保包裝費?”前不久,北京朝陽的王先生想在某商超App上买一桶醬油,發現在結账時出現了包裝費選項,而且不選擇包裝費選項就不能下單。   ...

  “我就买一桶醬油,醬油本身也有把手,爲什么非要我支付一元錢環保包裝費?”前不久,北京朝陽的王先生想在某商超App上买一桶醬油,發現在結账時出現了包裝費選項,而且不選擇包裝費選項就不能下單。

  王先生經常在該商超App买東西,之前都是一次性購买不少東西,被收包裝費也沒有太在意。現在就买一桶醬油也收,他覺得平台是在“宰客”,侵犯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採訪發現,不少线上商超都存在收取包裝費的情況,而一些消費者對此並不認可,認爲存在收費標准模糊,收費沒有明顯提示,甚至強制收費等問題。

  在受訪專家看來,线上商超調整自身經營策略收取一定包裝費可以理解,但必須明碼標價。實踐中存在包裝費標准不統一、未充分保障消費者選擇權等問題。經營者應充分聽取消費者意見,結合實際情況設定經營策略,在平衡利潤和成本的同時關注消費者的感受,把是否需要包裝袋的選擇權還給消費者。

  商家被指“收費隨意”

  標准不統一令人困惑

  按照王先生的提示,記者進入該商超App嘗試購买相關商品發現,下單時,袋裝米面、食用油等商品不顯示需要包裝費,而選擇獨立包裝的醬油時,卻出現了包裝費選項,不選擇就不能下單。

  記者致電該商超App客服,描述了所遇到的情況。客服解釋說:“對於像油這樣的商品來說,它的包裝通常比較大,可以直接提取。但對於像醬油這樣的小件商品來說,可能需要額外的包裝袋來裝載,因此會收取包裝費。”

  記者表示一桶醬油有把手,手拎着就行,不需要包裝袋。客服回應,無法更改线上的包裝費選項,但可以爲記者申請一張兩元的優惠券,相當於減免了包裝費。

  在記者進一步咨詢包裝費收取標准時,客服稱,一般情況下,在线上下訂單時大部分商品都需要支付包裝費;存在一些特殊商品,它們可能因爲自身已有包裝而不需要支付額外的包裝費用。客服也承認由於缺乏統一標准,消費者在購买過程中難免會產生疑惑。他們無法在平台上修改此類選項,但可以提供優惠券,以便在下次訂單時抵扣包裝費用。

  不僅這家商超App,在另一家生鮮類App上同樣存在類似的情況:消費者到付款界面時發現還有包裝費,而且必須選擇包裝費才能下單。

  還有受訪消費者反映:在不同平台下單有的收包裝費有的不收。比如在某商超App上購买一袋大米,不需要支付包裝費,但如果通過某外賣平台下單上述商超同款大米,則必須支付1.2元的包裝費。

  “买什么東西、买多少,需要支付包裝費?买一堆東西和一件東西都支付一樣的包裝費,合理嗎?”北京西城的趙女士說,一些线上商超、外賣平台的包裝費收得不明不白,非常隨意。

  限塑目的不在於收費

  簡單粗暴收費不可取

  據公开報道,有线上商超對收取包裝費作出回應:依據國家“限塑令”等相關政策要求,使用了生物可降解塑料袋,並對包裝材料適當收費。

  但一些消費者對這一說法並不买账。家住北京朝陽的牛先生經常在线上商超購物,他說,企業如果是爲了配合“限塑令”,那么應該想方設法讓消費者減少購买塑料袋,而不是一刀切,“不支付包裝費就买不了其商品,這是借‘限塑令’爲名向消費者收費”。

  在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祕書長陳音江看來,根據國家“限塑令”,商家應該積極倡導環保理念,採用環保材料來包裝商品,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商家應該不斷改進技術,提升服務標准,盡量採用環保的包裝袋,而不是僅僅通過增加收費來應對環保要求。

  “如果商家僅僅通過增加包裝費用,而沒有採取實質性措施減少塑料制品的使用量,那么這種做法明顯是不合理的。”陳音江說,這既不能有效遵守“限塑令”,也不能真正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

  江蘇省消保委曾於1月10日發文表示,經營者可以探索降低塑料購物袋使用頻率的銷售策略,而非簡單粗暴地統一收費。“限塑令”的最終目的不在於收費,而是通過收費減少塑料購物袋的使用頻率,引導消費者自發形成綠色消費習慣,從而降低塑料產品對環境的不利影響。

  “线下購物時,袋子可买可不买,沒人強迫,但线上商超卻強制性收費,既然是爲了環保才收費,我將袋子完好保存並歸還,支持環保,爲何不能退費呢?”有網友提出。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消費者保護法研究中心主任蘇號朋認爲,這種做法顯然是不合適的,“當外賣小哥將商品送到消費者手中時,包裝袋的功能已實現,消費者也享受到了合同的履行效果。因此,將包裝袋歸還給外賣小哥並拒絕支付包裝費的做法在法律上是不受保護的”。

  應基於商品屬性判斷

  合理收費保障選擇權

  針對包裝費問題,受訪專家普遍表示,有的平台在前期發展過程中,爲吸引消費者,不收取包裝費,當經營成本或供求關系發生變化時,適當收取一定包裝費用可以理解,但關鍵是收費要合理,而且要保障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蘇號朋認爲,法律上並未對包裝費之類費用作出具體限制,因此從法律上說,商超可以將包裝費用作爲單獨收費項目,且有市場定價權。但根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中規定,如果要收取費用,必須明碼標價。

  “明碼標價的核心在於經營者必須在銷售或服務過程中公开、透明地標示所有費用。如果在未明確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收取任何費用,或者通過誤導性的價格展示進行欺詐,都將構成違法行爲。”蘇號朋說,线上超市在提供包裝服務時,應在商品頁面上明確標示包裝費用,而不是在消費者結算時才突然提出,這種做法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也違反了明碼標價的規定。

  他建議,應該在商品頁面上提供包裝袋的詳細信息,包括圖片、尺寸和材質等,以便消費者作出知情的選擇。此外,經營者還應提供不同大小和類型的包裝袋選項,以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求。這不僅有助於消費者作出合理的消費決策,同時也保障了市場的公平競爭。

  陳音江也提出,經營者收取一定的包裝費是可以理解的,但前提是要公平合理,要基於商品包裝的必要性和實際成本考量。同時商家也要充分聽取消費者的意見,提供多種包裝選擇,讓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和偏好進行自主選擇,從而提升消費體驗。只有這樣,才能獲得雙贏效果:消費者獲得良好的消費體驗,才會再次光顧;經營者有了更多回頭客,才能獲得更好的發展。

  “收取包裝費應當基於商品屬性進行合理判斷。對於不同類型的商品,其包裝需求可能不同。比如對於生鮮類商品,如果不進行適當的包裝可能會影響品質,因此包裝是必要的,但不應過度包裝,企業需要根據商品屬性和實際需求來合理選擇包裝方式。”陳音江說。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呼籲,由於外賣或者超市外送多是送貨上門,可以優化倉儲和配送環節,採用能循環使用的包裝,進行環保配送。例如,可以使用布袋等環保材料配送,待商品送貨上門後再由配送人員帶回包裝袋等。

  “怎么平衡利潤和成本,同時關注消費者的心理感受,是商家需要不斷思考研究的問題。”中國商業聯合會專家委員會委員、北京國際商貿中心研究基地首席專家賴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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