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誠美材再召開董事會!何昭陽:獲兩席獨董支持

2024-04-25 10:26:00    編輯: 姚 惠茹
導讀 偏光板大廠誠美材經營權之爭延燒,預計今日再召開董事會,雖然董事長何昭陽有接到開會通知,但何昭陽不接受,並出具獨立董事劉韋廷、張祖恩聯合聲明,強調獲得 2 席獨董支持,更稱董事會召集程序違法、召集實體...


偏光板大廠誠美材經營權之爭延燒,預計今日再召開董事會,雖然董事長何昭陽有接到開會通知,但何昭陽不接受,並出具獨立董事劉韋廷、張祖恩聯合聲明,強調獲得 2 席獨董支持,更稱董事會召集程序違法、召集實體無理由,視開董事會為兒戲。

何昭陽聲明表示,按公司法第 203 條之 1 規定,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過半數董事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長召集董事會,而前項請求提出後15日內,董事長不為召開時,過半數董事得自行召集。

何昭陽指出,董事宋妍儀、甘錦地、黃江煌、林億彰所稱今年 4 月 8 日請求董事長召開董事會,但誠美材已在 4 月 23 日召開董事會,以上董事有簽到出席,並無董事長不為召集董事會情形,這 4 位董事所召集董事會不符合公司法第 203 條規定,董事會召集程序違法,自始無效。

何朝陽說明,這 4 位董事在 4 月 23 日透過誠美材寄發給各該董事開會通知,表明 4 月 25 日召開的董事會,其召集案三項議案,包括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人案、解任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限制案、股東常會預備主席人選為董事宋妍儀案。

何朝陽認為,提案內容均經 4 位董事強行 4 月 23 日董事會中提出,並擅自將提案一的董事提名名單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強調 4 位董事豈能一邊主張其等提名名單已經提出,並公告公開資訊觀測站,另一方面又主張要召開董事會審議同一份董事提名名單,其主張反覆,毫無理由。

何朝陽強調,4 月 23 日已召開董事會,並經全體董事出席,完成開會程序,而這 4 位董事竟稱董事長不為召開,並在 4 月 23 日董事會甫結束後,又將在 4 月 25 日召開董事會,討論已經公告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董事名單,顯將公司治理當作兒戲,無視廣大股東權益,應嚴重譴責。

獨董劉韋廷隨後發表聲明表示,本人與家人在海外旅遊 ,並不了解誠美材董事會議狀況,本人就公司董事會議均委託張祖恩獨立董事出席,並未如與董事長何昭陽發表聯合聲明,因此藉由公司發言系統,特此說明與澄清。

(首圖來源:誠美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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