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韓國 LG 電子於 2014 年對台灣 LCD 面板廠友達、瀚宇彩晶提請損害賠償告訴,指控兩間公司壟斷、操控 LCD價格。韓國法院週一(27 日)做出一審判決,友達及彩晶須賠償 LG 電子與 6 間...
韓國 LG 電子於 2014 年對台灣 LCD 面板廠友達、瀚宇彩晶提請損害賠償告訴,指控兩間公司壟斷、操控 LCD價格。韓國法院週一(27 日)做出一審判決,友達及彩晶須賠償 LG 電子與 6 間海外法人機構約 328 億韓圜(約新台幣 7.9 億元)。對此,友達及彩晶回應將會提出上訴。
根據韓聯社報導,韓國法院判決友達需賠償 LG 電子與 6 間海外法人機構291 億韓圜、彩晶須賠償 37 億 9 千萬韓圜,如果加上遲延利息,賠償金額分別為 535 億韓圜與 69 億 7 千萬韓圜。
韓聯社稱,友達及彩晶遭指控 2001-2006 年違反公平交易法,涉嫌壟斷產品並且操控液晶面板價格,LG 電子因此在 2014 年提告友達及彩晶。
對此,友達強調,此案為 2006 年已結束的 LCD 反托拉斯案之衍生民事訴訟案,自 2014 年原告提起告訴至今,已持續進行多年。公司後續將採取適當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提出上訴。公司依據會計原則持續合理估計相關負債準備;對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彩晶則表示,公司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將於收到後持續上訴。判賠金額約 69.7 億韓圜,此事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首圖來源:科技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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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LG 控台廠壟斷韓法院判賠近 8 億,友達、彩晶擬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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