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被控濫用廣告主導地位,歐盟擬要求拆分廣告業務

2023-06-15 11:24:00    編輯: 陳 冠榮
導讀 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對 Google 及其廣告業務正式提出反托拉斯控訴,在初步調查中,委員會認為 Google 濫用其在數位廣告市場的主導地位,一旦未來被判違反反托拉...


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對 Google 及其廣告業務正式提出反托拉斯控訴,在初步調查中,委員會認為 Google 濫用其在數位廣告市場的主導地位,一旦未來被判違反反托拉斯法,拆分廣告業務可能是唯一的補救辦法。

歐盟委員會已將調查內容通知 Google,14 日發表的認為該公司扭曲廣告技術(AdTech)產業的競爭情況,涉嫌違反歐盟的反托拉斯法。

「委員會擔心 Google 涉有故意行為,目的是為 AdX(Ad Exchange,Google 的廣告交易平台)提供競爭優勢,並可能排擠競爭對手的廣告交易平台,這將強化 AdX 在廣告技術供應鏈中的核心作用,以及 Google 對其服務收取高額費用的能力」,歐盟委員會負責競爭政策的執行副主席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透過聲明強調。

「Google 在整個廣告技術價值鏈中無處不在,正如我們所見,它在賣方和買方皆佔有主導地位,以鞏固自家的廣告交易平台」,維斯塔格在記者會上回覆記者提問,「當你在看網路時,你會發現 Google 的存在是其他競爭者都無法比擬的。」

這項控訴聲明是歐盟委員會調查最重要的一步,但不預斷結果。接下來 Google 有機會做出書面答覆並要求舉行聽證會,之後委員會將裁決該公司是否違反反托拉斯法。

一旦被判有罪,歐盟監管機構不僅可對 Google 處以全球營業額 10% 的罰款,並要求對廣告業務結構進行改革,將對該公司主要營收來源造成重大打擊。Google 的廣告業務佔全年營收 80% 左右,光在 2022 全年,廣告收入就高達約 2,250 億美元(約台幣 6.9 兆元)。

. controls both sides of the market: sell & buy. We are concerned that it may have abused its dominance to favour its own platform. If confirmed, this is illegal. might require Google to divest part of its services.

— Margrethe Vestager (@vestager)

▲ 維斯塔格說明 Google 在廣告賣方和買方皆佔有主導地位。

Google 全球廣告副總裁丹泰勒(Dan Taylor)隨後發出表示,該公司不同意歐盟委員會的看法,並稱數位廣告是個「競爭激烈的產業」。

「我們的廣告技術工具幫助網站和 App 內容提供資金,使各種規模的企業能夠有效吸引新客戶」,丹泰勒表示,「委員會的調查集中在我們廣告業務其中狹隘的一部分,這並不新奇。我們不同意委員會的看法,我們將做出相應的回應。」

廣告業務是 Google 主要的收入來源,然而歐盟正瞄準 Google 的賺錢機器,並建議拆分廣告業務可能才會解決競爭問題,Google 如何調整和回應將是後續觀察重點。

(首圖來源:shutterstock)

延伸閱讀:



關鍵字: , , , ,


標題:Google 被控濫用廣告主導地位,歐盟擬要求拆分廣告業務

地址:https://www.utechfun.com/post/225409.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