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違規使用引發火災 責任如何劃分?

2024-03-31 18:50:22    編輯: robot
導讀   本報記者 張雪泓   電動自行車在違規停放、充電或改裝、更換鋰電池等不當使用情況下,極易發生起火和爆炸。電動自行車爲何不能“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責任該如何劃分?   物...

  本報記者 張雪泓

  電動自行車在違規停放、充電或改裝、更換鋰電池等不當使用情況下,極易發生起火和爆炸。電動自行車爲何不能“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責任該如何劃分?

  物業未盡管理義務應擔責

  調查顯示,電動自行車火災致人員傷亡的,90%是因爲停放在門廳、過道等部位。

  北京市西城區消防救援支隊火調技術處副處長耿軍龍介紹,電動自行車火災多在充電過程中發生,起火後燃燒迅速,難以撲救。一旦發生在室內,會嚴重威脅人身安全。電動自行車部件起火也會產生大量有毒煙氣,導致窒息死亡。無論是電動自行車還是電池,都不可進樓入戶。

  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對檢查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並組織清理;對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而在現實中,部分物業公司並未及時制止違規停放和充電行爲,或未向相關部門及時報告、協助處理;一些社區和消防人員也面臨“舉證難、罰不動”的窘境。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法官陳曦告訴《法治日報》記者,物業公司作爲小區消防責任人,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築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

  陳曦說,生活中,許多居民長期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公共樓梯間內,甚至私接弱電箱內電源充電。此時,物業公司應採取相應措施,如制止將電池帶入電梯、將電動自行車停進樓道等違規停放、充電行爲,並對管理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築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日常維護管理。同時,對於電動自行車車棚等易產生火災的地點須安裝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對弱電箱進行上鎖,盡到消防安全防範義務。否則,在火災事故發生時,物業公司應對損害結果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電池起火引發火災責任要釐清

  2月22日,北京市通州區一高層住宅小區27樓起火。經查,火災爲該層住戶私自將電動自行車電池拎回家中客廳充電時突發故障所致。因過失引起火災,當事人被行政拘留。

  很多火災案件中查明的起火點爲電動自行車的電池箱。那么,由電池起火引發火災造成人員受傷的,責任應該由誰承擔?

  陳曦介紹,電池生產商和銷售商的生產銷售行爲是面向公衆且以營利爲目的的,如果不能確保產品質量的安全可靠和經營行爲的規範嚴謹,將帶來重大安全隱患。我國民法典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因此,如果涉案電池的生產商和銷售商不能證明自身生產或銷售的電池屬於合法合規合格的產品,則應承擔火災損害的賠償責任。

  那么,室內放置電動自行車造成失火,行爲人也要擔責嗎?陳曦告訴記者,根據我國消防法,電動自行車失火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此處失火中的過失一般是指行爲人應當負注意義務,但因爲疏忽大意或者過於自信而未盡到相應的注意義務。

  值得注意的是,違規充電的行爲人需承擔相應責任,而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導致引起助燃、加大火勢的,視過錯程度也可能承擔相應責任。即使是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公共充電棚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也應對自己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情況盡到注意義務,及時發現並排除車輛故障及安全隱患,否則導致火災發生,致使他人人身財物受損,也需視過錯程度承擔相應責任。

  改裝車輛引發嚴重火災恐擔刑責

  造成火災的原因多種多樣,不僅包括違規停放、違規充電,違規改裝也可能使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安全標准從而引發火災,上述行爲均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陳曦介紹,在朝陽法院以往審理的案件中,有行爲人購买明知違規改裝的電動自行車,最後引發火災事故,以失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我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陳曦告訴記者,過失致使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造成較大社會危害的,行爲人可能承擔拘役、有期徒刑等刑事責任。如果行爲被認定爲故意放火,還可能承擔無期徒刑乃至死刑。因此,除對停放和充電盡到合理注意義務之外,電動自行車經營者、所有者和使用者不得對電動自行車進行非法改裝,如改裝或者改動電動機,使其超過原車出廠設置的額定功率;改動或者拆除限速裝置、腳踏騎行設備;加裝蓄電池或者更換不符合原車出廠設置額定電壓的蓄電池等。否則,可能會導致電動自行車安全性不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從而引發火災。

  此外,陳曦介紹,銷售違規改裝的電動自行車,可能會被追究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消費者也不可購买明知違規改裝的電動自行車,否則如果引發火災,亦需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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