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新疆通報了兩家旅行社惡意“甩團”,導致數百遊客滯留的情況,並提到兩家旅行社實際是同一批人員負責具體業務。昨天,一名涉事旅行社的前員工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當時她就職的旅行社會發布“全網最低”的團費,有時跨省旅遊團費只要98元。遊客交了首筆團費後,旅行社除了會帶去購物賺回扣,還會用多種理由讓遊客“補交團費”,甩客也是以此迫使遊客多付錢的手段之一。
“甩團“致270名遊客滯留
旅行社去年10月就曾被通報
新疆文旅廳5月22日通報稱,今年4月中旬以來,全疆發生多起旅行社惡意“甩團”事件,造成烏魯木齊、昌吉、吐魯番等地270名遊客滯留。
通報顯示,此次事件系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因遊客購物未達預期,在行程中拒絕履行合同,授意導遊或全陪“甩團”造成。
通報中多次提到了一個名爲徐丹丹的人。一方面,徐丹丹是熊樂國際旅行社負責人,另一方面徐丹丹還曾爲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提供相關文件材料並支付代辦公司注冊的費用。新疆文旅廳表示,目前已經能夠基本確定,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實際爲同一批人員負責具體業務。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去年7月新疆文旅廳就曾通報過和徐丹丹有關的旅行社甩團情況,當時也涉及數百遊客。
徐丹丹是誰?她又爲什么要惡意甩團,導致如此多的遊客滯留呢?
用“極低價”團費吸引遊客
此後要求繼續“補交團費”
“她就是用極爲低價的團費吸引人交報名費,然後再想辦法進一步要錢。”一名曾在徐丹丹經營的旅行社工作的前員工告訴北青報記者,她在兩三年前到一家徐丹丹开設的旅行社工作,很快她就發現,旅行社开出的旅行團費驚人地低,“可以說,整個旅行圈子裏,你都找不到更低的團費了。比如從中國東部某省到中國西部某省旅遊,團費只收98元,其他的旅行團價格也會低到199元、398元等。雖然這樣的團費連旅行往返的成本都難以覆蓋,仍會吸引一些人來報名。”這名前員工回憶說,一旦遊客交了團費,旅行社就會用各種理由要遊客進一步補交團費,不少遊客因爲已經交過首筆團費,爲了成團不得不繼續交錢。遊客就算提出退款也會被旅行社用各種理由拒絕。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這樣的套路在近日新疆旅行社甩團的案件中故伎重施。通報顯示,本次涉案部分旅行社發布新疆旅遊產品宣傳最低1980元/18天且买一送一,平均每名遊客18天喫住遊團費不足千元(實際成本在4000元以上)。在其中一起甩客事件中,徐丹丹安排遊客抵達新疆後,以喀納斯天氣惡劣爲由要求每名遊客補交800元,遭到遊客拒絕,隨後旅行團被甩。
此外,安排遊客購物以獲取回扣也是前員工提到的旅行社牟利方式之一。而這一點也在此次新疆文旅廳的通報中得到了印證,今年4月16日,熊樂國際旅行社接待的一個上海出發旅行團就因爲團隊消費不足,在烏魯木齊被甩團。
前員工坦言,之所以出現甩團的情況,或許就是旅行社試圖以這種方式逼迫遊客多交錢、多購物。有時遊客雖然交了報名費,但旅行社並不會及時安排交通、住宿,直到最後時刻才臨時安排,這就導致旅遊條件無法得到保障。2022年新疆文旅廳發布的通報顯示,37名甘肅遊客到新疆旅遊,導遊、車輛均爲徐丹丹委派或聯系,但因後續行程徐丹丹未向導遊支付團費,致使遊客出現了滯留。
另有一名曾經與徐丹丹合作過的旅行社負責人稱,此前他組織遊客到海南旅遊,由徐丹丹方面負責接待。他此前和遊客等各方面約好,該次旅行爲純玩團,在海南後可以自行安排遊玩。但遊客到達海南後,徐丹丹要求遊客必須參團去購物,否則不提供住宿,“遊客對此表示了不滿,也向我進行了投訴。”這名負責人說。
海南合作同行“喫瓜落兒”
供應商稱被拖欠票款近3年
“我們入職時,徐丹丹給我們發了工作的手機,很多時候我們處理的工作就是應付供應商的催債。”徐丹丹的前員工表示,低價團的受害者除了遊客之外,還包括了部分服務供應商。
一家旅遊票務公司負責人柳先生向北青報記者介紹,2020年8月,他爲徐丹丹在深圳經營的一家旅行社供應過團隊火車票,墊付了8000多元票款,但直到現在仍有7000多元款項沒有付清。當時徐丹丹曾以購买火車票的旅行團賠錢,客戶不付款爲由拖延,最後更是用車票是員工購买的,讓柳先生找員工要錢的理由拒絕支付票款。
不得已,柳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北青報記者獲取的判決書顯示,法院判決徐丹丹當時在深圳經營的旅行社支付票款和相應的利息。但公开資料顯示,該旅行社在2022年破產清算,公示書顯示該旅行社還拖欠了多名員工應付工資與應付經濟補償金。
名下多家分公司無經營許可
公安及綜合執法局介入調查
在上文中深圳這家旅行社工作過的一名前員工坦言,入職後她發現,該旅行社根本沒有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新疆文旅廳通報顯示,徐丹丹負責的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持有《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但因爲多次存在惡意“甩團”行爲,已被海口市停止了海南省旅遊電子行程系統的使用,公司也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目前,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全國範圍內設立分公司14家,無一家分公司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同樣也沒有經營旅行社的業務資質。
目前,新疆集中辦案組通過掌握的證據資料,已對兩家涉案旅行社立案調查。由於涉案金額巨大、牽涉遊客人數衆多,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集中辦案組已將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案件线索移交其注冊地海南省相關部門,擬將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經營罪移交公安機關受理。
北青報記者從海南海口市當地的旅遊部門獲悉,關於新疆反映的熊樂國際旅行社的情況,當地綜合執法局已介入處理。
標題:兩旅行社惡意“甩團”致數百遊客滯留新疆,前員工揭祕營銷套路
地址:https://www.utechfun.com/post/217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