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預計在 15 日召開,為了推動公民電廠,太陽能普及小屋頂、增加裝設誘因,環團認為,目前的躉購需要增加 10kW 以下之級距、每度電躉購費率訂為至 6 元以上,並同時簡化申設流程及饋線優先,能讓光電的設置普及小屋頂。
目前針對屋頂型的躉購費率最小級距為 1~20kW,然而根據數據統計,許多民宅屋頂可施作光電的空間,多落於 10kW以下,目前推動公民電廠的實際經驗來看,所設置的案場也多落於10kW以下。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鄭泰鈞表示,日前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 12-1 條的子法草案,雖預計 1,000 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增建、改建建物,需強制加裝一定比例的太陽光電,然而根據內政部近五年核發使照的資料,1,000 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物僅佔全國建物總數約 6%,300 平方公尺以下(約 90 坪)等家戶型建物卻佔約 82%,為因應未來屋頂光電的趨勢,避免地面光電爭議,更該重視小型屋頂向民間普及再生能源的機會。
目前屋頂光電子法草案所訂定的 1,000 平方公尺,不僅無法涵蓋到多數民眾的生活空間,更讓再生能源拒多數民眾於千裏之外。依目前草案內容,擬每 20 平方公尺增設 1kW 的太陽光電,故若裝設 10kW 以下,建物面積約為 200 平方公尺以下,即約 60 坪。
而依據購置住宅貸款統計資訊指出,截至 2023年 Q2 為止,住宅類建物平均面積約為 160 平方公尺(約 50 坪),扣除遮陰、雜項設施等空間因素後,實際可施作的空間更小,這意味著多數民眾的居住空間多半為面積不大的建物,光電設置量雖必然小於 10KW ,卻是政府推廣再生能源,避免未來光電爭議的最佳場所。
有限責任嘉義縣大林公民電廠生產合作社監事主席江志弘表示,2019 年嘉義明華社區成立公民電廠至今,已有 33 個案場,其中 2/3 的案場都是 10kW 以下的小案場,最小的是 6.2 kW 。他表示,以嘉義透天厝的屋頂扣除遮陰等因素,剩餘可設置屋頂光電的空間大多在 10~20 坪,相當於 7~8kW,若以採用高效能的太陽能板,最多可設置約 9kW。
江志弘表示,藉由屋頂光電設置於一般家戶,讓多數人都可以參與,收益也能與民眾共享。不過現況是,10kW 以下的微型案場要付出的行政、人力等成本較高,通常會被一般系統商捨棄。
他認為,10kW以下的微型案場,應該要有躉購費率 6 元/度以上的政策支持,才能將綠能的益處共享給社區。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資深主任吳心萍表示,10kW 以下的微型電廠相較於 20、30kW 以上的案場,需要付出的成本相對高,因小案場建置也要付出相同的固定成本,諸如吊車、工資、行政費用、太陽能板運費等。分攤到每 kW 的施作成本約至少高出 3,000~5,000 元。
許多社區型的公民電廠,也常常是使用社區的小屋頂,但 1kW 的設置費用可能就要近 6~7 萬,若納入維運及行政成本、每年需負擔 10% 的租金,則成本更高。因此提升躉購費率來支持小屋頂,是相當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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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善用小屋頂鼓勵全民參與綠能,環團呼籲太陽能躉購費率 6 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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