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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溫津貼落實不到位,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國家法律規範層面缺少明確的低溫津貼規定。關於低溫保護的規則主要存在於地方性法規以及文件中,且爲數不多。這也導致企業對於低溫津貼的關注度較低,支付意識不強。
“只聽說過高溫津貼,還有低溫津貼嗎?”被問到有無低溫津貼時,北京環衛工李明很驚訝。她問了工友們,都表示不清楚這項津貼。
入冬以來,大風降溫接踵而至,這給戶外勞動者的工作帶來不小挑战。
低溫津貼是用人單位給予低溫作業勞動者的勞動津貼。2021年1月,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聯合發文,指導企業對嚴寒天氣作業勞動者給予適當崗位津貼。
不過,低溫津貼落實情況不盡如人意。連日來,記者採訪了近20名環衛工、快遞員、外賣配送員等戶外勞動者,大部分受訪者表示沒有聽說過更沒有拿到過低溫津貼。
低溫津貼爲何年年呼籲仍年年“遇冷”?記者對此展开調查採訪。
“聽過,但從未收到過低溫津貼”
“我現在幹活,戴一雙棉手套再加一雙皮手套。一天下來,棉手套溼了幹,幹了又溼,但如果只戴皮手套,不保暖,手很容易凍僵。”李明說,工作10多年來,她每年冬天都會用爛兩雙手套、穿壞兩雙鞋子,“冬天比夏天難受多了,夏天偶爾還能找個樹蔭避暑,冬天,只要在室外,到哪兒都是冷風颼颼。”
“大風還不算什么,下雪後化雪那幾天才是最冷的,有時小腿以下都凍僵了。”快遞員呂蒙是受訪者中少有的聽說過低溫津貼的人,“聽過,但從未收到過低溫津貼。”
與此同時,記者還採訪了吉林、山西、內蒙古、新疆等地區的戶外勞動者,僅少數受訪者表示“收到了低溫津貼”,其余受訪者均表示“不了解”。他們所在的地區,冬季平均氣溫在零下10攝氏度至零下20攝氏度。
根據國家標准《低溫作業分級》,工作地點平均氣溫等於或低於5攝氏度的作業,便屬於低溫作業。不過,對於低溫津貼如何發放,國家層面暫無明確標准,散見於各地的規定中。
例如,吉林省規定,每年1月、2月、12月,向連續作業4小時及以上的低溫戶外勞動者發放每月200元的低溫津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規定,每年12月至次年2月,爲室外作業的勞動者發放每月最低200元的低溫津貼;上海市環衛行業經過集體協商,建立了低溫津貼制度,從每年12月至次年2月,給一线環衛工發放低溫津貼,標准爲每人每月200元。
內蒙古自治區則規定,對於在零下25攝氏度及以下高寒天氣室外連續作業4小時及以上工作崗位的勞動者,應發高寒崗位津貼,每月230元。“只有在零下25攝氏度的環境下,連續工作4小時以上才可以領取低溫津貼。”不少勞動者認爲這一要求過於苛刻。
國家法律規範層面缺少明確規定
“低溫津貼落實不到位,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國家法律規範層面缺少明確的低溫津貼規定。關於低溫保護的規則,主要存在於地方性法規以及文件中,且爲數不多。”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沈建峰指出,2004年施行的《最低工資規定》只規定了計算最低工資時要扣除低溫津貼,但並未明確用人單位支付低溫津貼的義務。
沈建峰說:“總的來看,低溫津貼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並且在已有的規定中,法律效力位階低,難以設置法律責任,這也導致企業對於低溫津貼的關注度較低,支付意識不強。”
“用人單位在低溫津貼發放上的違規成本偏低,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其違規行爲。”北京金誠同達(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棟表示,目前,勞動監察部門對低溫津貼的監管力度較弱、處罰力度不足,大部分地方對於不按規定發放低溫津貼的單位,處理方式僅爲“責令整改”,用人單位僅面臨較輕的行政處罰或警告,甚至部分地方處罰標准並不明確。
當快遞員、外賣配送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被問及是否申請過低溫津貼時,他們有些疑惑:“找誰要補貼?要了,會給嗎?”
回顧近年來經手的勞動糾紛案件,楊棟表示,勞動者大多不會就沒有低溫津貼單獨維權,而是在打勞動維權官司時才提及這一問題。“許多勞動者並不清楚低溫津貼的標准,以及自己是否有權獲得。再者,低溫津貼的標准大多爲每月200元左右,三個月合計約600元,考慮到對工作的影響,勞動者會選擇舍棄低溫津貼而保工作。”楊棟說。
“單位每年都會發棉服、手套,這算低溫津貼嗎?”在山西省從事電工工作的宰紅斌問道。
沈建峰表示,津貼和物資兩者不可相互替代,發放御寒物資是用人單位應當盡到的義務,讓勞動者的勞動條件更加安全、舒適,但在改善勞動條件的同時,也要給勞動者必要的補償,提高勞動者的收入水平。
多管齊下,保障戶外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採訪中,多名戶外勞動者對低溫津貼知之甚少,甚至未曾聽說過。但記者同時了解到,部分單位通過提高收入來保障勞動者在低溫環境下作業享有的權益。
內蒙古森林預警建設技術員郭向民告訴記者,由於冬季工作條件艱苦,單位在找日結工時,开出的工資是夏季的1.5倍~2倍,最高能達到一天1000元,以此來補貼工人在零下20多攝氏度的極寒天氣中上塔作業。
吉林外賣配送員王文思表示,由於平台提供天氣補助,天氣越惡劣,他的收入就越高。從11月份起,他每單都有0.5元至0.8元的補助,如果遇上雪天,每單還會有1元天氣補助,每個月能拿到上千元補助。
不過,在不少地方,低溫津貼仍是“紙面福利”。對此,沈建峰表示,要進一步加強國家層面的制度建設,完善低溫津貼的發放條件和標准,倒逼用人單位轉變觀念。同時,可以通過集體協商,建立低溫天氣下的津貼制度。
“現在,不少工會驛站通過完善設備設施、配備物品,不斷優化功能,溫暖勞動者,這些做法值得大力推廣。”沈建峰說。
楊棟表示,如果勞動者認爲低溫津貼未得到落實,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由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責令改正,也可以尋求工會幫助。此外,勞動者還可以向市民熱线進行投訴,監督低溫津貼政策的執行。“只有多管齊下,才能更好地保障戶外勞動者的權益,讓他們在寒冷的冬日裏感受到溫暖和關懷。”(部分受訪者爲化名)
標題:低溫津貼爲何年年呼籲仍年年“遇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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