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餐供應的食物種類每天至少達到12種,每周至少25種;禁售高鹽、高糖、高脂食品以及酒精、碳酸類飲料;建立餐飲配送企業和勞務服務企業黑名單制度——溫州市教育局等部門近日出台關於提升中小學(幼兒園)食堂服務質量的《實施意見》,對中小學校(包括中職學校、普通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食堂進行規範化運營管理。
據《實施意見》,到2026年,除了鄉村小規模學校、山區偏遠學校或教學點,溫州將着力實現學校食堂自主經營全覆蓋;A級食堂數量佔25%以上,B級及以上動態保持100%;“智能陽光廚房”全覆蓋;學校食堂年盈虧額控制在年營業額3%內;創成100所營養健康教育特色學校,學校食堂專兼職公共營養師配備率、食品安全員配備率達100%。
《實施意見》要求具備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食堂原則上採用自營方式供餐,鼓勵自營方式供餐食堂將勞務服務外包,按程序承包給優質運營商,探索建立勞務服務質量獎懲機制。建立餐飲配送企業和勞務服務企業黑名單制度,將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師生評價差的企業列入“黑名單”,取消下一年度餐飲配送競標資格。食堂結余款(含歷年)專項用於改善學生夥食和彌補上年度虧損等,不得以實物等任何方式發放教職工福利或獎金,不得用於購置食堂固定資產和非食堂經營服務方面的支出。
選餐上,中小學及幼兒園食堂將推廣個性餐服務,實現學生和家長自主在线選餐、刷臉取餐。鼓勵有條件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ABC套餐自主選擇+添餐”模式,鼓勵有條件的高中實行“窗口選餐+特色風味餐等檔口+添餐”多模式供餐。
爲加強學生營養,《實施意見》要求學校配備有資質的專(兼)職營養指導人員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开展學生膳食營養監測;建立學生帶量食譜制定與公示制度;出台《溫州市學生營養餐指南》,明確學生餐每餐供應的食物要包括谷薯雜豆類、蔬菜水果類、水產畜禽蛋類、奶及大豆類等4類食物中的3類以上,食物種類每天至少12種,每周至少25種。
此外,溫州還將建立學校食品安全反饋制度,讓家長參與“採購監督+菜譜選擇+菜價制定+食材驗收+陪餐體驗”的全鏈條監管。
標題:溫州:中小學食堂每天至少提供12種食物,禁售高糖高脂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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