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日電 題:存量房貸利率的動態調整機制來了,你的房貸將有何變化
新華社記者任軍、吳雨
近年來,新老房貸利差不斷拉大,成爲借款人關注的熱點問題。自11月1日起,存量房貸利率迎來動態調整機制,正是爲了從制度層面推動解決這一問題。該機制主要從哪些方面着手完善存量房貸利率定價?又將對借款人帶來哪些影響?
想解決新老房貸利差拉大問題,首先要弄清楚導致利差拉大的關鍵點在哪裏。
目前,我國絕大部分房貸利率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爲定價基准加點形成。也就是說,房貸利率定價取決於兩方面:一個是每月對外公布一次的LPR,另一個是借款人和銀行籤訂合同時約定的加點幅度。
從LPR方面來看,盡管新老房貸的利率都會根據LPR調整而變化,但調整的時間不一樣。
新發放房貸往往以當時已公布的最新一期LPR作爲參考定價,而存量房貸則受制於合同約定的重定價日,只有到了重定價日才能調整。在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完善之前,借款人的重定價日一年只有一次。
2024年10月21日,5年期以上LPR下降25個基點至3.6%。如果借款人的重定價日是10月20日,那他的存量房貸利率要等到2025年10月20日才能根據當時LPR調整情況重新確定。而新發放的房貸利率,可能很快就享受到這25個基點降幅帶來的利好。
再從加點幅度來看,不論是新發放房貸還是存量房貸,加點幅度在合同期限內往往固定不變。
北京是目前仍有房貸利率下限的城市之一。去年12月,北京城六區首套房貸利率的最低加點是10個基點,今年6月則調整爲減45個基點。這意味着,6月新發放的房貸利率,僅加點幅度就較半年前下降了55個基點。
房貸合同期限普遍較長,大都是二三十年。固定的加點幅度無法反映借款人信用、市場供需等因素變化,一旦市場形勢發生轉變,容易造成新老房貸利差擴大。
據此,中國人民銀行9月29日發布公告,明確完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有關事宜。10月31日,多家銀行發布公告,進一步細化安排,主要從加點幅度調整和重定價周期調整兩個方面,對浮動利率定價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進行優化完善。
此次調整後,重定價周期將如何改變?
根據近日多家銀行發布的公告,自11月1日起,存量房貸借款人可與銀行協商,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新發放房貸借款人也可以自主選擇重定價周期。調整後的重定價周期可選擇3個月、6個月或12個月。而此前規定,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重定價周期最短爲1年。
山東濟南市民焦先生在2020年11月貸款購买了一套住房,合同約定的重定價日是1月1日。今年以來,5年期以上LPR已累計下行60個基點。按照之前規定,焦先生只能等到明年的1月1日才能享受到LPR下行帶來的利好。
但如果他將重定價周期調整爲3個月,則調整後的重定價日爲1月1日、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不用再苦等1年。1年可以調整4次,焦先生可以更早享受到每次“降息”帶來的紅利。
要注意的是,在LPR下行周期內,重定價周期越短,借款人可越快享受到利率下行帶來的利好;但在LPR上行周期內,借款人也將更早承受加息負擔。
多家銀行表示,同一筆貸款存續期內,客戶僅可申請調整1次。因此,借款人要綜合考慮自身情況審慎決策,用好這一次選擇權利。
11月1日動態調整機制落地後,加點幅度又將如何變化?
對於加點幅度調整,借款人並不陌生,很多人已在10月底享受了銀行批量調降利好。根據安排,絕大部分存量房貸利率調降至不低於LPR減30個基點,此次調整的就是加點幅度。
銀行主動批量調降存量房貸利率固然省事,但非長久之計,需要進一步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推出更加靈活的機制。
中國人民銀行給出的解決辦法是,當新老房貸利率偏離到一定幅度時,借款人可與銀行自主協商,變更加點幅度。
此次多家銀行明確,一旦新老房貸利率的加點幅度偏離高於30個基點,借款人就可以申請調整。
這成爲觸發調整的“門檻”,也是此次機制落地的關鍵之一。
要知道,如果偏離幅度過大,借款人心理有落差,可能增加提前還貸。如果偏離幅度過小,可能造成頻繁重置合同,給銀行業務辦理帶來更大壓力。
不過,這個偏離幅度不能簡單理解爲新老房貸利率之間的差距,而是要看借款人房貸利率的加點幅度,與全國新發放房貸利率平均加點幅度之間的差距。
如果借款人對房貸利率加點幅度並不清楚,可以通過手機銀行App或貸款經辦行查詢。
至於全國新發放房貸平均利率所對應的加點幅度,銀行也給出了計算方式,涉及央行公布的上季度全國新發放房貸平均利率,以及當季5年期以上LPR的均值。
例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官網最新公布的數據,三季度全國新發放個人房貸加權平均利率爲3.33%,而當季5年期以上LPR均值爲3.85%,對應的加點幅度爲3.33%減去3.85%,即減52個基點。
如果在此基礎上偏離30個基點以上,即房貸利率的加點幅度高於減22個基點時,借款人可與銀行協商,申請將加點幅度調降至減22個基點。
一旦達到調整“門檻”,借款人該如何申請調整?
多家銀行表示,從11月1日後,符合條件的借款人需要主動向銀行提出申請,銀行審批通過後才能進行調整。借款人可通過手機銀行、貸款經辦行等提出調整申請。
工行明確表示,將不晚於11月15日开始受理重定價周期調整申請,客戶可通過手機銀行“貸款-房貸重定價周期調整”欄目申請調整重定價周期。審核通過後,新的重定價周期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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