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明確“禁止融資买入證券用於償還融券負債”

2024-01-13 19:00:42    編輯: 國琪看市
導讀 防繞標套現!頭部券商明確“禁止融資买入證券用於償還融券負債” 下周一生效。有頭部券商發布了調整融資融券負債償還規則的通知。根據通知,公司決定禁止融資买入證券用於償還融券負債,即信用账戶中現券持倉少於...

防繞標套現!頭部券商明確“禁止融資买入證券用於償還融券負債” 下周一生效。有頭部券商發布了調整融資融券負債償還規則的通知。根據通知,公司決定禁止融資买入證券用於償還融券負債,即信用账戶中現券持倉少於融資合約數量時不允許現券還券。本次調整自2024年1月15日起生效。

對於其目的,前述通知表示,是爲加強風險管理,防範兩融業務風險。不過,據記者進一步了解,此舉是該券商爲了響應風險管理及繞標套現等不當交易的要求。“用融資买入的股票去還券,會只剩下融資負債與自由支配的現金,變相地達到了取現的目的,所以現在出了限制政策。”前述頭部券商的投資顧問向每經記者說道。

有業內人士對此認爲,與傳統業務相比,开展信用業務伴隨着較大的風險暴露,響應監管優化制度規則,促進兩融業務合規有序發展的號召,能夠有效預防風險事件突發對行業的衝擊。

什么是“兩融套現”?兩融套現是指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交易套取資金,以實現購买非標的證券(即“繞標”)或融資轉出信用账戶(即“融資”)等非正常交易目的。“兩融套現”本質上屬於投資者刻意規避監管、違背業務本源的行爲。

據悉,出於防範風險考慮,現行兩融業務規則對交易標的、資金用途均有明確限制,在交易標的上,兩融標的不得超出交易所規定的範圍;在資金用途上,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账戶內融資买入的證券所得價款,應先償還其融資欠款。

滬上某券商战略負責人告訴記者:“禁止融資买入證券用於償還融券負債,信用账戶中現券持倉少於融資合約數量時不允許現券還券,實際上是證券公司關於優化兩融業務管理的踐行,是爲了防止投資者利用融資买入證券償還融券負債方式進行不合理套現,規避公司股東繞道減持套利;同時,兩融業務准入門檻較高,一般投資者參與可能性小,補足兩融業務不正當套利窗口亦是對‘三公’原則的落實。”

每經記者了解到,實踐中,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將套現資金用於償還股票質押融資債務,將質押融資負債轉換爲兩融負債,一方面實現融資加槓杆的目的,另一方面規避了上市公司股押到特定比例的信息披露義務。在市場出現較大波動時,兩融擔保品價值波動的風險可能與股票質押風險相互傳染。

有非銀分析師就認爲,一般兩融的風險都會隨着市場低迷時間拉長而逐步暴露,當前的市場低迷已經延續較長時間,如果市場環境沒有明顯改善,後面暴露出的問題或可能越來越多。

近期兩融熱度持續。據記者觀察,近段時間市場對於兩融的關注度頗高。對此,前述滬上券商战略負責人認爲,防範風險是證券公司开展業務的根本紅线,融資融券業務逐步走向規範化發展是大趨勢。此前根據兩融相關新規要求,證券公司陸續修訂融資融券合同,下調融資保證金比率、降低融券賣出槓杆率、階段性收緊融券及差異化規範战投出借等,均是爲了更好地發揮融券的逆周期調節作用。

記者了解到,去年10月14日,滬深北交易所發布《關於優化融券交易和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相關安排的通知》,明確“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讓的大股東或者特定股東減持股份等有轉讓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內,投資者及其關聯方不得融券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進一步完善了“限售股不得融券”的要求。同時要求證券公司應當按照穿透原則核查投資者情況,對投資者的相關交易行爲進行前端控制,嚴禁參與違規或爲違規提供便利。

此後,各家券商紛紛抓緊完善系統,加強業務管控。去年12月27日,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融券新規落實情況答記者問時表示,整體來看,多數證券公司在落實新規要求上基本到位,但現場檢查也發現個別證券公司存在關聯方核查不夠深入等問題。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按照中央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全面強化穿透式監管,壓實證券公司責任,督促證券公司按照“看不清,不展業”的要求,加強對客戶交易行爲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嚴禁參與違規或爲違規提供便利,切實提高業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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