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淨零轉型做為政策目標,在 2050 年須將綠能的發電量提升至 40-80GW,農地種電成了其中一項解方;依照規劃的專區內,四分之一的土地可開發為光電區域,粗估全台綠能發展的土地面積要達到雙北市的土地面積總合。今年 6 月,便有 80 名學者連署反對,農地種電造成的生態破壞該有所節制跟評估,例如區位的劃設原則與總量管制等等。土地開發已成事實,綠能的推動將會造成環境破壞,不可不慎。
而政府推動綠能產業,腦筋動到了長期使用土地做為生財工具的農民上,漁電共生一直是農委會(現升格為農業部)推動的重要政策;光電魚塭分成室內案場與室外型,室外場首先遇到的問題是,原有的養殖魚種的日照減少了,要怎麼跟進養殖技術,全世界似乎尚無先例,而這背後的推力,來自經濟部公告的「漁電共生專區」。根據農委會資料顯示,漁電共生的發電量要達到4.4GW,在追求發電量的同時,轉型光電養殖的技術配套是什麼?若連水產養殖試驗所都未能提出實際的實驗成效,僅以模擬遮蔽試驗,這如何能說服漁民投入光電養殖?
室內場的養殖成本提高,對養殖業者形成經營壓力,例如有漁民就以養殖白蝦為試驗,縱使有政府的部分補助,但這個建置成本也超過多數漁民的成本,雖然可以增加額外的售收入,但在光電跟養殖漁產成本提高上的平衡拿捏,這樣的轉型是否能帶來雙贏,政府推動綠能光電、漁民獲得轉型跟添增收入,持續的輔導與技術改進帶來的資源投入相當可觀,並不是每個漁民都能夠負擔的。
做為培育魚蝦苗的養殖場便遇到了經營瓶頸,一是如何取得乾淨的水源以及藻類的繁殖控制,二是從戶外養殖移至室內養殖,如何維持產能以及控制養殖密度,讓漁民費心投入卻還是血本無歸。若選擇全室內的養藻類模式,以專人加上智慧控管,需要投入的成本便高出許多。為了追求綠能卻要耗費更多的能源跟資源,這是必須考慮的兩難。
回到農地種電,大量的案場使得農地被出租,原本該做為植物栽種的區域,成了一塊又一塊的太陽能板,甚至有能源業者架設溫室後增設太陽能板,看似合理的農電共生模式出現了漏洞,業者先以農業設施名義興建溫室,再裝置屋頂光電,卻未依照規定做農產種植,多件檢舉案卻無下文。
大量的農地釋出、光電業者以高價收購土地,可耕地面積越來越少,這對在地農民是個不小的隱憂。因此也有農民提出,光電架設應該緩緩,試想有一天,嘉南平原上的農作物全成了光電太陽能板,原有的農村景觀不在,雖有屋頂型光電,在溫室跟種植技術尚未改善前,越來越多農民見了田地出租的價格高昂,謀取短期的利益,但就長遠來看,卻不斷造成台灣糧食自產的衝擊,若未能把配套銜接好,對於台灣的農業將會帶來無法逆轉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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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農地種電、漁電共生,農民、漁民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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