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舜天連續財務造假十三年,相關負責人面臨近1500萬處罰

2023-07-08 19:11:28    編輯: 金色光投資有道
導讀 近日,江蘇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江蘇舜天;證券代碼:600287.SH)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經證監會調查發現,在2009年至2021年長達十三年的時間裏,江蘇舜天...

近日,江蘇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江蘇舜天;證券代碼:600287.SH)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經證監會調查發現,在2009年至2021年長達十三年的時間裏,江蘇舜天與隋田力勾結,通過專網通信名義的虛假自循環業務持續虛增業績。

靠虛假自循環業務連續十三年虛增業績

2022年11月,江蘇舜天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2023年7月3日,江蘇舜天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其連續十三年財務造假的事實也就此公开。告知書顯示,2009年至2021年,江蘇舜天累計虛增營業收入103.33億元,虛增營業成本93.99億元,虛增利潤總額9.34億元。

經證監會查實,江蘇舜天的主要違法事實,即公司深度參與由隋田力主導的專網通信案。專網通信案由上海電氣(601727.SH)子公司約87億元應收账款逾期引爆,隨後波及衆多上市公司,除江蘇舜天外,宏達新材(002211.SZ)、凱樂科技(600260.SH)、合衆思壯(002383.SZ)、新海宜(002089.SZ)、國瑞科技(300600.SZ)、瑞斯康達(603803.SH)、華訊方舟(000687.SZ)、康隆達(603665.SH)、中天科技(600522.SH)、中利集團(002309.SZ)等上市公司也因專網通信業務而受到關注,其中多家公司遭到證監會立案調查。

告知書顯示,2009年起,江蘇舜天开始與隋田力接洽开展專網通信業務,江蘇舜天將該業務披露爲通訊器材業務。江蘇舜天與供應商、客戶之間的合同籤訂、發票流轉、貨物驗收、資金收付等交易環節由江蘇舜天的業務人員與隋田力方人員對接,合同模板、實物流轉由隋田力提供。在江蘇舜天的通訊器材業務中,曾出現供應商、客戶均爲隋田力控制或受其他同一主體控制的情況。經查明,上述專網通信業務是合同、資金、票據流轉構成閉環的虛假自循環業務,不具備商業實質,不應確認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利潤,江蘇舜天在該業務中不承擔產品風險,僅充當墊資或通道角色,根據墊資規模和期限獲取利潤。

通過开展虛假自循環業務,江蘇舜天在2009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中,分別虛增營業收入15649.84萬元、32468.04萬元、43936.26萬元、114369.66萬元、116964.02萬元、110847.02萬元、149599.68萬元、83782.00萬元、88200.79萬元、42602.48萬元、76442.97萬元、149415.40萬元、9066.69萬元,虛增營業成本15159.79萬元、30711.74萬元、40118.36萬元、105127.57萬元、109654.20萬元、103822.30萬元、136744.09萬元、69619.25萬元、77701.11萬元、38014.98萬元、72344.93萬元、140881.33萬元、0萬元,虛增利潤總額490.05萬元、1756.30萬元、3817.91萬元、9242.09萬元、7309.81萬元、7024.71萬元、12855.59萬元、14162.75萬元、10499.68萬元、4587.50萬元、4098.03萬元、8534.06萬元、9066.69萬元,虛增利潤總額佔當年披露的利潤總額的比例一度高達132.86%。

專網通信業務爆雷始於應收账款逾期

江蘇舜天的專網通信業務初露端倪是在2021年8月,其公告稱,公司經營的通訊器材業務存在部分合同執行異常的情況,截至該公告日,通訊器材業務應收账款逾期金額合計13668.60萬元,其中包括四川科爲奇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科爲奇)的逾期應收账款12678.56萬元和上海電氣國際經濟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氣國貿)的逾期應收账款990.04萬元。

這是江蘇舜天首次正式披露通訊器材業務。據披露,通訊器材業務的核心產品是無线自組網通信設備,可接入寬帶網絡或獨立組網運行,能夠滿足特定環境的通信需求。此前,合衆思壯、康隆達、新海宜、中利集團等上市公司也曾在專網通信業務中提及無线自組網通信設備產品。

公告顯示,截至2021年8月,江蘇舜天在手的通訊器材業務應收账款及應收票據余額合計10.44億元,應收客戶包括重慶天宇星辰供應鏈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天宇)、四川科爲奇、哈爾濱綜合保稅集團有限公司、常州新航貿易有限公司、中電長城聖非凡信息系統有限公司、中宏正益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南京長江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上海航天壹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電氣國貿,對應的應收账款或應收票據余額分別爲35116.71萬元、19734.56萬元、12803.94萬元、11752.49萬元、8854.26萬元、8480.05萬元、4039.31萬元、2642.51萬元、990.43萬元。

其中,作爲通訊器材業務第一大應收客戶的重慶天宇,也曾出現在其他上市公司的專網通信業務中。瑞斯康達年報問詢函回復顯示,重慶天宇爲其專網通信業務的主要供應商之一。重慶天宇成立於2016年10月,原爲重慶市合川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川城投)的子公司。據合川城投披露,其出資設立貿易公司重慶天宇,主要爲合川區重點企業提供供應鏈管理服務,包括供應商融資、採購代理等,從而形成商品銷售收入。從這裏就能看出,江蘇舜天與重慶天宇之間的所謂貿易業務存在供應鏈融資的高度可能。

2022年4月,江蘇舜天發布公告稱,經過重新梳理通訊器材業務的商業模式,公司決定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將通訊器材業務收入由“總額法”調整爲“淨額法”,對2009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中營業收入、營業成本、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存貨、預收款項、其他應付款、應付票據、應付账款等財務報表項目進行大幅更正。不過證監會調查發現,該公告中披露的調整後財務數據仍然存在虛假記載。

上市公司與董事、高管面臨1430萬元處罰

與江蘇舜天一並受罰的還有公司董事長高松、總經理桂生春、副總經理王重人、董事會祕書李焱、合川分公司負責人趙凡。其中高松作爲江蘇舜天董事長,知悉通訊器材業務由隋田力安排、上下遊企業由隋田力指定,甚至在隋田力出現資金斷裂、江蘇舜天出現應收账款逾期時,高松置公司風險於不顧,主動向隋田力提出收回尾款後立即安排新業務,幫助其渡過危機。作爲總經理的桂生春,一並參與江蘇舜天與隋田力洽談、开展通訊器材業務。

王重人、李焱作爲江蘇舜天的會計機構負責人、信息披露負責人,亦明確知悉江蘇舜天的通訊器材業務實質,參與通訊器材業務資金收回工作,未能阻止信息披露違法行爲。趙凡作爲合川分公司時任負責人,負責江蘇舜天虛假自循環業務的具體執行,導致合川分公司財務報表存在重大虛假記載。

基於以上違法事實,證監會決定對江蘇舜天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1000萬元,對董事長高松、總經理桂生春分別處以罰款150萬元、100萬元,對王重人、李焱、趙凡分別處以罰款60萬元。同時,鑑於高松違法情節嚴重,證監會決定對高松採取三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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