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將开庭宣判兩歲女童陳某某從所住小區8樓過道窗戶墜亡案。“相信法院會作出正義的裁決。等刑事訴訟結束,我一定會起訴追究开發商、物業公司和推薦保姆的家政公司的民事責任。”女童父親陳長江17日告訴澎湃新聞。
女童墜亡的2樓平台 本文圖均由澎湃新聞記者 陸玫 攝
4月中旬,杭州市拱墅法院一審公开开庭審理被告人吳秀芳過失致人死亡案。區檢察院指控,2022年6月8日,被告人吳秀芳受僱至陳某江、趙某家任保姆,負責照看其女兒陳某某(2020年8月19日出生)。6月14日20時許,吳秀芳帶陳某某從拱墅區某小區2幢3單元15樓坐電梯下至1樓,因疏忽致陳某某被單獨留在電梯內。後電梯自動上行至8樓,陳某某走出電梯,爬上8樓過道窗台墜落至2樓平台,經送醫於當晚死亡。同日,吳秀芳主動向來調查的民警表明身份並說明情況,後被帶至派出所協助調查,次日被傳喚到案。
女童墜亡的8樓過道窗戶已安裝護欄
澎湃新聞17日在事發小區2幢3單元看到,1-9樓的過道窗台已安裝防護欄,10樓及以上未安裝,小區內其他部分樓幢還沒有安裝防護欄。“極目新聞”4月回訪事發小區時拍攝的照片顯示,2幢3單元的防護欄尚未安裝。
“事情過去快一年了,我多次向物業反映窗台有隱患,但對方置之不理,3單元1-9樓的防護欄也是這幾天才裝的。”陳長江表示,他們已搬離小區,5月15日在業主群中看到關於安裝護欄的消息。他認爲,過道窗台過低、窗戶可以大角度打开,存在安全隱患,物業、开發商應承擔責任。
10層以上過道窗戶還未安裝護欄
未裝護欄的過道窗戶可以大幅度打开
澎湃新聞在現場看到,未安裝護欄的窗台,底部的水泥台約50釐米高,其上是高約30釐米的橫檔玻璃,再上面就是可大角度打开的窗戶;1-9層安裝的護欄約70釐米高,立於水泥台上。澎湃新聞聯系小區物業公司採訪,工作人員以“我剛來上班不久,不清楚”爲由,未回應護欄安裝時間等。
據陳長江提供的業主群聊天記錄,業委會負責人5月15日稱,2幢3單元現已安裝欄杆,2幢、3幢、5幢、7幢電梯前廳窗戶和欄杆也需提升安全防護,正進行方案評估。
陳長江表示,保姆吳某某月薪8000元,家政公司當時稱她有高級母嬰護理師證書,“因爲她有證,我才放心把孩子交給她帶,後來才知道這個‘證書’花錢可以买到,後續會追究家政公司的民事責任。”
標題:杭州墜亡女童父親:將起訴追究开發商、物業、家政公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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