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日電 據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微信公衆號消息,近日,四川自然資源廳公开通報萬源市、長寧縣、南江縣、會理市4宗違法开採礦產資源案件。旨在向全社會釋放嚴厲打擊礦產資源違法犯罪行爲的強烈信號,在全省範圍內形成“不敢違法、不能違法、不想違法”的強大震懾。
案例詳情如下
萬源市某砂石廠越界採礦案
典型意義
非法开採礦產資源不僅造成國家資源損失,還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甚至引發地質災害風險和安全生產事故,危害群衆生命健康安全。依法嚴懲盜採礦產資源行爲、保護環境資源、建設生態文明任重道遠,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堅持不懈。
自然資源部門與司法機關 聚焦人民群衆反映強烈的違法採礦突出問題,在案件移送、證據收集等方面加強行刑銜接,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築牢維護礦產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執法司法屏障,引導全社會不斷提升環境資源保護法治意識,共建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家園。
長寧縣周某無證採礦案
典型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規定: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採礦許可證擅自採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範圍採礦,或者擅自开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开採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本案中 周某違法开採建築用白雲巖,侵犯了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並涉嫌刑事犯罪。屬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司法機關在職權範圍內各司其職、強化協作,通過推動自然資源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檢察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高效銜接,形成嚴厲打擊非法採礦違法犯罪的執法司法合力,實現了案件辦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南江縣某勞務公司違法採礦案
典型意義
近年來,以各類名義違法採礦牟利等新問題時有發生,不僅擾亂礦產資源开發利用秩序,損害政府公信力,也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
本案中 某勞務公司打着修建森林防火通道的幌子,行非法採礦之實,公然挑战法律底线,給當地礦產資源开發利用秩序造成了極大的影響。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司法機關堅持問題導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查明案件事實,及時處事處人,對於涉嫌犯罪問題,絕不姑息,堅決追究刑事責任,彰顯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打擊礦產資源違法犯罪行爲的決心。
會理市某磚廠越界採礦案
典型意義
自然資源部和省廳先後對違法採礦問題典型、集中的會理市等地實施區域掛牌督辦,涼山州在工作中發現了該違法問題,並對包括該問題在內的24個違法採礦問題及時進行查處整改。
區域掛牌督辦 作爲督導礦產執法工作的有力手段,有利於持續嚴厲打擊重點地區礦產違法問題,對於有效遏制違法行爲、切實維護礦產資源开發利用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下一步,四川將全面貫徹落實礦產執法司法領域行刑銜接工作機制,進一步推動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司法機關協同發力,形成嚴厲打擊違法採礦行爲合力。
標題:四川公开通報4宗違法开採礦產資源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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