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導致機組接連故障,15 日傍晚台電 4 部機組跳電,電力供應喫緊,台電啟動需量反應花 2,400 萬向用電大戶買電引爭論。對此台電表示,這是 1979 年就實施至今的需量反應機制,為大型機組故障時作為短時間應急做法,是世界各國常見做法,指出與其停電造成更大損失,短時需量購電是更好選項。
其中需量反應(Demand Response)是需求面管理一環,透過價格訊號或提供誘因等方式,引導用戶改變用電行為,在系統需要時配合減少用電來抑低尖峰用電,避免系統發生供電危機,用戶配合措施可以減輕電費負擔,電力公司也能降低供電成本,延緩投資興建新電廠。
台電總經理王耀庭今天出席活動受訪表示,415 以每度最高 12 元購電,共花費約新台幣 2,400 萬元,其中包含半導體、電子、石化、鋼鐵業等十多家大型企業參與。
台電表示,若是因為地震造成多台機組故障演變為大範圍停電,才會造成更大影響,坦言光是半導體龍頭單一公司就已經因為地震有 30 億元損失,遑論其他產業合計的影響,短時需量購電仍是較好選項。
台電表示,台電 1979 年開始參考國外經驗,以需量反應措施引導用戶用電,國際上日本、韓國、美國、英國等各國電業也普遍採行類似做法。以台積電為例,不是要求台積電少用電,而是用戶啟動自備發電機,沒有少用電,只是暫時少用台電提供的電。
同時也不是所有需量競價都按上限價格每度 12 元得標,台電說明,以去年統計為例,需量反應措施共抑低用電 9.1 億度,平均每度成本 2.16 元,佔台電全年成本不到 0.2%。
部分人士認為為避免故障因素,應打造更多電力機組,避免短期故障,台電分析,若是以短期故障需求來說,用最臨時的故障快速反應比較,去年的需量競價平均每度 8.71 元,投資約 115 億元來新建每度成本約 9~17 元的尖載機組,以滿足每年大約 2% 的時間,也就是 8,760 小時中少於 200 小時的尖峰時段或突發狀況用電需求,反而是更不劃算的投資。
如果是以長期電力需求,希望增加備轉機組,台電再次呼籲,現實是很多地方對電廠建設採取保留態度,最容易造成缺電的,就是只想用電不要發電,穩定電力系統需要供給和需求兩端管理並行,在供給面也呼籲社會充分支持電力建設,就能避免缺電。
(首圖來源: CC BY-SA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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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415 啟動需量反應機制,台電:停電會造成更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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