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團遊“貨不對板” 4天高檔酒店遊客僅住1天被趕走

2024-03-31 18:50:40    編輯: robot
導讀   閱讀提示   有的旅行社或經營者隨意更改旅行團承諾內容,有的還以超高性價比、特價優惠等噱頭吸引遊客,並在合同中增加隱性免責條款,導致遊客權益受損。   爲省心選擇跟團出遊,卻因旅行社亂改行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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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旅行社或經營者隨意更改旅行團承諾內容,有的還以超高性價比、特價優惠等噱頭吸引遊客,並在合同中增加隱性免責條款,導致遊客權益受損。

  爲省心選擇跟團出遊,卻因旅行社亂改行程、強制消費而倍感糟心;酒店宣傳圖片光鮮亮麗,實際卻設備簡陋、衛生條件差;承諾的景點數量多,實際去遊玩的寥寥無幾……

  記者採訪了解到,跟團遊產品“貨不對板”的現象時常出現。在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2023年十大消費維權輿情熱點中,“研學遊”“低價遊”等欺騙誘導、暗藏陷阱引發的相關投訴排名第四位。如何讓遊客开心出遊不再“敗興而歸”?

  承諾能連住4晚結果只讓住1晚

  今年31歲的王鵬飛是重慶一家互聯網公司的創始人。由於平時工作較忙,加上父母剛退休,今年年初,王鵬飛萌生了帶家人出去旅遊的想法,隨後他在雲南一旅行社的直播間預訂了一款“西雙版納5天4夜純玩私家團”產品,售價3988元。

  “當時覺得這個旅遊團性價比挺高的,安排的住宿是五星級酒店,有司機接送,看上去特別省心,很適合一家人出行。”王鵬飛說,下單時直播間的主播還承諾,酒店能連住4晚不挪窩。

  然而,實際出行後,王鵬飛才發現事實並非如此。“當天入住的酒店與宣傳的酒店只是同一個酒店品牌,而入住酒店的設施設備和環境比照片裏的要老舊得多。”不過,考慮到出來玩住宿過得去就行,王鵬飛與家人並未深究此事。但是讓他們沒想到的是,第二天中午,一家人正在景區用餐時,酒店突然打電話讓王鵬飛一家退房,因爲他們的“房費只支付了一晚,該房間已經被其他客人預訂了”。

  王鵬飛直言:“當時很氣憤,說好的連住4晚,結果只住了一晚就把我們趕走了,而且完全沒有事先通知。”在與酒店、旅行社、平台多方交涉後,旅行社最終將王鵬飛一家安排到13公裏以外的另一家酒店。

  返程後,王鵬飛向旅行社提出退款,對方未予以回應。投訴近兩個月後,王鵬飛才收到平台方提出賠償500元的方案。

  隱祕免責條款導致遊客難維權

  重慶沙坪壩區一旅行社負責人高昶坦言,遊客在跟團遊過程中因不熟悉實際情況,往往處於受制於人的困境,致使個別旅行社或經營者肆無忌憚更改旅行團承諾的內容、侵犯遊客權益。

  “部分旅行社也存在以超高性價比、特價優惠等噱頭吸引遊客,並在合同中增加許多隱祕的免責條款,這也導致了遊客維權困難。”高昶說。

  王鵬飛告訴記者,起初他要求平台和旅行社退還全部費用,並支付違約金,累計5000元。但他咨詢律師後才知道,由於在线上購买旅遊產品時,未及細看便同意了電子合同上的免責聲明,例如,以线下實際情況爲准,同意旅行社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舒適性以上的酒店等。加上旅遊市場涉及領域廣部門多,即便維權成功也只能“慘勝”。最後,王鵬飛不得不接受了平台提的賠償方案。

  “雖然大部分旅遊糾紛涉及金額不大,但消費者維權所需要付出的時間、精力、財力成本卻很大。”高昶給記者算了一筆账:如果消費者購买了5000元的跟團遊產品,因旅行社原因導致“貨不對板”,旅行社通常會給予遊客800元~1500元的經濟補償。如果消費者不滿意,繼續投訴,雙方之間會進行長期的“拉鋸战”。如果起訴,即便主張獲得支持,排除時間和精力成本,遊客付出的律師費、訴訟費、交通費等也將超過4000元。

  “因此,許多旅遊者‘踩坑’後選擇在網上發帖‘訴苦’,希望引起社會關注或當地執法部門的注意。”高昶直言,這種維權形式往往只有遊客遭遇了十分惡劣的“宰客”行爲,或者有公衆人物發聲才容易引起關注,否則也多不了了之。

  要“掃雷”更要防患於未然

  針對旅遊市場出現的“貨不對板”問題,一直以來,各地文旅部門也在設法治理。記者了解到,諸如北京、哈爾濱、西寧等城市,定期公开“點名”投訴量排名前十的旅行社或發布旅遊“紅黑榜”等,引導遊客“用腳投票”。

  重慶的旅遊愛好者陳冰介紹,每當她准備外出旅遊時,會先在網上搜索相關城市公布的旅行社榜單,尤其關注當地文旅部門公开“點名”的旅行社,這讓她避开了不少“坑”。

  去年8月,陳冰在網上看到青海西寧一家旅行社推出的一款“西寧4天3晚品質遊”產品,價格不到2000元,包含住宿和返程機票。“當時很心動,好在下單預訂前在網上搜索了該旅行社的口碑,發現該旅行社出現在了西寧市文化旅遊廣電局發布的1-7月份涉旅投訴前10家旅行社名單裏,於是果斷換了一家。”巧合的是,陳冰剛返回重慶就看到有人在朋友圈“吐槽”說,該旅行社跟團遊出現酒店“照騙”、景點數量大幅縮減、行程安排不合理等問題。

  文旅部門公开當地投訴量大的旅行社,對旅遊市場的企業、從業者起到了警示和提醒作用。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有十余個城市的文旅部門選擇公开投訴量大的旅行社,其投訴內容多爲住宿條件與宣傳不符、景點數量壓縮、行程隨意更改等。

  盡管此類做法贏得了部分遊客的叫好,但也有專業人士指出,此舉只是輔助手段,且是遊客用“踩坑”經歷換來的,各地要真正讓遊客开心出遊、滿意而歸,不僅要“掃雷”,更應該防患於未然。此外,還要加強對旅行社、各旅遊企業的規範化管理,尤其要規範旅遊合同,以及暢通旅遊消費維權渠道,建立健全非訴機制。(本報記者 黃仕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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