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2024年4月1日开始施行 全國重要新規一覽 4月起,這些新規將正式施行,它們將帶來一系列的挑战和機遇,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看看! 全國篇: 《信息技術生物特徵識別人臉識別系統測試方法》4月1日起...
2024年4月1日开始施行 全國重要新規一覽
4月起,這些新規將正式施行,它們將帶來一系列的挑战和機遇,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看看!
全國篇:
《信息技術生物特徵識別人臉識別系統測試方法》4月1日起施行
人臉識別測試國家標准《信息技術生物特徵識別人臉識別系統測試方法》將於2024年4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准由全國信息技術標准化技術委員會(SAC/TC28)提出,規定了人臉識別系統測試的一般要求,描述了人臉識別系統的功能測試方法、性能測試方法以及活體檢測測試方法,適用於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开展人臉識別系統測試,开發和應用人臉識別系統的相關機構參照开展測試活動。
新版《快遞服務》國家標准4月1日起施行
標准明確,除偏遠地區以及出現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寄件地和收件地在同一城市城區的同城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24小時,其他同城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48小時;省內異地及省際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72小時;寄件地或收件地爲鄉鎮(非城區)及以下區域的快遞服務時限可適當延長,延長時間不宜超過48小時。
《全額保障性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4月1日起施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公布《全額保障性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辦法》是對2007年出台的《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的修訂完善,對促進可再生能源電量消納,助力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支撐“雙碳”目標落實具有重大意義。
《建築與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規範》4月1日起實施
《建築與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規範》4月1日起實施,規定屋面和室內工程防水設計工作年限分別不應低於20年和25年。本規範爲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托育機構質量評估標准》4月1日起施行
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推薦性衛生行業標准《托育機構質量評估標准》,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該標准對托育機構的辦托條件、托育隊伍、保育照護、衛生保健、養育支持、安全保障、機構管理等評估的內容進行了規定。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生鮮食用農產品》4月1日起施行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生鮮食用農產品》(GB43284-2023)強制性國家標准由農業農村部組織起草,將於2024年4月1日起實施。該強制性國家標准明確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產品和蛋等五大類生鮮食用農產品是否過度包裝的技術指標和判定方法。
《煤炭行政處罰辦法》4月1日起施行
《煤炭行政處罰辦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規範煤炭行政處罰的實施,保障和監督煤炭管理部門有效實施行政管理。其中提出,煤炭行政處罰程序分爲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對依法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適用簡易程序;其他煤炭行政處罰,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適用普通程序。
電梯檢驗、檢測新規4月2日起實施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和《電梯自行檢測規則》要求,自2024年4月2日起,全國範圍內全面實施電梯檢驗和自行檢測新規。新規就電梯檢驗周期、檢測方法、檢測單位等做出詳細規定。規定將有效爲規範和優化電梯檢驗、檢測工作,將電梯檢驗、檢測改革相關成果法制化。
地方篇:
四川:《四川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4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四川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以下統稱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預警工作。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匯集地震預警設施產生的地震監測數據,實時形成地震預警信息,包括地震震級、發震時間、震中位置、破壞性地震波預計到達時間、預估烈度等內容。
北京:《安全評價機構服務規範》4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組織編制了《安全評價機構服務規範》北京市地方標准,經廣泛徵求行業專家和社會意見,近日,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批准發布,於2024年4月1日正式實施。通過《規範》的實施,進一步規範安全評價機構管理和技術服務行爲,在爲企業減少各類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同時也爲應急管理部門對安全評價機構監督管理提供重要依據。
上海:舊區改造安置住房等項目通知4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發布《關於舊區改造安置住房、舊住房成套改造項目、“城中村”改造項目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通知提出,下列類型住宅項目免繳配套費:(一)舊區改造安置住房項目;(二)採用拆除重建方式的舊住房成套改造項目;(三)採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行改造或引入合作單位共同改造的“城中村”改造項目。上述住宅項目按規定辦理配套費免繳手續時需提交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免繳申請;土地出讓合同(舊住房成套改造項目除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總平面圖。
浙江:《浙江省公平競爭審查辦法》4月1日起施行
該《辦法》是全國首部公平競爭審查領域的政府規章。《辦法》將大力提升浙江省法治化營商環境水平,展示地方立法先行示範、改革探路、積累經驗的功能價值,讓“投資在浙江、公平有保障”成爲浙江的鮮明標識,有利於加快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廣州:《廣州市氣瓶安全監督管理規定》4月1日起施行
本規定所規範的氣瓶範圍按照國務院批准的特種設備目錄確定,包括燃氣氣瓶、工業用氣瓶、車用氣瓶、呼吸器用氣瓶等。消防滅火器氣瓶、長管拖車和管束式集裝箱用大容積氣瓶、非重復充裝氣瓶以及軍事裝備、核設施、航空航天器、鐵路機車、海上設施和船舶、礦山井下、民用機場專用設備使用的氣瓶不適用本規定。
深圳:《電動汽車超級充電設備分級評價規範》4月1日起實施
由深圳多部門聯合組織制定的《電動汽車超級充電設備分級評價規範》,將於2024年4月1日起實施。超充指的是設備單槍額定功率不低於480kW,而超充可以大幅提升充電效率,該標准的實施,可以提升超充設備的高質量建設,提升運營管理水平,車主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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