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就業是最基本的民生。近年來,各地各部門聚焦就業領域重點和難點,圍繞“擴、促、兜”綜合施策,打出穩就業政策“組合拳”,一系列穩崗支持和擴崗激勵措施落地生效,取得積極成效。
然而在招聘市場中,各類亂象仍層出不窮——“招轉培”陷阱,不僅讓求職者白白花了錢,還耽誤了找工作;付費面試輔導,機構魚龍混雜,大量虛假宣傳;入職背景調查過度,侵犯隱私……
當下,春招市場熱度升溫,求職應聘成爲社會關注的焦點。從6日起,法治經緯版推出“依法整治招聘市場亂象”系列報道,推動問題解決,保障求職者合法權益,敬請關注。
□ 法治日報記者 趙 麗
□ 法治日報實習生 文旭晨
“本來去應聘的,卻被騙花錢培訓了。培訓結束後根本沒有給我們安排工作崗位。”近日,去年本科畢業的大學生林欣(化名)向《法治日報》記者講述了自己的遭遇。
林欣說,去年10月,自己應聘了雲南××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公司面試官以她技術能力不足、無法勝任崗位爲由,提出“只有通過實訓才能夠留在公司”。最終,她和公司籤訂了崗前實訓合同,並通過對方提供的貸款平台貸款支付了培訓費。然而,實訓結束後,結果未能如其所愿——對方提供一份不錯的工作。
明明是求職上班,最後卻變成了花錢培訓。記者調查發現,類似的情況時有發生,求職過程中,一些用人單位或培訓機構,打着招聘的旗號,聲稱可以提供工作或兼職,前提是求職者自費參加他們指定的崗前培訓以提升技能。不少求職者爲了得到就業機會,支付不菲的培訓費甚至不惜貸款,然而到需要提供就業崗位時,卻發現竹籃打水一場空。
入職前要付費培訓
培訓完沒安排工作
求職過程中,林欣碰了不少壁。直到接到來自雲南××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面試邀請電話,應聘崗位是“視頻剪輯”。
面試當天,走進該公司所在大樓,看着西裝革履的人們,公司牆上各種規章制度,林欣很激動,感覺這是一家非常正規、發展前景不錯的公司。
由於自己大學學的是工程造價專業,視頻剪輯僅是愛好。在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個人能力測試後,人事部和技術部的面試官“委婉”地告訴林欣,她目前的技術能力無法勝任視頻剪輯崗位,不能進入公司項目部,只有通過實訓才能夠留在公司或進入合作企業。
緊接着,面試官向林欣介紹公司的強大實力:“項目部資源和經驗都很豐富,留在這裏可以有很好的學習機會和發展前景”“公司非常重視人才培養,等學成後試用期工資爲每月4500元,轉正後則達6000元至8000元”……
面對這來之不易的“機會”,再加上面試官的輪番遊說,林欣最終下決心和這家公司籤訂了崗前實訓合同。合同表明:甲方按照乙方選擇的專業技術方向,爲乙方提供實訓培訓服務,目標是使乙方獲得進入企業承擔相關專業技術所需的技能、職業素質和相關項目經驗。並承諾爲乙方提供就業服務並保障其就業。
“對職場新人來說,這種保障就業的承諾無疑是巨大的誘惑。”林欣告訴記者,當時她留意了一下,和她同方向的同期學員有72人,基本都是應屆生和行業新人。
合同同時表明:甲方明確告知乙方崗位實訓培訓爲等價有償項目,乙方自愿參加實訓培訓須承擔相應成本。實訓時長在2.5個月至3個月左右,金額爲24900元。
24900元不是一筆小數目,剛畢業的林欣無力承擔。
“公司人事專員說可以掃碼下載第三方貸款平台貸款支付培訓費。”林欣回憶說,她掃了二維碼貸款支付後才發現,每月需要還款1286元,共24期,合計爲30864元。
比約定的24900元突然多出了近6000元,林欣甚至沒有去問爲什么?在她看來,只要培訓結束上班有了穩定的收入,就能很快還完貸款了。
然而,實訓結束後,當林欣和其他新人滿懷信心准備上崗時,公司卻完全不提安排工作的事,去問反而讓林欣他們自己去找工作。
“我們找到公司管理層,對方避重就輕,極其敷衍,稱每個片區負責的業務類型不同,這邊更多是以學員實訓爲主,項目部在總部那邊。”林欣說,當她提出愿意去任何項目部工作時,對方“一會兒說項目部在北京,一會兒又說項目部的領導都外派出去了,就是不說安排工作的事”。
林欣只能邊找工作邊還貸款。她很無奈地告訴記者:“自己當務之急是找份工作,實在沒有精力去維權,也不知道如何能夠便捷的維護自身權益。”
忽悠手段花樣百出
解約退款困難重重
來自貴州的應屆生吳丹(化名)前不久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在未向廣東某科技公司投遞簡歷的情況下,對方不知從哪得知她正在找工作,主動打來電話,邀請她就公司“視頻剪輯”崗進行面試。
面試後,對方說吳丹視頻剪輯的速度太慢,只能先實訓做學徒,實訓結束經測試合格後可以得到3000元獎金,轉正後每個月工資在4000元至7000元之間。
按照實訓協議,公司爲吳丹提供實訓機會,費用爲2萬元。與林欣不同的是,這家公司稱實訓費可以等吳丹轉正後支付,但如果吳丹中途放棄實訓則違約,需要支付違約金5000元。
籤訂合同後與親友說起此事,大家紛紛認爲吳丹被騙了。吳丹馬上聯系公司HR,稱想要再看看合同內容,被對方拒絕。吳丹提出不想參加實訓了,對方稱“公司會有法務聯系你”。
調查中,不少求職者向記者反映應聘過程中遇到“招轉培”陷阱,有的公司打着“零門檻、高薪兼職”等幌子,入職前要求付費培訓,忽悠人的手段花樣百出。在某投訴平台上搜索,可以發現不少求職者的相關投訴。
來自江蘇的方舒(化名)在求職過程中也遭遇了“招轉培”陷阱,自己爲此在某平台貸款2萬元支付培訓費。“發現不對勁後我想與對方解約,但對方一直推脫。”
在方舒指引下,記者在網上找到江蘇某大數據技術應用公司的招聘廣告,以求職者身份聯系了該公司負責人“紹文”。
詢問記者學歷、就業經驗等情況後,“紹文”便向記者推薦起崗位來,“現在大數據行業薪資挺高,基本上學一個月就可以掌握相關技能”“包年薪10萬元以上”,並向記者保證“現在報班的話,今年4月份就能就業”。
當然,培訓費不便宜:线下上課35天,18800元。
當記者問及就業單位時,對方說:“我們會把你推薦給合作的公司,比如華×項目、中×項目、蘇×項目等。基本薪資在每月11000元左右。大數據技術任何一家公司都需要。”
在溝通過程中,記者反復與對方確認其是不是大數據培訓機構,對方的回復含糊其詞:“培訓和就業相輔相成,相當於就業協議班。”
完善投訴處理機制
加大監管處罰力度
還沒就業就得支付一筆不菲的培訓費,爲何有不少求職者深陷“招轉培”陷阱?
“以高收入、低門檻、無中介費等承諾,吸引求職者;面試時逐漸否定求職者能力;再提出提供場地和學習機會幫求職者提高能力;用未來更好的就業前景、更高的薪資報酬等高額回報來誘惑求職者。”研究過相關案例的北京心理咨詢師陳靜總結出上述套路。
她告訴記者,通常而言,求職者和招聘者的心理地位並不平等,求職者的心理往往處於弱勢,存在渴望被招聘者肯定、認可的心理,而“招轉培”就是利用這種心理需求進行的一種心理博弈和騙局。“‘下套者’拿捏了求職者的心態,讓求職者陷入未來高額回報和美好期待中,就作出了貸款支付培訓費等不理性選擇。”
陳靜說,在這個過程中,有的求職者慢慢意識到一些不合理,想要終止培訓,而招聘者則通過心理暗示如不繼續,那么之前承諾的美好未來就無法實現,讓求職者因爲沉沒成本效應而產生逃避心理,導致一些求職者多次貸款參加培訓,直到無力繼續貸款而又沒有實現就業時,才發現上當受騙。
分析“招轉培”套路,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莎發現,這些求職者大多存在以下共同點:投遞簡歷的工作崗位門檻相對較低;本身的條件不太符合求職崗位;對某個行業了解不深,但想進入該行業;初入職場或進入職場不久;技能水平偏低等。
“因此,他們在求職過程中,往往會將姿態放得很低,並愿意通過改變自身狀況來滿足對方要求。”常莎說。
常莎分析說,“招轉培”“培訓貸”涉及刑法、民法、行政法調整下的法律關系。從受害者遭遇看,用工、培訓、貸款等內容涉及勞動管理、教育管理、金融管理等多個行政管理部門,這也一定程度導致了維權難,受害者向單一部門反映,效果可能難以令人滿意。
“從形式上看,衆多受害者都和涉案單位籤訂了所謂的書面協議,約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似乎是很典型的民事案件,但受害者因爲缺乏法律知識等問題,想依法通過民事訴訟主張權利,現實難度較大。”常莎說,目前,上海、北京等地法院都有類似判決,對部分“招轉培”“培訓貸”行爲以“詐騙罪”或“合同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部門應進一步規範網絡招聘活動,指導和督促網絡招聘平台建立完善信息發布審查制度。各平台要加強對招聘單位的資質認證和信息發布人員的實名認證,規範信息發布流程,建立招聘企業紅黑榜制度,確保發布的信息真實、合法、有效。”常莎建議。
業內人士建議,加強行政許可與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之間的溝通銜接,健全相關部門信息交換機制,指導和督促網絡招聘平台完善投訴處理機制,對違反法律法規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形成監管合力。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建議,高校在學生畢業前要加強對其求職培訓及反詐宣傳,普及求職、貸款、理財等方面的知識,幫助學生做好職業生涯規劃。
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看來,“培訓貸”陷阱持續存在,暴露出監督管理還有漏洞。他建議打造多部門協同執法的監管機制,對开展“培訓貸”的機構加大處罰和打擊力度,增強監管威懾力,淨化網絡招聘市場環境。
受訪專家建議,求職找工作,應充分考慮自身特長和能力水平,如果遇到“未來就業前景廣闊,但需要參加付費培訓”“只要付錢就能參加推薦就業”等以及過高的薪資允諾,一定要提高警惕。在求職過程中若遇到上述問題,應立即保存證據,以便維權,同時向人社部門或公安機關投訴舉報,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標題:本來去應聘的卻被騙花錢培訓 求職當心“招轉培”!
地址:https://www.utechfun.com/post/341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