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兩夜最低只要100多元”“免費養生遊”……看起來令人心動的低價旅遊,背後可能暗藏着消費陷阱。一段時間以來,一些不法分子先用低價、免費的噱頭專門吸引老年人參團,之後又在行程中額外收取食宿、景點參觀等費用,甚至配合“一唱一和”的話術,向老年人兜售保健品、珠寶首飾、房產、養老項目等金額較大的產品,使不少老年人陷入騙局。
低價遊本身沒有問題,讓消費者少花錢也能玩得好,還能促進旅遊市場的競爭。但當低價遊和虛假宣傳、捆綁銷售、隱形消費等手段結合,就會變得不合理,甚至催生出一條連接上遊組團社、下遊地接社、導遊和購物店的灰色利益鏈,擾亂旅遊市場秩序,影響旅遊消費信心,有損旅遊目的地形象。
中老年消費者是不合理低價遊的重要目標群體。中國旅遊研究院發布的《中國國內旅遊發展年度報告(2022—2023)》顯示,2021年45歲以上的中老年旅遊者合計出遊11.94億人次,佔據了國內旅遊客源市場的36.81%。中老年旅遊者已經成爲旅遊市場的重要消費群體,特別是退休人群,擁有相對充裕的休闲時間,出遊意愿強烈,需求旺盛。
不過,相當大一部分老年人群體的旅行經驗還不夠豐富,對旅行社、導遊的依賴性更強。不少老年人是通過微信群、公衆號、視頻號等线上平台報名參團,由於“觸網”年齡不久、缺乏鑑別經驗,也就更容易被不良商家利用。
旅遊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文化和旅遊部等部門也在定期部署各地嚴查不合理低價遊侵害老年人權益的違法行爲。一些中老年遊客也开始有所警惕,但不合理低價遊依然把手伸向老年人的錢包,誘騙他們二次消費,以此覆蓋低價遊的實際成本。
避免老年旅遊低價騙局,除了文旅、公安等部門要加強協同扎牢監管防護網、加大對旅遊行業和旅遊從業人員的普法宣傳、暢通消費者維權渠道之外,更要從根本上扭轉不合理低價遊存在的市場基礎,明確規範旅遊成本。要以合同作爲保障,讓低價騙局成爲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中老年人自己也要提高辨別能力,不被“贈送”“低價”等宣傳迷惑,了解金融常識和詐騙手段,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長期來看,老齡化是我國未來較長時期的基本國情。全社會應當共同努力,爲老年人撐起關愛“保護傘”,守護好老年人的“錢袋子”,讓老年人舒心旅遊的消費訴求能夠在安全範圍內得到最大滿足。
標題:警惕老年低價遊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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