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1月3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科技局獲悉,爲進一步深化科研經費管理改革,賦予科研人員項目經費使用更大自主權,充分激發科技創新活力,提升創新績效,更好發揮科技支撐高質量發展的作用,結合成都改...
1月3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科技局獲悉,爲進一步深化科研經費管理改革,賦予科研人員項目經費使用更大自主權,充分激發科技創新活力,提升創新績效,更好發揮科技支撐高質量發展的作用,結合成都改革完善市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相關要求,成都市科學技術局、成都市財政局制定了《成都市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幹+負面清單”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該辦法自2023年12月25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據悉,《管理辦法》包括總則、實施內容、“負面清單”、項目管理和附則五方面內容。
《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幹+負面清單”制是指爲保證市級財政科技項目專項資金資助且符合本辦法適用範圍的科研項目順利實施,在項目經費總預算額度內、經費支出不違背“負面清單”的前提下,經費支出不設科目比例限制,可根據項目實施實際需要自主決定項目經費支出的經費使用管理方式。
《管理辦法》對成都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實行“包幹+負面清單”制管理的內涵、範圍、管理機制和具體負面清單內容等進行了完善明確。
標題:成都出台管理辦法 實行科研項目經費包幹 賦予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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