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陳磊
在北京範圍內,啓動老樓加裝電梯有了明確指引——法定多數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即啓動項目報建確認工作。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等4部門編制並發布《北京市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操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操作指引》),明確老樓加裝電梯申請、施工、運行管理的全套規範流程。
受訪專家解讀稱,《操作指引》的發布,爲老舊小區居民提供了一個規範的申請、施工和運行管理流程,更加合理合法地推進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工作,方便老舊小區居民上下樓、出行。
加裝電梯有了規範指引
今年67歲的蔣先生是北京市朝陽區居民,他所在小區建於20世紀90年代,居民樓主要是地上6層、地下一層的板樓,沒有電梯。
蔣先生曾患小兒麻痹症(即脊髓灰質炎),留下的後遺症包括右腿、右臂肌肉萎縮,使不上力氣,屬於肢體殘障者。他雖然住在二樓,但每次下樓都需要好幾分鐘,因爲要用手扶着欄杆,一步步往下挪。對他來說,生活中最大的煩惱就是上下樓問題,“要是能有電梯坐該多好”。
蔣先生的期待在北京許多老舊小區已經變成現實。根據公开信息,自2017年起,北京市大力推進老樓加裝電梯工作,截至今年8月底,累計完成加裝電梯3370余部。
如今,《操作指引》的出台,意味着北京市推進老樓加裝電梯工作有了政府部門發布的指引文件,老樓加裝電梯從提出到落地有了全套規範流程。《操作指引》明確提出了老樓加裝電梯的“三就工作法”,即一戶申請就啓動、達到比例就確認、協商一致就开工。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黨委書記孫柏瑛認爲,《操作指引》的發布,對北京社區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的條件與技術標准進行了明確規定,這將對北京加裝電梯工作產生積極影響。《操作指引》一方面建立了加裝電梯的規範流程和技術標准,指明了社區公共設施供給的安全要求;另一方面,電梯加裝能夠解決老年居民群體上下樓難題,提高老年人群體的社會福利與生活品質,有助於“老破小”社區基礎設施的改善。
在她看來,如果從超大城市基層公共治理視角分析,“老破小”社區加裝電梯作爲城市更新與設施改造的一項重大的公共事務,《操作指引》不僅助推電梯的加裝與設施改造事務,而且加裝過程爲居民提供了一個圍繞准公共物品供給的民主協商討論、達成合意共識、推進公共參與、發展自主治理,從而產生社區合作型集體行動的平台與場域。
北京市物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畢文強認爲,《操作指引》可以更加合理合法地推進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工作,使老樓加裝電梯流程更加規範、機制更加成型,解決了此前加裝電梯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使老舊小區居民能夠更加方便地上下樓。
“尤其是老年人,由於身體原因,上下樓梯存在一定困難,老樓加裝電梯的需求日益增強。因此,不管從安全角度、改善老年人生活品質還是提高城市居住品質等角度,加裝電梯都有較強的需求。”畢文強說。
一戶業主可提加裝需求
加裝電梯實施流程的第一步是提出需求。
《操作指引》明確,單位(集體)或業主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鄉鎮)或社區(村)提出加裝電梯需求。相關單元具備加裝電梯條件的,由街道(鄉鎮)、社區(村)啓動徵詢相關業主意愿工作,做到一戶申請就啓動徵詢意愿工作。
畢文強解讀說,《操作指引》明確了申請標准,一戶業主即可申請,本質上是優化了流程。從整體上看,《操作指引》大大簡化了過去復雜的申請和審批流程。
加裝電梯實施流程的第二步是組織協商,即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指導監督業主組織(業委會或物管會)組織業主進行表決。業主同意比例達到民法典第278條規定的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即啓動項目報建確認工作。
“《操作指引》明確了組織業主表決的主體爲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並且明確了加裝電梯的表決比例以及法律依據。”畢文強說。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加裝電梯雖然只需要取得法定多數業主同意即可,但也不能忽視因加裝電梯而利益受損的一、二層業主,以免影響鄰裏和睦。
爲此,《操作指引》明確,加裝電梯受益業主可採取適當方式給予一、二層業主適當補償,這些適當補償方式包括:在業委會(物管會)組織業主共同決定的基礎上,低層業主可優先選取停車位;加裝電梯施工時,低層業主有戶內局部改造需求的,實施主體、施工單位可幫助實施改造,並可給予相關費用減免等。
據畢文強梳理,《操作指引》強化了對老樓加裝電梯的監管,包括施工質量、安全運行等方面,確保了電梯的安全性;允許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施工和運行管理,打破了過去只能由政府部門進行管理的模式等。
在他看來,《操作指引》作出的這些制度安排,整體上講構成一個推動實操的規範性文件,有利於加裝電梯工作的落地。
發揮居民積極性主動性
記者梳理發現,發布類似《操作指引》文件的地方,不只是北京,近年來,廣州、上海等地已經發布過加裝電梯指引。
2020年3月,廣州市相關部門編制印發《廣州市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指引圖集》,以加強全市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標准化設計、安裝、質量安全等方面的技術指導。
此外,還有一些城市發布了專門的加裝電梯規定。例如,2020年6月,廣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法》;2022年7月,福建省三明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三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修訂)》;今年9月,重慶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
畢文強認爲,各地作出這種舉措的背景是,隨着城鎮化達到一定水平,城市更新工作將成爲一段時期內的重點工作,因此,各地依法進行城市更新,其中包括積極推動老舊小區改造升級,通過加裝電梯等改善小區基礎設施,以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質。
“一些地方出台加裝電梯指引,明確了加裝電梯的程序、資金籌集方式、安全管理等方面規定,可以爲其他地方制定相關政策提供借鑑。”畢文強說,特別是以地方立法的方式推動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工作,不僅可以爲加裝電梯工作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還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更加符合當地需求的規定。
不過,在部分受訪專家看來,加裝電梯是社區居民自主、自治事務,不宜過度上升爲政府的法定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是社區居民、業主的事務,不是基層政府的責任,推動加裝電梯工作是好事兒,但應該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同時不能把加裝電梯工作變成對基層政府的考核指標。”北京聯合大學應用科技學院教授李凌提醒道,加裝電梯屬於居民自治事務,不能“一刀切”並且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推开,而應該尊重社區居民、村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自主性。
李凌認爲,在加裝電梯過程中,政府應該保障所投入的財政資金使用的公开、合理、合規,同時切實做好電梯驗收工作,把好電梯驗收關,切實保障加裝電梯的質量。
在孫柏瑛看來,政府只是改進小區基礎設施的倡導者和推動者,而非電梯物品的直接提供者,地方政府可以提供倡導性的《操作指引》規範,引導社區居民就加裝電梯進行協商,同時,更主張通過居民個人、市場與企業、社會組織等多元主體、多樣化的共同生產機制,通過多渠道的融資途徑,創新電梯等社區設施的供給模式。
標題:《北京市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操作指引(試行)》發布 明確老樓加裝電梯全套規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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