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刊發有關GEM上市改革的咨詢文件

2023-09-26 19:01:03    編輯: 智通財經
導讀 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今天刊發咨詢文件,就GEM上市改革徵詢市場意見(咨詢文件)。咨詢時間爲期六周,將於2023年11月6日結束。提出的建議包括實施新的"簡化轉板機制...

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今天刊發咨詢文件,就GEM上市改革徵詢市場意見(咨詢文件)。咨詢時間爲期六周,將於2023年11月6日結束。提出的建議包括實施新的"簡化轉板機制"讓合資格的GEM發行人轉往主板上市、爲高增長的企業增設新的資格測試以及取消季度匯報規定。

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歐冠升表示,在股票市場上市是中小企業爲了業務發展、持續創新及創造價值而進行融資的其中一種途徑。香港交易所致力爲區內中小企業提供有利環境、助力他們蓬勃發展,爲香港及整個社會的長期繁榮作出貢獻。歡迎市場人士就咨詢文件提供意見。

主要建議包括:

轉板機制

引入新的"簡化轉板機制",合資格的GEM發行人轉往主板時毋須:(i) 委任保薦人進行盡職審查,或 (ii) 刊發達到"招股章程標准"的上市文件。

取而代之的是,轉板申請人必須:

符合主板上市的所有資格;

已刊發作爲GEM發行人的三個完整財政年度的財務業績,期間擁有權和控制權不變以及主營業務未發生任何根本性變化;

符合:(i) 每日成交金額測試 – "簡化機制"下的轉板申請人在轉板申請前的250個交易日及直至股份在主板开始买賣爲止(參照期),須有至少50%的交易日達到最低每日成交金額門檻;

(ii)成交量加權平均市值測試 – "簡化機制"下的轉板申請人在參照期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市值須達到主板上市的最低市值規定;

(iii)在轉板申請之前12個月及直至股份在主板开始买賣爲止皆有良好合規紀錄

不符合上述資格要求的GEM發行人仍可按現有規定申請轉板。

首次上市規定

爲大量投入研發活動的高增長企業推出新的資格測試。採用此新測試的GEM上市申請人,除符合其他條件外,須確保其在上市前兩個財政年度的合計研發开支不少於3000萬港元,而每個財政年度的研發开支佔同期總營運开支達15%或以上。

持續責任

取消強制季度匯報規定,GEM發行人的其他持續責任亦改與主板發行人一致。

追加內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內容哦 !



標題:聯交所刊發有關GEM上市改革的咨詢文件

地址:https://www.utechfun.com/post/268188.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