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平輿縣暢達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輿暢達交投”)花3億購买5000台無人機一事,引起社會關注。此前,該縣紀委監委方面表示,已收到舉報信,正按程序流轉。
這5000台無人機的銷售方,是上市公司永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悅科技”)全資子公司鹽城永悅智能裝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悅智能)。
永悅科技發布的《關於籤訂重大合同的公告》中的部分內容
9月18日,據永悅科技披露的信息,該公司及公司董事長因在此次事件中信息披露不完整,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被江蘇省證監局出具警示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同日,永悅科技發布的另一則公告稱,永悅智能和平輿暢達交投經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此前的买賣協議,終止合作。
據廠家宣傳網頁顯示,該型號無人機主要用於糧食作物播種、施藥施肥等。鹽城永悅官網 圖
涉事公司被江蘇省證監局警示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9月18日,永悅科技發布《永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及實控人收到江蘇省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以下簡稱“《警示公告》”)稱,經查,江蘇省證監局發現永悅科技存在以下問題:
2023年8月27日,該公司全資子公司永悅智能與平輿暢達交投籤署《銷售合同》,約定向其銷售5000台無人機,合同總金額爲3億元。同日,雙方籤訂《補充協議》,另行約定了上述《銷售合同》的生效條件。
上述《補充協議》,永悅科技既未在2023年8月28日披露《關於籤訂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時予以披露,也未在2023年9月5日披露《關於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時予以披露。
江蘇省證監局認爲,永悅科技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況,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永悅科技董事長陳翔未能勤勉履行職責,確保公司依法披露相關信息,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規定。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規定, 江蘇省證監局決定對永悅科技、陳翔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平輿通用機場,機場建築外牆仍未粉刷,鋼架結構的建築內長滿荒草。央廣網 圖
雙方解除協議,終止合作
與此同時,9月18日,永悅科技發布的另一則《永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以下簡稱“《解除公告》”)顯示,永悅智能與平輿暢達交投於今年8月27日籤訂了《銷售合同》。同日,雙方籤訂《補充協議》,約定了上述《銷售合同》的生效條件。
《解除公告》載明,鑑於此次交易內容擬進行調整等因素,雙方經多次協商後一致,決定籤署《解除合同協議書》,解除《銷售合同》及補充協議,終止合作。
工商信息顯示,平輿暢達交投是平輿縣交通運輸局全資控股的國有獨資公司,2017年成立,注冊金額3000萬元,是平輿通用機場的項目單位、運營單位。平輿通用機場的主要功能包含農林飛播、飛防。
此前的8月28日,永悅科技發布《關於籤訂重大合同的公告》稱,8月27日,永悅智能與平輿暢達交投籤訂了總金額3億元的銷售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平輿暢達交投需在合同籤訂後1個月內,支付合同總價的80%,永悅智能於2024年3月前,交付5000台型號爲永悅智能X40C的無人機,單台價款6萬元,包括遙控器、測繪器、電池、保險等。
該公告引發輿論高度關注,永悅智能官網顯示,X40C型號無人機是專爲撒肥而生的耐用機型,具有超大載重、精准作業、均勻播撒等功能。
8月28日,平輿暢達交投董事長周濤接受證券時報採訪時說,平輿暢達交投是平輿通用機場的運營管理公司,機場運營需要用到上述無人機;买無人機是縣裏的決定,現在只是一個意向協議,還沒全部定下來。
平輿縣交通運輸局工作人員則向媒體稱,購买無人機的行爲由平輿暢達交投全權操作,與交通運輸局無關。此外,有媒體引用平輿縣政府相關負責人的說法稱,平輿縣財政、國資、交通等系統均無3億元大額預算支出,暢達公司疑與供應商存在不規範或違規行爲,正調查。
標題:河南一縣屬國企“3億买五千台無人機”續:協議解除,賣方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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