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部回應國內媒體報導指「媒體議價立法沒動靜」,數位部回應有關社會關心大型數位平台與新聞業共榮機制的進展,正持續凝聚各方共識,本月底將有第三輪對話,並以捷克、加拿大等國家的案例思考雙方如何共生共榮。
24 日報導引述不具名產業人士的說法,認為 Google、Meta 已經明確表達願意遵循法令,但重點在於台灣還沒有相關法令,數位部遲遲未提出政院版草案。
對此,數位部回應,行政院在跨部會小組努力下,由數位部主責的對話平台,已經進行兩輪共 6 場對話,數位部更與文化部、通傳會(NCC)將在本月底啟動第三輪對話,預計 8 月 30 日邀請 Google、9 月 6 日邀請 Meta 出席會議,繼續尋求各方更多共識。
前兩輪對話過程中,Google 提出 3 年投入台幣 3 億元的,目前正在對台灣新聞業說明申請方式,Meta 方面還未有更進一步的做法。
推進立法須先提出草案,而草案涉及立法路線與機制,亟需社會共識。數位部指出,這段時間有新聞業透過社論和公協會表達意見,有相關學者召開記者會提出主張,關切這項議題的立委進行質詢,對於台灣應該採澳洲議價模式、基金模式(包含是否課徵數位稅等)、歐盟著作鄰接權模式等看法分歧。
至於所謂「遵循法令」是否能夠確實帶給台灣新聞業更多資源,其實值得思考。以捷克和加拿大為例:歐盟國家捷克在修正《著作權法》後遭遇挑戰,Google 認為捷克的修法將導致其境內服務存在法律風險,因此在遵循捷克法律的前提下,暫停 Google 新聞相關服務。加拿大今年立法通過《線上新聞法》,但在 8 月 1 日正式施行時, 和 也「基於法遵」,雙雙宣布暫停加拿大用戶透過其服務獲得新聞內容。
數位部強調,透過多輪對話凝聚社會共識,找出適合台灣新聞業與大型數位平台共榮的機制和方向,實為涉及是否立法、如何立法的重要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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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數位部回應媒體議價進展消極,8 月底啟動第三輪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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