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昌西站打了一輛滴滴,上車行駛一段路後司機才告訴我,需要額外加收2元停車費。”近日,有多名乘客向澎湃新聞反映,在南昌西站乘坐網約車遭遇亂收費。
記者調查發現,這筆所謂的“停車費”,是網約車司機向北京泰祥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交的“服務費”,最終卻被轉嫁到乘客頭上。在收費現象背後,該筆費用到底是“停車費”還是“服務費”,以及究竟該由誰承擔,也引發了一系列探討。
高鐵站打滴滴被加收“2元停車費”
“在南昌西站打了一輛滴滴,上車行駛一段路後司機才告訴我,需要額外加收2元停車費。”近日,江西南昌的劉先生(化名)向澎湃新聞反映,他在南昌西站打滴滴碰上了亂收費。記者關注到,劉先生的遭遇並非個例,在小紅書上也有多名網友反映,從南昌西站南廣場地下停車場的網約車上車點出發打滴滴,被額外加收2元停車費。
從南昌西站出發打滴滴,爲何要加收2元停車費?7月19日,澎湃新聞記者來到南昌西站網約車上車點實地調查。
記者現場打开滴滴出行APP,將出發地選擇爲網約車上車點,目的地選擇爲南昌西站附近的某小區,發出訂單幾分鐘後,平台顯示已有司機接單,司機主動來電告知稱“路上有點堵,請耐心等待”。不一會兒,平台提示司機已到達上車點,並开始了3分鐘上車倒計時,然而此時車輛並未出現,實時定位亦顯示車輛不在上車點。3分鐘倒計時結束後,車輛仍未出現,平台提示該訂單已結束。
隨後,記者選擇相同目的地再次發出訂單。下單過程中,滴滴出行平台未出現任何關於“2元停車費”的提示。順利坐上車行駛一段路程後,司機告訴記者,他剛才進入南昌西站停車場交了2元停車費,該筆費用需要由乘客支付。
“平台通知我們司機,這筆費用可以添加到訂單中,由乘客承擔。”面對記者對該筆費用提出的質疑,司機解釋稱,由於南昌西站網約車上客區改造升級,自6月20日起,所有網約車進入南昌西站停車場,每次均需交2元停車費。“這無形中增加了網約車司機的運營成本,我昨天就有2筆訂單,結束時忘記將停車費添加進訂單,最後只能由自己承擔。”司機補充說,“羊毛出在羊身上,停車場向我們收,我們只能向乘客收,我們也很無奈。”
當記者提及上一筆訂單被無故結束時,該名司機透露,這與“2元停車費”也有一定關聯,“多了2元停車費後,我們需要反復向乘客解釋,還容易引發投訴,司乘矛盾進一步加劇,對於本就不掙錢的短途訂單,司機們更不愿意接了。”
該名司機舉例說,“比如像你這筆訂單,一單只有10元錢左右,除去平台抽傭後,司機根本掙不到錢,來接你還得先交2元停車費。但平台是系統自動派單無法拒接,有些司機就會選擇不走網約車通道,而是走社會車輛通道進入停車場,將車停在社會車輛停車位上,然後在司機端點‘已到達上車點’,等待3分鐘乘客還沒有上車即可結束訂單,這樣司機就規避平台處罰規則實現了無責拒載。”
記者在後續調查走訪中發現,除了滴滴出行,其他網約車平台也不同程度存在司機將該筆2元費用轉嫁給乘客的現象。
收費方:不是停車費,是“服務費”
按照法律規定,機場、車站、碼頭、交通樞紐站和軌道交通換乘站等配建的停車場,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徵,該類停車場的停車服務收費納入政府價格管理範疇,收費標准需向發改部門備案審批。
南昌西站停車場在原有的停車收費標准之外,單獨面向網約車另行收費的行爲,是否向發改部門報批過?
公开資料顯示,南昌西站停車場的管理方爲南昌西站置業有限公司,該公司屬於國企性質,負責南昌西站國有資產的整體運營。7月19日,南昌西站置業有限公司運營管理部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南昌西站網約車上客區,是由引入的第三方專業管理機構北京泰祥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泰祥南昌分公司”)負責具體運營,“雙方之間是租賃關系,北京泰祥南昌分公司從我們手中租賃了一些停車位,作爲網約車等單區和上客區使用,然後他們再向網約車司機收費。”
隨後,記者來到北京泰祥南昌分公司了解具體情況。對於收費緣由,該公司負責人張經理解釋稱,此前網約車在南昌西站處於無序運營狀態,雖然在地下停車場設立了網約車上客區,但網約車、出租車、社會車輛均可進入,導致網約車上客區時常出現混亂和擁堵。爲了規範網約車運營、改善上客區秩序,該公司從今年5月开始,對原有的網約車上客區進行了改造升級,在停車場入口开闢了網約車專屬通道,爲司機提供專門的等單區,並通過劃定電子圍欄規範網約車在專門的等單區等單、接單,此外該公司還設置了車輛實時位置顯示屏、司機休息室、乘客休息室等,並增派工作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等單區、上客區的這些停車位,是我們從南昌西站置業有限公司手中租來的,我們每年的車位租金、員工工資、管理成本等固定支出在200萬元左右,我們也向網約車司機提供了其他增值服務,所以向每輛進入停車場的網約車收取2元每次的服務費。”張經理強調,該公司收取的並非“停車費”,而是“服務費”,“我們提前向南昌市紅谷灘區發改委咨詢過,得到的答復是,該項收費無需向發改部門備案審批”。張經理的這一說法,得到了紅谷灘區發改委相關負責人的證實。
南昌市紅谷灘區發改委價格認證中心負責人表示,爲了規範網約車運營、緩解交通擁堵情況,此前交通、發改、市監等多部門曾專門召开協調會,“在協調會上,我們給出的意見是,他們提供的不僅僅是停車服務,這筆費用屬於網約車‘服務費’,應實行市場定價,收費標准可以由企業自主制定,無須向發改部門備案審批。”
澎湃新聞注意到,北京泰祥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不只在南昌向網約車收取“服務費”。該公司在鄭州也設有分公司,負責鄭州東站網約車上客區的項目運營,並向進入鄭州東站停車場的網約車收取2元“調度服務費”。該收費行爲經當地媒體報道後,鄭州東站網約車上客區被停業整改並取消該項收費,網約車進入鄭州東站停車場,开始重新享受免費停放20分鐘的政策。
探討:這筆費用究竟該由誰來承擔
7月20日,記者將採訪了解到的情況反映至南昌市交通運輸局。
該局答復稱,經核查,從南昌西站出發的滴滴網約車違規收費情況屬實。根據滴滴出行《服務協議與規則》中對附加費的約定,“駕駛員接到場站單後,到達定位上車點等候乘客,等待時長超出停車場免費時長,產生的停車費由乘客承擔,具體收取方式以平台在當地城市規定爲准;駕駛員預先到達停車場等待接單的,產生的停車費由駕駛員自行承擔。”接到情況反映後,該局第一時間約談了相關企業並責令立即整改;同時,由於價格的監督管理職責主要在市場監管部門,該局將把有關线索移交至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同日,劉先生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在撥打滴滴客服電話後,平台當即向他退回了該筆2元費用。客服工作人員表示,該筆停車費發生在乘客上車之前,不應由乘客承擔,平台將根據相關規定對司機予以處罰。
讓網約車司機和乘客均不滿的“2元停車費”,在收費方口中卻變成了“服務費”,到底哪種說法准確?
江西贛好律師事務所律師、江西農業大學法學副教授高鵬認爲,雖然北京泰祥南昌分公司自稱收取的是“服務費”,但實質上屬於變相的“停車費”。他指出,《南昌市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方案》中明確,機場、車站、碼頭、交通樞紐站和軌道交通換乘站等配建的停車場,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徵,這一類停車場的停車服務收費納入政府價格管理範疇;另外,《價格法》第十八條第五項規定,重要的公益性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南昌西站停車場若要新增專門針對網約車收取的停車費,需遵守法律法規及地方政府的相關規定及程序。即便所謂的“服務費”是向停車之外的其他附加服務收費,也應該遵循基本的自愿原則,否則有強制消費的嫌疑。
河南鼎厚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黃文得同樣認爲,雖然北京泰祥南昌分公司在提供停車服務的同時,還向網約車司機提供了其他附加服務,但其收費依據仍是基於提供停車服務的事實,該項收費實質上仍屬於“停車費”。《江西省機動車停放服務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機動車停放服務,是指納入政府定價管理範疇的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徵停車設施的經營者,通過合法手續施劃的停車設施向他人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並收取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的經營行爲。”北京泰祥南昌分公司以“服務費”代替“停車費”,不過是在有意規避“停車費”這一概念。
黃文得進一步指出,表面上收費方是北京泰祥南昌分公司,實際上這筆費用的最終流向是南昌西站置業有限公司。南昌西站置業有限公司作爲一家國企,可以依法委托第三方對停車位進行管理、經營,但不能假借第三方的私企身份打破政府定價,“更不能巧立名目掩蓋亂收停車費的事實”。
據媒體最新報道,鄭州東站網約車上客區停業整改、取消2元調度服務費後,大量網約車扎堆在閘機處等待乘客,導致停車場變得更加擁堵。由此可見,隨着網約車市場的日益發展,在高鐵站等交通樞紐設立網約車上客區,既是司乘雙方的切實需求,也能更好地方便群衆出行。但由此產生的運營成本,究竟該由誰承擔,值得深入探討。
在鄭州東站收取網約車調度服務費事件中,經濟學家、北京師範大學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長宋向清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建議,這項收費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審核,並經過相應程序進行定價,使網約車平台、網約車司機以及乘客等各方認可,再由網約車司機和網約車平台來共同承擔,且平台方應該承擔較大的部分,此外政府部門也應該給予適當的財政補貼。考慮到網約車和高鐵站是相互扶持、共生共贏的關系,最佳的解決方案還是由政府直接通過財政資金去補貼。
標題:網約車南昌西站接客需交2元錢:停車費還是服務費?該誰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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