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草案)》通過

2024-12-19 18:00:52    編輯: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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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草案)》通過

今天(12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草案)》。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

第一條【立法目的】爲規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使用和管理,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概念界定】本條例所稱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是指爲了維護公共安全,利用視頻圖像採集設備和其他相關設備,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區域或者場所進行視頻圖像信息採集、傳輸、顯示、存儲和處理的系統。

第三條【調整範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使用和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四條【主管機關】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工業和信息化、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履行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管理等方面的指導、監督職責。

第五條【政府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城鄉規劃,加強統籌協調,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

第六條【祕密和隱私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非法獲取國家祕密、工作祕密、商業祕密或者侵犯公民個人隱私等合法權益。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使用等單位,對於系統設計方案、設備類型、安裝位置、地址碼等基礎信息,以及獲取的涉及國家祕密、工作祕密、商業祕密的視頻圖像信息負有保密義務,對於獲取的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視頻圖像信息不得非法泄露。

第七條【建設原則】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遵循統籌規劃、統一標准、安全可控的原則。

第八條【資源整合共享】爲了維護公共安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對本轄區內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進行資源整合,實現視頻圖像信息的共享。

第九條【建設範圍及主體】社會公共區域的重點部位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有關場所或者部位,應當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社會公共區域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由政府組織建設和維護,納入公共基礎設施進行管理,所需費用列入本級政府預算。

第十條【明示標識】社會公共區域的視頻圖像採集設備,應當設置提示標識,標識應當醒目。

第十一條【合理設置】社會公共區域的視頻圖像採集設備的安裝位置應當與居民住宅等保持合理距離。

旅館客房、集體宿舍以及公共浴室、更衣室、衛生間等可能泄露他人隱私的場所、部位,禁止安裝視頻圖像採集設備。

第十二條【系統建設規範】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標准組織設計方案可行性論證、設備選型和工程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建設單位應當自系統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將系統使用的主要設備類型、點位分布等資料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第十三條【建築物內系統建設要求】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其所在的建築物屬於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獨立驗收,並同時投入使用。

第十四條【建設資料管理】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系統設計、施工、驗收、維護等基礎資料,以及從事上述活動的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基本信息立卷歸檔,依法管理、保存。

第十五條【禁止妨礙運行要求】設置戶外廣告、架設管线、園林綠化或者安裝其他設施,不得妨礙社會公共區域已經建成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正常運行或者視頻圖像信息正常採集。

第十六條【傳輸網絡要求】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傳輸網絡運營服務的提供方,應當加強網絡傳輸的安全管理,保障網絡運行安全,以及視頻圖像信息傳輸的穩定安全。

第十七條【系統安全運行】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並落實值班監看、運行操作等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二)對系統的監看、操作維護等人員進行法律知識、保密知識和崗位技能培訓;

(三)建立並落實系統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制度;

(四)建立並落實系統效能和安全性能的定期評估制度。

第十八條【信息保護措施】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應當採取授權管理、控制訪問等措施,控制對視頻圖像信息的查閱、復制和傳輸,保障信息不被刪除、修改和非法復制、傳輸。

第十九條【使用限制規定】視頻圖像信息用於公共傳播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當對涉及當事人的個體特徵、機動車號牌等隱私信息採取保護性措施。

第二十條【信息管理要求】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信息保存、使用等管理制度。採集的視頻圖像信息至少留存30日,法律、行政法規或者相關標准規定多於30日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信息特殊使用】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因司法工作需要,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因行政執法工作需要,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因調查、處置突發事件需要,可以查閱、復制或者調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基礎信息或者採集的視頻圖像信息,相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二條【禁止性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爲:

(一)盜竊、損壞或者擅自拆除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設施、設備;

(二)破壞、擅自刪改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運行程序和運行記錄;

(三)刪改、隱匿、毀棄留存期內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採集的原始視頻圖像信息;

(四)买賣和非法使用、復制、傳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基礎信息或者採集的視頻圖像信息;

(五)其他影響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正常使用的情形。

第二十三條【監督檢查】對依據本條例規定建設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定期檢查建設單位、使用單位相關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設單位依法履行建設義務的情況;

(二)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設計方案論證和工程驗收情況;

(三)使用單位建立和執行日常運行和維護、信息管理和使用等制度情況;

(四)其他依法需要監督檢查的事項。

公安機關實施監督檢查時,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四條【國家機關及人員行爲禁止】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違法強制要求企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人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不得指定或者變相指定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設計、施工、維護單位以及設備的品牌、銷售單位。

第二十五條【檢舉、控告】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公安機關等部門在履行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監督管理職責時的違法行爲進行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按照職責及時查處。

第二十六條【阻礙資源整合的法律責任】違反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拒絕、阻礙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進行整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逾期不整改的,對單位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違法安裝法律責任】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在可能泄露他人隱私的場所、部位安裝視頻圖像採集設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責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除;單位安裝的,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個人安裝的,對個人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八條【違反建設使用要求的法律責任】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逾期不整改的,對單位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一)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進行設計方案可行性論證而沒有論證,或者不符合論證方案的;

(二)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使用的設備不符合相關標准的;

(三)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四)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獨立驗收的;

(五)設置戶外廣告、架設管线、園林綠化或者安裝其他設施,妨礙社會公共區域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

(六)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查閱、復制、調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基礎信息或者採集的視頻圖像信息的。

第二十九條【違反備案及資料管理的法律責任】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十四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違反運行管理的法律責任】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違反禁止性規定的法律責任】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個人違反的,對個人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與上位法律銜接】違反本條例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其他兼容系統的管理】建設、使用、整合與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兼容集成的入侵報警、出入口控制等系統,參照本條例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實施日期】本條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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