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工智能+”行動計劃(2024—2027年)(徵求意見稿)

2024-10-16 18:00:13    編輯: robot
導讀     浙江省“人工智能+”行動計劃(2024—2027年)(徵求意見稿) 爲促進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培育人工智能新產業新模式新業態,打造新質生產力,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浙江省“人工智能+”行動計劃(2024—2027年)(徵求意見稿)
爲促進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培育人工智能新產業新模式新業態,打造新質生產力,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目標

堅持創新驅動、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生態共建,充分依托浙江省算力充沛、數據开放、模型先進、場景豐富、生態繁榮的優勢稟賦,全面實施“人工智能+”行動計劃,加快推動大模型深度嵌入千行百業,培育形成特色鮮明、優勢顯著、融合發展的智能經濟。到2027年,培育形成10個以上全國一流的垂直行業大模型,500個以上可復制推廣的標杆應用場景,1000個以上融合示範案例,全力打造人工智能創新發展和融合應用高地。

二、重點領域

(一)人工智能+科學。緊貼國家和浙江發展战略需求,加大人工智能驅動的科學研究,推動科研範式變革和科技創新發展。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創新平台,建設面向科研需求、可彈性調度的集約化算力基礎設施,打造科學數據开放共享樞紐。圍繞新材料、生物、能源、大氣物理、海洋感知等科學領域,探索制定數據共享標准和協議,建設權威數據和模型庫,有序面向社會开放使用。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人工智能企業聯合創新,研發智能科研輔助工具和特定領域專用模型,賦能提升科研效率。(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數據局)

(二)人工智能+制造。
聚焦“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實施人工智能賦能新型工業化行動,推動國產通用大模型在工業領域部署。謀劃建設工業大模型中試平台、測評服務平台等公共服務平台,助力大模型行業適配應用及商用服務。鼓勵人工智能企業與制造企業合作,圍繞工業知識問答、工業信息生成、工藝優化等場景,研發適應制造業復雜任務環境、具備跨模態數據處理能力的工業領域垂直大模型。推進人工智能技術、大模型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檢驗檢測、營銷服務、供應鏈管理等全環節創新應用,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創新產品和解決方案,有力支撐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智能化升級。(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

(三)人工智能+醫療。建設人工智能生物醫藥和醫療應用基地,推動生物醫藥產業和醫療衛生服務全領域、全周期、全流程的智能化轉型升級,支持新一代醫療裝備臨牀科研一體化,推動醫療裝備智能化、精准化、網絡化發展。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加速新藥研發進程,开展幹細胞療法、生物制藥、化學制藥、現代中藥生產、數字病理等領域人工智能研發及產業化應用,降低研發成本。利用人工智能开發多組學爲基礎的精准診斷,推進精准醫療。鼓勵中醫藥和病理等領域大模型研發,基於大模型研發落地中醫臨牀問診、中醫藥品研發、中醫藥食療方案制定、病理和精准癌症診療等場景。(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藥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

(四)人工智能+教育。支持省內高校動態調整、優化學科專業建設,加快推進浙江省人工智能學院建設,培養人工智能領域相關高水平創新型工程技術人才。統籌規劃全省教育系統算力基礎設施,推進浙江大學國家人工智能產教融合創新平台和浙江師範大學教育大模型研究應用實驗室建設,構建多模態教學資源庫,提供易用的知識庫和無代碼式的應用生成等工具,研發滿足多學科教學的師生虛擬智能體助手、數字人助教系統。對標教育部《教師數字素養》標准,研發數字素養培訓課程,开展教師數字素養能力提升培訓。深入推進教育部人工智能教育基地和人工智能教育應用試點校在教、學、管、研、評等方面的應用實踐,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創新教育場景案例。(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五)人工智能+消費。鼓勵發展新型智慧電商,支持研發智能選品、智能客服、智能運營等工具,促進平台經濟提質增效。加快虛擬現實、增強現實、人工智能等技術融合應用,培育推動網絡遊戲、沉浸體驗、劇本娛樂等新業態發展。深化“浙裏文化圈”建設,开展基於多源數據分析的文旅領域全要素風險感知和監測預警,打造一批標志性人工智能+旅遊場景應用。支持人工智能在非遺傳承、文物活化、宋韻文化、名人文化、書院文化等領域創新應用,建設文化基因大模型和一批文化領域垂直行業大模型,賦能現代產業和歷史經典產業的文化價值躍升。(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文化廣電和旅遊廳、省科技廳、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委宣傳部、省數據局)。

(六)人工智能+農業。大力發展智慧農業,推廣運用農用無人機、農業機器人等智能農機裝備,部署提升傳感器、遙感等感知監測技術,提高農業生產效率。鼓勵農業領域龍頭企業與人工智能研發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創平台等聯合創新,利用大模型提升生物育種、病蟲害監測預警等能力,着力提高人工智能氣象觀測預測能力,建設溫度、雨水、太陽輻射等智能監控系統,改善農業發展自然環境。(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

(七)人工智能+交通。加快智慧交通建設,推進“車路雲一體化”應用試點地區的城市道路基礎設施智能感知系統布設,提升車路協同水平。推進智能路側設施和測試場建設,構建車路網信息共享機制,實現邊側計算爲主、端側控制爲主的輕量級端側駕駛輔助,爭取納入L4級以上自動駕駛試點准入放开區域,允許符合相關資質的高級別自動駕駛車輛按照有關規定上路運營,打造國內領先的智能網聯汽車先行示範區。加快推動道路基礎設施、交通流量、交警業務系統等多源數據融合應用,提升交通態勢感知預警、指揮調度和交警業務管控能力。推動城市軌道交通雲智融合建設,提升城市軌道交通智能化水平。(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建設廳、省公安廳)

(八)人工智能+海洋。統籌部署海洋及船體相關智能傳感設備,建設智慧海洋基礎設施體系。構建涵蓋技術研究轉化、通訊設備制造、網絡建設運營、解決方案开發及推廣等方面的船聯網產業生態,支持有條件的沿海地區开展船聯網試點建設。支持寧波舟山港探索建設新一代智能化碼頭,實現超大規模碼頭高效運營和智能管控。支持輔助駕駛技術大規模應用、遙控駕駛和有人在船的自主駕駛技術實現多樣本應用,推動建設智能化的航運新業態。積極推進人工智能與海洋監測融合,助力沿海區域的潮汐測量、海洋極端天氣預測、海上船舶海洋檢測與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單位:省海洋經濟廳、省發展改革委、浙江海事局、省交通運輸廳、省委軍民融合辦)

(九)人工智能+時空。建設莫幹山地信實驗室時空信息行業基地,研發時空信息行業基准大模型,賦能時空信息產業智能化轉型升級。深化低軌衛星互聯網、高精度導航定位、高分辨率遙感技術等研究,帶動衛星火箭研發設計、空天裝備制造、信息終端生產、空天信息應用全產業鏈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开展低空基礎設施建設,布設感知、通信、氣象等設施,搶佔低空經濟發展高地。(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委軍民融合辦)

(十)人工智能+治理。構建智慧型政府,推進大模型技術在政務咨詢、業務辦理等場景應用,提升公共服務效能。建設浙江省法治知識服務中心,全面構建服務政府合規、社會治理的權威、互惠法治大數據共享體系。建設基於國產大模型的智能法務平台,爲社會公衆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咨詢、風險預警等服務。深化數字法院建設,加強司法大數據在審判執行工作中的應用,探索運用人工智能技術爲群衆提供智能化、精准化服務。推進人工智能技術深度應用於招投標等領域行業治理,賦能打造行業監管、行政執法、刑事司法、監督執紀等全鏈條全要素監管監督體系,營造公平、透明市場環境。(責任單位:省數據局、省司法廳、省委政法委、省紀委、省監委、省法院、省發展改革委)

(十一)人工智能+能源。建設省能源大數據中心,全面匯聚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熱能五大品類能源數據,搭建能源數據开放共享體系。打造新一代電力調度自動化系統和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實現對火電、水電、光伏、風能、核能、儲能等電力品種的優化調度,保障電力可靠、穩定、綠色、經濟供應。建設源網荷儲資源高效配置平台,建設發電側、電網側、用戶側垂直模型。圍繞電網建設、設備運維、安全監督等電網生產運行核心業務領域,研發應用一批智能化解決方案。(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

(十二)人工智能+金融。推動人工智能對金融產業的全方位賦能,面向銀行運營、金融產品交易、清算支付、保險運營等關鍵業務領域,構建個人和企業信用智能模型,打造標准化、通用型人工智能金融科技創新應用。鼓勵人工智能在金融風控領域的應用,更好評估個人和企業的信貸風險,實現智能金融監管,優化金融服務,提高金融風險防控能力。打造“人工智能+金融”監管體系,提升穿透式監管水平,加強反詐騙、反洗錢、金融數據和隱私保護能力,增強對非法金融活動的防範和打擊能力。推動孵化銀行保險行業標准化人工智能大模型應用,提升金融監管服務效能。(責任單位:人行浙江省分行、金融監管總局浙江監管局、浙江證監局、省委金融辦(省地方金融局)、省金融控股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保障。省發展改革委統籌推進人工智能創新發展,牽頭實施“人工智能+”行動方案。各級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推進,形成省市縣聯動、多部門協同的工作格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統計局加強人工智能新產業新模式統計監測和綜合評價,形成閉環管理。

(二)加快推動場景开放。鼓勵地方政府、領軍企業、行業協會和專業服務機構加大人工智能場景开放,建立健全“揭榜掛帥”、聯合創新、優秀場景推介等常態化供需匹配機制。組織推進高水平人工智能場景創新活動,爲場景供給方、研究機構、企業、投資機構提供高端交流平台,加強場景創新主體交流合作。

(三)加強創新要素供給。鼓勵算力平台、共性技術平台、行業訓練數據集、仿真訓練平台等人工智能基礎設施資源开放共享,爲人工智能企業开展場景創新提供算力、算法資源。支持重大項目列入省重大產業項目庫,按規定在用地、用能、排污權等方面予以保障。符合條件的“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場景(產品)依法享受有關政策採購支持創新的政策。通過發放算力券、智能券等方式,降低人工智能企業基礎設施使用成本,提升人工智能場景創新的算力支撐。

(四)加強金融信貸支持。鼓勵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研發面向中小企業場景創新的金融產品,爲中小企業推動場景項目建設提供資金支持。鼓勵市場化投資機構關注場景創新企業,培育一批耐心資本,爲开展場景創新的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支持。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在與人工智能企業聯合开展場景創新過程中,爲場景項目落地和成果推廣提供供應鏈支持,優先將場景創新成果納入供應鏈體系。

(五)加強輿論宣傳引導。鼓勵人工智能領域數據充分利用數據知識產權制度加強權益保護和價值實現。擇優發布人工智能+垂直行業大模型、標杆應用場景和融合示範案例,通過新聞發布會、官方網站等形式,加大宣傳推廣,促進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場景加速湧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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