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至18日,北京禁飛一切“低慢小”航空器

2024-07-14 18:50:18    編輯: robot
導讀   央視網消息:據“平安北京”公衆號消息,7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了《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加強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期間北京地區“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其中明確:自2024年7月15日零時起至...

  央視網消息:據“平安北京”公衆號消息,7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了《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加強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期間北京地區“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其中明確:自2024年7月15日零時起至2024年7月18日24時期間,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利用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進行各類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時速小於200公裏、雷達反射面積小於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12類。

此外,孔明燈利用明火加熱空氣產生動力升空,且自重較輕,遇有陣風或碰撞高大建築物後容易墜落,一旦掉落到草叢或懸掛到樹枝等易燃物品上,極易引發火災。按照2014年出台的《關於在北京地區禁止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通告》,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法守法,樹立爲個人、家庭、社會負責的意識,杜絕各類低慢小航空器違法違規飛行行爲,共同維護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攜手守護首都藍天。

北京警方將會同相關部門持續嚴厲查處打擊低慢小航空器和孔明燈違法行爲,對於未經審批擅自开展飛行活動的,以及非法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單位或個人,北京警方將依法查處。對於觸犯刑法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標題:7月15日至18日,北京禁飛一切“低慢小”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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