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韓丹東
“您有一筆現金可提現到銀行卡,白用30天。”
北京市朝陽區一企業員工蔡某近日打开一款購物App准備下單一件商品,支付頁面突然彈出這樣一行字。她以爲是支付返利活動,點擊後卻發現是某網貸平台的廣告。對方所說的“白用”,就是借錢,通過填寫自己的信息,對方做貸款評估後發放貸款。
《法治日報》記者注意到,當下網貸廣告幾乎無處不在。线下,地鐵裏、電梯內到處張貼着各類網貸平台的廣告;线上,各種App都可能內嵌網貸廣告,比如美顏軟件、充電軟件、天氣預報軟件等;還有一些平台,當消費者購买商品時會主動跳轉、引導、默認勾選進行分期貸款的選項,或是在突出位置顯示借款端口。如果想關掉這些廣告,有時還難以找到關閉鍵。
這些網貸廣告既包括正規網貸機構的宣傳,也不乏一些無資質網貸中介通過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者貸款,其中存在一些不符合監管要求、不切實際的“離譜”廣告:宣傳年利率36%、遠高於法定最高年利率的貸款;放言稱“你不還錢,就算了,當作福利送你了”;不具備放貸資質的平台打貸款廣告等。
受訪專家指出,一些不良網貸機構在廣告中突出網貸的便利性、低利率,通過帶有傾向性的語言或虛假陳述誘導消費者,讓一些缺乏金融知識的年輕人掉以輕心,此類行爲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隱私權和安寧權;建議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網貸廣告的標准和要求,加強對網貸廣告的日常監測和檢查。平台應該加強對網貸廣告的審核,壓實責任;消費者也要擦亮雙眼,如需貸款,則應通過官方渠道核實信息。
網貸廣告不斷彈窗
利率高與宣傳不符
“輕松到账,額度高,盡快還款可免息。”天津市民林某在瀏覽網頁時,頁面突然跳出彈窗,內容顯示爲一則網貸廣告。
考慮到自己還有外債沒還清,如果真能如廣告所說,額度高、可免息、輕輕松松貸到款,那就能解自己的燃眉之急,還款壓力也不會太大,林某便根據頁面提示,在網頁上登記了身份信息。
很快,就有客服人員添加了林某的聯系方式,指導其下載某貸款App。完成貸款申請步驟後,對方稱林某的“銀行卡流水”不夠,需要再刷2萬元的流水才能下款。林某信以爲真,按要求給對方轉了2萬元,結果對方隨即將其拉黑。林某這才發現自己被騙,遂報警。
對於林某的遭遇,不少人深有同感。記者隨機採訪北京、天津、湖南等地多名消費者,他們對於網貸廣告的吐槽近乎一致:打开打車類App,突然跳出的是金融廣告;看看旅遊類App,顯示的也是網貸廣告;想要看個視頻,也是讓人貸款;手機裏三四十個App,打开後多數能看到網貸廣告的身影……
記者採訪發現,一些外賣、短視頻等App中,有不少廣告都會引流至網貸類機構。這些廣告以“开通減免費用”“零手續費”等爲誘餌,吸引用戶填寫個人信息。
在某生活服務App,記者發現每次點开時都會出現金融服務的彈窗,點進彈窗,頁面滾動着“恭喜××成功借款14.6萬元,僅用46秒完成放款”等他人借款成功的案例。頁面上提示“最高可借額度20萬元,年利率7.2%起,最快30秒放款”。除此以外,整個頁面上還有各種車貸、房抵貸、小微貸等廣告,都標注着較高的額度,卻沒有顯示明確的年利率。
記者點擊“立即借錢”,系統提示需要進行身份認證,在輸入本人身份信息後,跳轉的頁面顯示“預估可借198000元,以實際審批爲准”。記者選擇申請後,會進行人臉識別驗證,審核通過後出現“可借款31000元”。
記者點擊取消,該頁面並未直接關閉,而是彈出“可選擇另一款借錢服務”。記者選擇繼續借款發現,還款分爲“按期還”和“靈活還”。“按期還”中標明“提前結清需支付未還本金4%的違約金”,這在前期的廣告中未曾提及。
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一般的借款應用都會先讓用戶感受到在此處借款的利率非常低,但實際的還款計劃與之前的宣傳完全不一樣。
在某短視頻平台,記者注意到,經常有“××優品”App的廣告,宣稱貸款“低利率、秒到账”。
記者點擊廣告進入該App的下載頁面,根據提示完成相關操作後,系統立即彈出一則名爲“××錢包”的廣告。這條廣告顯示“門檻低,放款快,分期還,最高可借額度50000元”。記者輸入身份信息點擊“登錄拿錢”後,系統又彈出“馬上實名,限時領取2期免息券,息費最高減免1000元”的信息。
“××優品”App主要售賣各類商品。記者隨機點开一件商品,發現購买頁面顯示的都是“分期購买”,沒有正常付款購买方式,且頁面還會主動推薦選擇分期的類型。記者勾選了一款原價7999元的商品,選擇分期付款方式“分12期,每期爲1個月”,很快系統便推送了分期明細:總共還款金額爲9640.36元,每期還款803.36元。這就意味着,這款商品分期付款的年利率約20.52%。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年利率不得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根據最新的數據,合法的年利率被設定爲15.4%。
值得注意的是,記者查詢“××優品”App的經營內容發現,其以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爲主,未涉及小額貸款等金融類服務。
到處是廣告難關掉
隨意收集用戶信息
採訪中,有不少消費者吐槽稱,無孔不入、關又關不掉的網貸廣告推送讓他們甚是煩惱。
天津市民韓先生前不久在某商場借用了一個充電寶,點擊借用後立即彈出充電福利頁面,顯示“可以領取支付優惠,最高20元”,並附有“ok”和“領取”兩個按鈕,不論點擊哪個按鈕都會彈出一個寫有“即將前往‘有款××’小程序”的對話框。韓先生試圖關閉該頁面,卻沒有找到網貸平台的“關閉”按鈕,即使點擊頁面空白處,也會彈出該對話框。
“用個充電寶也遇到網貸廣告,關也關不掉。網貸廣告無孔不入,就像‘牛皮癬’,讓人心煩意亂。”韓先生抱怨說。
記者瀏覽某社交平台時,也時常刷到“急用錢,用××”等網貸廣告,關閉鍵通常很難找到。如果不小心點進去,系統就會提示先綁定手機號登錄,然後彈出“恭喜您,獲得借款福利,20000元免息”。
記者選擇“立即使用”後,頁面上方顯示“完成申請流程,最高可獲20萬元額度”,並提醒記者填寫身份證等信息,再進行人臉識別。認證成功後,需要填寫學歷、工作資料、月收入、緊急聯系人聯系方式等信息。經過一系列操作,記者申請了4000元額度。
在這一系列操作中,記者並未授權個人信息使用,也未選擇借款,系統也承諾“個人信息僅用於核驗身份,會保障用戶的隱私安全”,但填寫信息後記者經常接到詢問是否需要借款的信息:“您好,我是××金融的工作人員,您目前有20萬元的免費申請額度,僅需下載App即可立即到账”“您好,我們客服這邊看到您申請到4000元的額度,但還沒有參與借款,請問是額度不夠嗎?我們這邊幫您申請到了6萬元的額度福利,秒到账哦”……
華北電力大學(北京)新金融法學研究中心主任陳燕紅指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頻繁發送推銷電話和彈窗廣告的行爲違反了上述規定,平台應當對此承擔法律責任。這類侵權行爲不僅擾亂了消費者的正常生活,還可能導致消費者的個人信息被不當使用或泄露。
“根據廣告法有關規定,平台作爲廣告經營者,廣告主在其平台上發布廣告時,應當首先獲取並審查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還應對廣告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初步的審查,否則,則有可能因未盡合理審查義務發布虛假廣告而承擔賠償受害人損失的責任。”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馬麗紅說。
加強網貸信息管理
提升網貸准入門檻
“看到是大平台上的網貸廣告,利息也不高,我就填寫資料試了一下,沒想到被強制下款,還不允許我一次性還清。”
“付款10元就可以減9.9元,我就辦了這個貸款,之前也稀裏糊塗地辦過一些網絡貸款,後來徵信上顯示我有好幾家貸款公司的貸款,但是我沒有辦過這么多啊。”
“貸款廣告說利息很低,我以爲還款就是本金+利息,誰知貸款還要還擔保費、保險費和服務費,而且都是在我點的時候強制勾選的。”
……
面對記者的採訪,不少借了網貸的年輕人都表示,沒有經受住網貸廣告的低息誘惑,覺得按時還款不成問題,而且借款環節簡單,根本不給用戶考慮的機會,又沒有風險提示,沒想到還款壓力那么大、負債越來越多。
在陳燕紅看來,一些網貸廣告通過誇大“低利率”“無門檻”等誘導性語言吸引用戶,但實際貸款條件與廣告宣傳嚴重不符。這種行爲不僅違背了廣告法中關於廣告真實性的規定,還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這些網貸廣告普遍存在信息披露不透明的法律問題,其在突出便利性的同時,對貸款的實際利率、還款期限、手續費等關鍵信息只字未提,或進行模糊處理,導致消費者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承擔高額利息和費用。”陳燕紅說。
受訪專家指出,面對各種極具誘導性的網貸廣告,涉世未深的年輕人由於缺乏足夠的金融理財知識儲備,往往不能作出理性判斷,消費欲望一旦被刺激,很容易去尋求網貸來實現“超前消費”。
針對網貸廣告的各種亂象,近年來相關部門正在逐步進行治理。
去年2月22日,北京市市場監管發展研究中心發布《北京市金融投資理財類廣告發布合規指引》,明確規定不具備互聯網貸款資質的不得發布網上貸款業務廣告。
今年初,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福建監管局等共同發布《關於規範轄區貸款營銷短信的通知》,明確提出貸款營銷機構开展短信營銷的內容不得超過金融管理部門許可的金融業務範圍,並建立短信營銷號碼白名單制度、內控管理機制。
“應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網貸廣告的標准和要求。例如,可以制定更詳細的廣告法實施細則,明確規定網貸廣告必須披露的信息,如真實利率、費用構成、還款期限等。監管部門應加強對網貸廣告的日常監測和檢查。通過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及時發現並處理虛假廣告和違規廣告行爲。同時建立公开的舉報機制,鼓勵公衆舉報虛假廣告和不法行爲,並對舉報者給予獎勵。”陳燕紅說。
馬麗紅認爲,網貸業務的准入門檻較低,經營方的實力參差不齊。應該對發布網貸廣告的平台和機構設定更高的資質要求,只允許合規可靠的機構進行宣傳。
“金融行業協會和相關機構應制定行業規範,督促成員單位自覺遵守廣告法等相關規定,杜絕虛假宣傳和不實廣告。同時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增強其法律意識,提升其職業道德水平。”馬麗紅說。
從消費者的角度,馬麗紅認爲,要選擇正規的平台進行操作,並注意保存其廣告宣傳的相關證據,以便日後出現問題時可以有效維權。在籤訂合同時應注意其廣告宣傳和合同條款是否存在差異,尤其是利率、還款期限和條件等重要條款。
“正規的借貸廣告通常會提供詳細的貸款條件和利率說明,而虛假廣告往往使用‘低利率’‘無門檻’等吸引眼球的詞語。消費者在貸款前應通過官方渠道核實信息,如訪問貸款公司的官方網站或直接聯系其客服。消費者可以查看廣告是否具有明顯的聯系方式和公司信息,正規的貸款廣告應包括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詳細信息。”陳燕紅提醒說。
漫畫/李曉軍
標題:宣稱“低利率無門檻”、老是彈窗關不掉 網貸廣告無孔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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