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新華社天津3月22日電(記者黃江林)記者22日從天津市公安局獲悉,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天津公安機關持續开展“昆侖”“清風”等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野生動植物犯罪,2023年以來,共偵破危害野...
新華社天津3月22日電(記者黃江林)記者22日從天津市公安局獲悉,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天津公安機關持續开展“昆侖”“清風”等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野生動植物犯罪,2023年以來,共偵破危害野生動植物刑事案件6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78名,收繳救助野生動物1000余頭(只、條),收繳處置野生動物制品500余件。同日,天津市公安局向社會公布了3起相關典型案例。
偵破曹某某等人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2023年7月,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有人購买玳瑁、硨磲等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原材料加工後對外出售。經工作,公安機關成功打掉以曹某某(男,48歲)爲首的犯罪團夥,抓獲嫌疑人15名,涉案價值100余萬元。目前,曹某某等人已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偵破華某非法狩獵案。2023年9月,公安機關巡查發現,天津西青區一空曠區域有人架設捕鳥網並使用誘鳥器誘捕野生鳥類。經工作,公安機關將嫌疑人華某抓獲,現場解救14只被困網中的候鳥。經查,華某(男,67歲)在候鳥遷徙季,以架網的方式捕獵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脅繡眼鳥、紅喉歌鴝(俗稱紅點頦)21只,其他國家“三有”保護動物29只。目前,華某已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偵破李某非法狩獵案。2023年12月,公安機關接群衆舉報,天津靜海區有人使用電網獵捕野生動物。經查,嫌疑人李某(男,50歲)在明知使用電網狩獵野生動物違法的情況下,使用自制電網狩獵國家“三有”保護動物野兔9只。目前,李某已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標題:天津警方公布3起危害野生動植物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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