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裝送檢合格,小樣汞超標 警惕化妝品小樣藏“貓膩”

2024-03-15 18:51:06    編輯: robot
導讀   一名消費者正在某平台查看醫美項目團購價格。(張章 攝)   买化妝品附贈小樣,是化妝品零售中的常見手法。然而,對於附贈小樣,使用時也要提高警惕,一些“效果特別好”的小樣可能是汞含量嚴重超標的化妝...

  一名消費者正在某平台查看醫美項目團購價格。(張章 攝)

  买化妝品附贈小樣,是化妝品零售中的常見手法。然而,對於附贈小樣,使用時也要提高警惕,一些“效果特別好”的小樣可能是汞含量嚴重超標的化妝品。

  “祛斑神器”汞超標最高達4.3萬倍

  江陰市民盧女士至今心有余悸。她此前在一家化妝品店做美甲時,接受了店員推薦的祛除痘印和色斑的化妝品——“377雙重亮顏組合”。盧女士花費398元購买了一套,店員按常規給她贈送了日霜、夜霜的小樣,還叮囑她正裝搭配小樣使用效果最佳。

  “頭幾天使用效果很好,用了幾天後,臉开始發紅發癢。”盧女士說,她去醫院就診,被診斷爲化妝品過敏。盧女士讓男友將化妝品小樣送檢,發現其夜霜汞含量達11952.4毫克/公斤。而《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版)規定,化妝品標准的汞含量不能超過1毫克/公斤。

  獲知檢測結果後,盧女士進行了舉報。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到相關化妝品店隨機取樣檢測,結果顯示小樣夜霜汞含量爲5700毫克/公斤。隨即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公安立案後再次抽檢,發現小樣夜霜汞含量超標43000倍,確認爲不合格產品。

  爲何三次檢測結果都不一樣?辦理這一案件的江陰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顧月月告訴記者,據調查,這些附贈的小樣都是在小作坊自行灌裝的,沒有操作標准,因此每一瓶小樣夜霜的汞含量都不相同,但都嚴重超標。

  正裝效果不夠“超標小樣”來湊

  “化妝品行業競爭激烈,想要在市場中佔領一席之地,必須擁有‘拳頭產品’。”該案件被告範某說。然而,她的拳頭產品並非正裝產品,而是附贈的小樣。

  範某和吳某是夫婦,先是從事化妝品微商代理,逐步建立了較大規模的微信客戶群體。2020年,二人注冊公司,推出自有品牌化妝品,申請了商標。

  範某夫婦本身並不生產化妝品,而是與廣州一家化妝品公司合作。這家公司的負責人李某告訴範某,想要短期內達到美白祛斑的效果,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添加大量的汞。但是我國對正規化妝品的汞含量有嚴格的檢測標准,超標的化妝品根本無法通過檢測進入市場。

  最終在李某提議下,三人決定將祛斑效果不明顯,但能通過檢測的化妝品做成大套盒,包括日霜、夜霜,由李某委托其他公司正規生產,作爲正裝出售,其外包裝嚴格按照規定標示產品名稱、成分、含量、生產批號、生產企業等信息。再購买原料,由李某私下自行灌裝,做成小套盒,作爲小樣附贈,小樣不標注廠家、生產日期,也不貼商標。

  “正裝送檢,獲取銷售資質;小樣附贈,突顯祛斑效果。”範某到案後交代,“銷售時特別向顧客強調,正裝與小樣搭配使用,目的就是防止顧客不使用小樣,影響祛斑效果。”

  範某等人還進一步解釋,只在小樣夜霜中添加汞,主要是因爲汞在日光照射下,更容易造成皮膚過敏,而夜晚使用可降低過敏幾率。另外,小樣作爲附贈品,沒有標注任何信息,即使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一般不會計較,即使有舉報,相關機構也不好查。

  針對上述案例,江蘇省消保委有關負責人說,《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化妝品的最小銷售單元應當貼有標籤。”化妝品試用裝、小樣等也需和正裝化妝品一樣接受監管。

  同時,江蘇省消保委建議消費者在購买和使用化妝品時,堅決不使用三無包裝產品。一些專家建議首次使用化妝品時應先小範圍試用,如出現皮膚瘙癢、紅腫、脫皮等不良反應,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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