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央視網消息:2月9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嚴禁違法銷售、加工織紋螺的消費警示。原衛生部《關於預防織紋螺食物中毒的公告》(衛生部公告2012年第13號)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央視網消息:2月9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嚴禁違法銷售、加工織紋螺的消費警示。原衛生部《關於預防織紋螺食物中毒的公告》(衛生部公告2012年第13號)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織紋螺銷售有關問題的復函》(食藥監辦食監二函〔2016〕528號)明確規定:任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不得採購、加工和銷售織紋螺。
織紋螺俗稱海絲螺、海獅螺、麥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於浙江、福建、廣東沿海。織紋螺的外形特徵表現爲尾部較尖,細長,長度約爲1釐米左右、寬度約爲0.5釐米,約指甲蓋大小。
引起織紋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後可產生頭暈、嘔吐、口脣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狀,潛伏期最短爲5分鐘,最長爲4個小時。河豚毒素理化性質比較穩定,常見鹽漬、日曬和一般加熱方式均不能完全去除。對食用織紋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無特效治療解毒藥物。
市民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購买和食用織紋螺。一旦誤食織紋螺,如發生口脣麻木等類似神經系統中毒症狀的,應當立即到醫院就診。若發現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採購、加工和銷售織紋螺的,請及時撥打“12315”向市場監督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標題:上海市監局:嚴禁違法銷售、加工織紋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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