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一周,北京市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過渡期就將結束。目前,北京市有關部門正在採取“補貼”的淘汰辦法,加緊回收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但有報道稱,一些車主還在觀望,一些小區仍有不少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駛出或停放,引發輿論對治理效果的關注。
所謂違規電動三、四輪車,即違規“老年代步車”,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老頭樂”。由於易於上手,駕駛自由,且適用於刮風下雨等天氣,“老頭樂”方便接送孩子上下學、到超市买菜,因其“性價比”較高,受到不少家庭歡迎。
不過,每個早晚高峰,這些“老頭樂”因亂闖紅燈、違規逆行、霸佔車道、亂停亂放等問題,既擾亂道路秩序,又危害公共安全。北京市交管局提供的數據顯示,去年北京市“老頭樂”引發交通事故131起,造成138人死亡。因此,社會各界對“老頭樂”的治理呼籲日益高漲。
在裹挾着爭議與需求的背景下,北京市公安局、市交通委等五部門於兩年前聯合發布公告,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通告明確規定,禁止在本市範圍內生產、銷售違規電動三、四輪車。對通告發布前購买的違規電動三、四輪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自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這些車輛中凡有違規上路行駛或停放的,警方將依法查處。
治理“老頭樂”是道綜合題,一方面,需引導車主充分認識潛在風險。與合規合法上路的汽車相比,“老頭樂”是典型的“三無”產品。首先,廠家無汽車生產資質。“老頭樂”未經工信部許可生產,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車輛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准。其次,車輛沒有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號牌是准許汽車上路行駛的法定憑證,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社會治安管理部門及廣大人民群衆監督汽車行駛情況,識別、記憶與查找的憑證。沒有號牌,不便於規範管理。最後,駕駛員沒有行駛證。這也就意味着,駕駛人可能從未接受過駕駛培訓。如此“三無”產品上路,無異於馬路殺手,風險不言而喻。
表面上看,“老頭樂”購买價格低廉,一兩萬元就能“拿下”,且不用購买保險,可謂成本低廉,又使用方便。問題是,這些車大都粗制濫造,普遍被設計成窄車身、輕底盤、高車體,車輛穩定性差,行駛中容易發飄和傾斜。同時,由於車身強度低,外部、前後都沒有防撞吸能結構,內部沒有安全帶、安全氣囊和兒童座椅接口,並且車輛出廠前也未經過碰撞測試,安全性能根本沒法保證。更讓人擔憂的是,還有些“老頭樂”在使用中被隨意改裝,存在電壓過高、功率超標、無短路保護等問題,容易引發充電起火或車輛自燃。
另一方面,需加強對車主失去“老頭樂”後出行需求替補。不可否認,“老頭樂”解決了不少家庭“最後一公裏”的出行之憂,但這不應成爲其拒絕甚至抵制相關部門治理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的理由。交通效率和公共安全是一個大系統。雖然“老頭樂”對不少家庭有存在的合理性,但任其無序發展,則會擾亂城市運行秩序與有效管理。
當然,那些沒有了“老頭樂”的家庭,會感覺出行沒以前便利。對於他們的合理訴求,城市管理部門也要認真傾聽和善於解決。比如,在推出通學車服務的基礎上,不斷加密和優化线路,在社區端和學校端科學設置站點,方便學生快速安全到達學校或回到家庭;對於“久搖不中”的無車家庭,適當增加牌照,讓合規的車驅逐不合規的車;對老年人進行交通駕駛的培訓,讓他們形成遵章守紀的觀念意識,提高老年人出行的便利性、安全性和滿意度等,這些交通出行上的先立後破,體現着城市的治理水平和情感溫度。
標題:過渡期即將結束!治理“老頭樂”是道綜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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