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劉兵)近日,北京消費者張傑對記者反映稱,自己遭遇了手機“以租代購”陷阱。原來,張傑在某租賃平台購买了一台蘋果14Plus(256GB)手機,以租代購分期12個月,每期還款492元,已經還了7期。因個人疏忽,上個月未能按時還款,現已被強制要求买斷,买斷金額爲7101元。已付的7期租金加上买斷金額,總金額達10545元,“這個價格已經大大超出這款手機在市面上的價格了。”張傑說。
手機“以租代購”是近年來一種新興的租賃模式。平台方稱,這種模式不但使消費者能夠更快地擁有手機,而且比一次性購买更具吸引力。用戶每月只需要支付少量費用,即可擁有最新款或者更高端的手機。用戶還可以在租期結束後購买手機,不需要支付一次性高額的購买費用。
盡管許多人抱着短租一兩個月嘗鮮的心態,但實際上大多數平台默認的租期是1年及以上,且不能提前解約。逾期即买斷,不支付就面臨被起訴風險。這些環環相扣的套路,讓許多年輕人深陷其中。
熱衷數碼新產品的北京市民高翔告訴記者,“以租代購”其實不劃算。“以蘋果15Pro(256G)手機爲例,在人人租平台上租完一年歸還的總租金是7091.95元,而該手機的市面價格爲8999元,也就是說租一年的價格是买新的近八成!”記者了解到,該款手機如果在人人租平台選擇租完12期即送的模式,總租金爲11688元,這一價格已超過市面價格近30%。
對消費者更爲不利的是,當手機租期到期後,如果被平台認定爲有破損或者耗損過大等情況,平台將要求消費者买斷該手機。此外,記者在新浪黑貓投訴平台上以“租手機”爲關鍵詞進行檢索,發現有近3萬條投訴,涉及到期續租加價、买斷之後不解除監管鎖、买斷價格遠高於市場價、暴力催收等。
近期,一些地方法院也發文提醒消費者,當下不少手機租賃平台以“低月租”爲噱頭,吸引消費者分期“租賃手機”,租金逾期後自動“由租轉售”,存在部分手機租金及費用標准超過法定最高利息標准、租賃過程未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等問題。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陳忠雲認爲,租賃平台有義務准確完整地告知消費者“以租代購”模式的詳細信息,不能隱藏一些格式條款,要保障消費者充分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對於租賃逾期的情況,不應立即將原租賃強制轉換成售賣,應該給予消費者一定的緩衝期,同時價格也要公道合理。他還建議年輕消費者,要樹立量入爲出的觀念,謹慎選擇“以租代購”。(文中張傑爲化名)
標題:以“低月租”吸引消費者分期租賃 警惕手機“以租代購”背後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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