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億“政務數據第一拍”暫停 公共數據運營要警惕單純逐利衝動

2023-12-04 18:50:49    編輯: robot
導讀   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可以通過多方安全計算等方式實現數據“可用不可見”,促使政府更積極地供給數據,但也帶來了潛在的風險   前不久,發生在湖南省衡陽市的“政務數據第一拍”受到各方關注。11月10日,...

  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可以通過多方安全計算等方式實現數據“可用不可見”,促使政府更積極地供給數據,但也帶來了潛在的風險

  前不久,發生在湖南省衡陽市的“政務數據第一拍”受到各方關注。11月10日,衡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公告,以網上競價的方式出讓“衡陽市政務數據資源和智慧城市特許經營權出讓項目”,項目起始價爲18億元。11月15日,該中心再度發布公告,表示暫停該交易活動。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這是全國首次公开交易公共數據特許經營權。

  這一事件引發了政府是否在“賣數據”的擔憂。筆者認爲,公共數據的收費利用是有必要的,不僅對於增加財政收入有益,更重要的是無條件地免費使用存在公平性問題。以公共數據的使用爲例,普通的個人也許一年都使用不了幾次公共數據,而以銀行爲代表的特定行業和企業,往往一天就可以對公共數據發起數百萬甚至數千萬次查詢。這些數據處理和訪問都會佔用大量資源,如果一概免費,就是利用全民公共財政去補貼了個別企業的商業化利用,反而存在公平性問題。因此,《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明確提出:“推動用於公共治理、公益事業的公共數據有條件無償使用,探索用於產業發展、行業發展的公共數據有條件有償使用。”

  而爲了有序實現包括公共數據有償使用在內的公共數據开發利用,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等制度就應運而生。而在本次拍賣中,拍賣的標的應該並非是原始數據,而是與授權運營相關的數據資源的特許經營權。所謂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是指以公共數據开發利用爲目的,有關機關授權特定運營主體對公共數據進行加工,從而形成數據產品與服務提供給市場與社會。公共數據因其數量大、質量高、標准相對統一等特點,成爲數據資源中尤爲重要的一部分,具有極大的社會經濟價值。但是長久以來公共數據的對外供給和开發利用並不盡如人意。甚至出現了“政府开放的數據都沒有用,社會需要的數據政府都不敢开放”的悖論。

  這其中的核心原因有二,其一是公共數據开放後的安全風險,其二則是數據开放直接激勵的缺乏。而公共數據授權運營之所以能夠快速展开,是因爲其解決了公共數據供給的這兩個痛點。一方面,公共數據授權運營中直接接觸原始數據的是有准入門檻的運營主體,而社會公衆等用戶,使用的是數據產品和數據服務,不直接接觸全樣本原始數據。這樣更加便於進行安全監管,而且可以通過多方安全計算等方式實現數據“可用不可見”。另一方面,數據授權運營將公共數據視爲一種可以增值的公共資源,可以爲政府帶來一定收益,這爲政府供給公共數據提供激勵,促使政府更積極地供給數據。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制度在爲社會供給公共數據方面起到了關鍵性的破局作用。但是同樣這也帶來了潛在的風險,也就是行政機關在此過程中,可能過度爲了追求經濟激勵,將本來是用於公共利益的公共數據變成了單純的財政牟利工具,把本來可以公益性普遍开放的數據,轉變爲行政壟斷的封閉數據,最終破壞了本應維護的公共利益,反而影響了公共數據的开發利用。

  在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具體制度設計中要平衡好安全與利用、公益性與營利性的關系,讓作爲資產的數據不僅僅是政府的財政性資產,更是能夠讓社會最廣大公衆利用的社會財富。這也是這次衡陽拍賣事件帶來大量關注和激烈爭議的原因。

  公共數據不是不能授權運營,政府也不是不能獲得財政收益,而是這樣簡單化的、一次性的、大額的交易背後,能否平衡好安全和利用,能否保障好底线的公益性,制度建設能否跟上,是否是竭澤而漁?這些問題如果不能給人清晰的答案,就必然讓公衆產生強烈的擔憂。

  從長遠來看,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制度的價值巨大,但是同樣也在強烈誘惑着許多地方政府的逐利衝動。應當通過嚴謹的制度建設控制住行政機關單純逐利和行政壟斷的衝動。可喜的是,當前北京、廣州、上海、杭州等地的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探索中都高度重視此類問題,形成了許多不同的制度模式。伴隨這些探索的推進和制度的逐步完善,相信作爲資產的公共數據能夠在公益性和營利性兩個方面都發揮出更大的價值。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馬顏昕(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數字政府與數字經濟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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