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1月25日電(張鈺惠)26日,2024年國考公共科目筆試即將舉行。據國家公務員局消息,本次國考共計劃招錄3.96萬人,截至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共有303.3萬人通過了用人單位的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錄用計劃數之比約爲77:1。
有這樣一群考生,在爭分奪秒准備奔赴即將到來的筆試的同時,還在經歷着一場跨越兩年公考的退費風波。
近年來,公考培訓儼然成爲產業鏈。爲從競爭中脫穎而出,一些考生下定決心投資自己。然而,等待他們的不是即便失敗也能獲得的退費保障,而是公考培訓協議班一環又一環的套路。
套路一:“不過包退”
2022年公考失敗後,程言(化名)开始了她爲期近一年的維權之路。與協議中約定好的提交退費手續材料並經過核實後的30-45天不同的是,她直到今年5月底才收到了早就應得的4萬元退款。現如今,一群報名2023年公考培訓協議班的考生走上了她曾經走過的路,在艱難的維權中掙扎着。
宋明(化名)就是其中一個。2022年8月,他報名了某培訓機構开設的公考筆試、面試全程協議班,並且與機構籤署了協議書,協議書中詳細規定了退費的條件、標准及辦理流程。宋明未能成功“上岸”後,即向培訓機構提出了退還培訓費的申請。然而,從8月8日提交退費手續材料到現在,他還沒有等到培訓機構承諾的36500元退費。
“提交退費資料上去就沒有下文了,其他人也是一樣,大家都是好幾萬塊錢在機構那裏卡着。”宋明和其他正在維權的學員的遭遇,都源於當時聽信了機構承諾的“不過包退”。
中新網在社交平台上搜索發現,報名“不過包退”式公考培訓班的學員比比皆是。有教育專家分析表示,學員考試過與不過,這是兩個方面因素造成的,一方面是教,另一方面是學,但“不過包退”的商業模式把過於不過都歸於教的一方,相當於給學員开了一張空頭支票。
退費風波愈演愈烈。據宋明介紹,如今,他報名的培訓機構已經取消了全退的協議班,改爲未通過考試退部分款。該培訓機構一中介告訴中新網,目前2024年省考協議班採用三種計費方式,其中,學員可以先交22999元,被錄用後退還5000元。雖然退費費用有所減少,但“不過包退”的“承諾”還在繼續着。
套路二:從“沒錢退”到“分期退”
去年8月,在某省省考職位及調劑、遞補、補錄職位的擬錄用名單均公布,劉佳(化名)確定省考落榜。參加考試時正值疫情,劉佳和同樣報名協議班的同學們冒着風險參加了考試的全流程,原因是協議規定只有參加考試相關環節才能在落榜後得到退費,“公考培訓都很貴,我還有朋友五六萬的往裏砸”。然而,她向培訓機構申請退費後,機構在10月時推辭說“沒錢退不了”,提出可以讓她去下半年的筆試班上兩個月的課。劉佳拒絕後,12月至今年1月期間,機構向劉佳提出分期退費。
劉佳與培訓機構籤署的協議書規定,“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退費手續材料,經核實材料真實、符合退費條件後30-4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退費金額支付至乙方提供的銀行账戶”,沒有提到分期退費這回事。“如果不同意分期要求退全款,不一定什么時候能退,所以我抱着先拿回來多少是多少的心態,接受了機構提出的分期退費。”但在拿到了幾期退費後,今年6月,機構停止了退費,距離承諾退還的19800元還差約6000元。
也有學員不同意協議中沒有寫明的分期退費,程言就是如此。“那個時候,網上已經有很多人建議不要接受分期了,所以我就拒絕了。他們已經違約了,又說分期,誰知道會不會遵守約定?”程言認爲,如果培訓機構有誠信就應該按時退費,不應該“又整這一出”。
分期退費停止後,劉佳开始向12345熱线、教委、信訪部門等多方力量投訴培訓機構。後來,劉佳得知機構那邊似乎“又有錢了”。經過多次投訴和求助,劉佳終於在今年10月拿到了全部退費。與此同時,宋明接受了總價值高達近4萬元的分期退費,但只收到一期就再沒回音,“只要不投訴他們就當沒這回事兒”。
今年6月,江蘇省消保委公布了一項針對考公考研教育培訓行業的專項調查結果,其中涉及6家考公機構。調查結果顯示,退費流程繁瑣,培訓機構推諉責任。調查顯示,38.9%的被訪者表示有過退費經歷,其中81.1%的被訪者表示退費時遇到機構不合理扣費或拒絕退費,退費繁瑣的主要表現爲,退費條件嚴苛、未按照協議退費、退費時間長、退費手續繁瑣、拒絕退費改爲換課等。另外,從投訴情況來看,在退費過程中消費者經常遭遇工作人員失聯、機構之間推諉責任的情況,導致退費困難重重。
套路三:“走法律程序吧”
“退不了,你走法律程序吧。”申請退費失敗後,一些學員等來了培訓機構的這樣一句話。
天眼查數據顯示,在某教育培訓機構涉及司法案件的主要案由中,有關教育培訓合同糾紛就有292起,佔據首位。其中,有117起案件已結案,175起案件尚未結案。
某教育培訓機構涉及司法案件的案由統計前十。圖片來自天眼查
果斷拒絕了機構提出的分期退費後,程言在機構所屬地法院電子訴訟平台發起起訴。立案之後,法院建議程言撤訴,並告訴她會監督機構在約定時間退全款,撤訴後即收到了退費。整個過程持續了半年多,但好在程言最終收到了全部退費。
程言提到,協議書中規定了解決協議爭議的方式,兩種方式分別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位提供教育培訓合同糾紛相關法律服務的人士告訴中新網,每個人的培訓協議不同,“約定訴訟只能訴訟,約定仲裁只能仲裁”。提交仲裁申請並通過預審後,申訴人需向仲裁委員會預交17000元仲裁費,案件終結後由敗訴人承擔。該法律服務人士介紹道,仲裁爲一裁終局,出結果較快。
“我還沒有了解過怎么走法律程序,我只知道自己已經耗費了很多精力和金錢。”爲了等來應得的退費,宋明已經身心疲憊。
這場退費風波,仍未完待續。
標題:退費風波:公考培訓協議班有何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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