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童漂4個月賺250元” 真正應該關注的是什么

2023-11-21 18:50:44    編輯: robot
導讀   11月19日,“6歲女孩在橫店當童漂4個月賺250元”登上熱搜,引發網友廣泛關注和熱議。   據報道,6歲的小伊和媽媽吳某今年5月從江西到橫店,屋內大小幾十包春夏秋冬的衣服,摞得比人還高,顯示着...

  11月19日,“6歲女孩在橫店當童漂4個月賺250元”登上熱搜,引發網友廣泛關注和熱議。

  據報道,6歲的小伊和媽媽吳某今年5月從江西到橫店,屋內大小幾十包春夏秋冬的衣服,摞得比人還高,顯示着娘兒倆“扎根橫店”的決心。她們是橫店小鎮上數個“童漂家庭”中的一個,認識她們的寶媽說,這母女倆太苦了。吳蘭沒統計過小伊在橫店跑了多少次群演,記得比較清楚的是,“夏穿冬衣”那次拍了兩天給了200元,9月份還在上學期間,請假演了半天的群演,收入酬勞50元錢,來到橫店的前4個月,母女倆僅收獲250元。

  網友熱議“童漂4個月賺250元”,但這顯然不是孩子的媽媽吳某關注的重點。她帶孩子到橫店做“童漂”,主要目的不是賺點兒小錢,而是要讓孩子進組演戲,把孩子培養爲“童星”。但不能不說的是,家長不顧孩子的實際情況,一味追逐“童星夢”,可能會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扭曲孩子的成才觀。

  另外,針對家長的“童星夢”,有一些機構打造“童星產業鏈”,以參加演出爲誘餌,吸引家長送孩子去參加高價培訓班。對於這些機構,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而家長也要提高識別能力,不要輕易被忽悠。

  據報道,吳某帶孩子來橫店的契機,是聽短視頻平台中一名趙老師說,小孩子可以來橫店拍戲。因爲女兒小伊太喜歡演戲了,天天對着電視機模仿明星,於是吳某瞞着老公,向趙老師繳納了9800元的培訓費。這名趙老師把她推給了經紀公司,通過經紀人的介紹,母女倆接觸劇組的機會隨之多了起來。

  從報道的信息看,這名6歲女孩喜歡演戲,家長因此想培養她成爲童星,這原本是可以理解的。也有網友認爲,這名母親是盡可能滿足孩子的愿望,對於其選擇應該尊重,畢竟她沒有讓孩子輟學去演戲,而是送孩子上學的同時給孩子找演戲的機會。

  但是,吳某送孩子到橫店演戲,可能是中了某種培訓“套路”。媒體多次報道,有一些機構就專盯想把孩子打造爲“童星”的父母,給他們介紹成爲“童星”的捷徑,不過前提是交錢參加培訓,培訓後由經紀公司給其介紹演戲機會。家長們以爲遇到了“貴人”,而實際上可能是讓孩子成爲“童星”產業鏈的牟利對象。

  孩子有藝術表演的興趣,家長對此重視並爲孩子發展興趣創造條件,這值得肯定。然而,培養、發展孩子的藝術興趣,應該遵循基本規律。以爲通過短期培訓就能進劇組演戲,孩子能演戲就走上了“童星之路”,這是以極爲功利的態度對待孩子的興趣培養,實質是拔苗助長。還有的家長,不但交錢送孩子上高價培訓班,還爲讓孩子進劇組演戲而花錢买角色,爲了打造“童星”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所有這些因素,都成了一些機構的商機。專家推薦、速成培訓、經紀服務……爲孩子圓“童星夢”成爲產業,迎合並助長了部分家長的功利訴求。從表面上看,這些機構是合法合規經營,但深究其宣講話術、培訓課程內容以及經紀服務,就會發現這些機構普遍存在虛假宣傳、培訓質量無法得到保障、經紀服務不專業等問題。

  總之,對於圍繞打造“童星”的產業鏈,應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加以清理。家長也應反思自己不切實際的興趣培養行爲,重新把教育重點放在關愛孩子身心健康成長上來。(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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