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 12輻射數值或不符合中國標准,印度產iPhone15專供中國,蘋果手機深陷多事之秋

2023-09-23 19:03:47    編輯: 消費者報道
導讀 蘋果手機最近怎么了? 近日,法國國家頻率管理局(ANFR)發布公告稱,檢測結果顯示蘋果iPhone 12手機的電磁波輻射值超出歐盟標准,已要求蘋果公司自當日起從法國市場暫時下架這款手機。作爲蘋果第一...

蘋果手機最近怎么了?

近日,法國國家頻率管理局(ANFR)發布公告稱,檢測結果顯示蘋果iPhone 12手機的電磁波輻射值超出歐盟標准,已要求蘋果公司自當日起從法國市場暫時下架這款手機。作爲蘋果第一個搭載5G的手機系列,根據Counterpoint Research的統計,iPhone 12 系列的全球累計銷量僅在 2021 年 4 月時就突破了 1 億部大關。因此,輻射超標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

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據悉,ANFR將把收集到的信息傳送給歐盟所有成員國,因此不排除未來iPhone 12在更大範圍內被禁售。多個國家也就事件紛紛表態。

德國聯邦網絡管理局BNetzA表示可能會啓動類似措施,並與法國政府保持密切聯系。西班牙消費者組織OCU敦促停止銷售iPhone12。荷蘭電信監管機構呼籲蘋果澄清其 iPhone12機型的輻射情況。意大利工業部表示正在監控事態發展,將要求蘋果公司在該國對 iPhone 12 的軟件進行升級。葡萄牙電信監管機構ANACOM 表示,正在與法國協調監測和分析事態發展。加拿大聯邦創新、科學和經濟發展部(ISED)稱該部門在2月對 iPhone12 進行了常規檢查,結果顯示該款手機符合適用的射頻限制標准。不過在法國對 iPhone12 的禁令發布後,加拿大已宣布將採取額外措施,重新確認相關產品的合規性。韓國科學技術信息通訊部表示已要求蘋果公司就iPhone 12機型的輻射問題提交情況報告。

目前,法國負責數字化事務的部長級代表讓-諾埃爾·巴羅表示,蘋果公司承諾將更新在法國銷售使用的iPhone12手機的軟件,以使其符合歐盟標准。

SAR值是什么?iPhone 12的SAR值符合我國規定嗎?

從檢測數據來看,iPhone 12的頭部和軀幹SAR值符合規定,但四肢SAR值爲5.74W/kg(瓦特每千克),超過了歐盟規定的上限值4W/kg。

SAR(specific absorption rate)的中文是比吸收率,指的是生物組織單位時間(dt)單位質量(dm)所吸收的電磁波能量(dW)。這個指標反映的是人體暴露於特定來源電磁輻射下身體吸收能量的水平。

通常情況下,監管機構會檢測人體常和手機接觸的三個部位(頭部和軀幹、四肢)對電子產品輻射的吸收量去衡量該產品的輻射是否超標。

ANFR對iPhone 12手機的SAR檢測值,是否符合我國標准呢?

根據現行國家標准GB 21288-2007《移動電話電磁輻射局部暴露限值》要求,任意10g生物組織、任意連續6min平均比吸收率(SAR)值不得超過2.0W/kg。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標准將被國家標准GB 21288-2022《移動通信終端電磁輻射暴露限值》代替,新標准將於2024年1月1日正式實施。新標准增加了不同頻率、不同人體部位適用的暴露限值。在100kHz至6GHz頻率範圍內,局部暴露(頭和軀幹)任意10g組織,任意連續6min平均比吸收率(SAR)不應超過2W/kg。局部暴露(四肢)任意10g組織,任意連續6min平均比吸收率(SAR)不應超過4W/kg。

也就是說,無論按照現行標准還是即將實施的新標准,單從數值上說,ANFR對iPhone 12手機的SAR檢測值是不符合我國標准的。

據彭博社報道,蘋果已建議技術支持人員在消費者詢問相關問題時保持沉默,不要主動提供任何信息。

蘋果公司的員工被告知,如果消費者詢問法國政府關於該機型輻射超標的說法,工作人員應該說他們沒有任何信息可以分享。工作人員還應拒絕顧客退貨或換貨的要求,除非該手機符合蘋果公司的正常退貨政策。

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iPhone 12的SAR值超標會對人體產生危害嗎?

需要明確的是,輻射分爲電離輻射和非電離輻射。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接觸到的電子產品或家用電器如手機、電腦、電視機等,所產生的電磁輻射屬於後者。非非電離輻射可以說是無處不在,它不會引起物質電離,一般也不會破壞原子或分子結構,如頻率在0至300GHz的電磁波。

圖片來源:科普中國

根據國際非電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的指引,只有當頭部和軀幹的比吸收率超過20 W/kg、肢體的比吸收率超過40 W/kg時,才達到ICNIRP所規定的危險闕值。但出於危險預防的原則,歐盟的肢體比吸收率上限,僅爲衛生機構給出的危險闕值的10%。也就是說,對SAR值的監管限制遠低於科學家已發現危害證據的水平。iPhone 12的SAR值雖然超出歐盟標准,但遠未達到對人體產生危害的級別。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將使用手機產生的“射頻電磁場”歸類爲2B類致癌物。

不過,其實有比手機輻射更危險且日常生活可能接觸到的東西。如1類致癌物(對人類爲確定致癌物)中的酒精飲料、檳榔嚼塊、室外空氣污染、二手煙等。

爲新西蘭衛生部提供咨詢的獨立電磁場顧問馬丁·格萊希爾指出,手機是在最大發射功率下進行測試的,實際上手機的發射功率通常只比最大發射功率低 50 到 100 倍(甚至更低),遠遠低於法定(和基於健康的)限制。格萊希爾表示,過去 10 到 15 年的大部分研究都是通過癌症登記數據進行的。即使考慮到使用手機與腦腫瘤發病之間的延遲,這些癌症登記研究也沒有顯示出使用手機的人數與腦腫瘤發病率之間的關系。

如果實在擔心,消費者應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適當防範手機輻射?

我們可以適當減少使用時間,保持距離,盡量使用耳機或揚聲器模式,這樣手機就不會貼着頭部。另外,我們可以適當避免在信號微弱時打電話,因爲在該情景下,手機的射頻輻射會增加。

印度產iPhone15被質疑專供中國?

恰逢iPhone 15發售,iPhone 12輻射超標的情況會對市場信心造成衝擊。畢竟消費者擔心類似的問題會出現在iPhone 15上。

但iPhone 15這個節點似乎成了多事之秋。有傳言稱,中國產的iPhone 15將僅供應歐美市場,而印度產的iPhone 15將專門投放中國市場。疑似“區別對待”刺痛着中國消費者的神經。

不過,彭博社報道中的原文爲“蘋果將首次在上市當天銷售印度制造的iPhone”。

據悉,目前印度只生產約7%的iPhone, 中國生產約90%的iPhone,剩余的3%產於其他國家。理論上,印度的產能並不足以供應整個中國市場。但這不能排除印度產的專供中國市場。

早在去年10月,小紅書等社交平台上有消費者反映,他們买到的iPhone 14系列,其包裝盒上印有“Assembled in India(印度組裝)”字樣。

截圖來源:小紅書

他們對印度組裝iPhone的品控表現出擔憂,這份擔憂也並非毫無依據。

雖然印度作爲新興制造大國,提供了較低的生產成本和巨大的勞動力資源。但是與中國相比,印度的技術基礎和供應鏈完整性仍有所欠缺。印度產iPhone的良品率和合格率也是備受質疑。

這不禁讓我們聯想起過去越南產AirPods 3大面積“翻車”的情況。部分消費者收到越南產AirPods 3後發現耳機做工參差不齊,有的毛邊四溢,有的存在膠水殘留,有的伴隨有明顯的電流聲。

《消費者報道》將對蘋果產品的口碑及品控情況保持密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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