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智能輔助當無人駕駛?這些安全隱患要知道!

2024-11-27 18:52:14    編輯: robot
導讀 近年來,隨着新能源車輛普及智能輔助駕駛技術,越來越多駕駛員开始在車輛行駛中使用智能輔助駕駛模式,但部分駕駛員將其視爲自動駕駛並過度依賴,忽視了作爲駕駛員的基本職責,埋下了安全隱患。   據《法治日報...

近年來,隨着新能源車輛普及智能輔助駕駛技術,越來越多駕駛員开始在車輛行駛中使用智能輔助駕駛模式,但部分駕駛員將其視爲自動駕駛並過度依賴,忽視了作爲駕駛員的基本職責,埋下了安全隱患。

  據《法治日報》報道,前不久,北京市民張靜(化名)乘坐一輛網約車回老家,行駛途中駕駛員开啓了智能輔助駕駛模式。不一會兒,張靜發現駕駛員竟然睡着了,直至車載雷達發出警報,駕駛員才被驚醒……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標准委)批准發布的《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國家推薦標准,自動駕駛技術被分爲L0到L5六個級別。其中,L1到L2級的自動駕駛被稱爲“智能輔助駕駛”,系統輔助人在部分環境下執行自動駕駛任務,人需要保持隨時可接管的狀態;即使進入L3到L4級階段,仍需要人保持接管的能力,及時處理特殊情況;直至L5級階段,系統實現高度自動化,才不再需要人的介入。

  時至目前,國內准許商用的自動輔助駕駛均爲L2級別。這意味着,开啓智能輔助系統後,仍然可能出現場景無法識別、誤識別、目標丟失等問題。比如,高速路上萬一出現側翻卡車等靜態物體,輔助駕駛系統很可能出現失靈現象,如果駕駛人不果斷採取措施,後果不堪設想。

  一段時間以來,智能輔助駕駛系統失控導致的交通事故時有發生,有的造成了十分嚴重的後果,教訓極其深刻。有的駕駛人誤認爲“輔助駕駛”就是車自己开,駕駛人可以放手不管,結果“倚了草鞋戳了腳”。大量案例表明,大部分駕駛人並非真的迷信自動駕駛,而是因爲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淡薄,潛滋暗長的僥幸心理突破了安全行車思想防线。對這些人而言,就算沒有智能輔助駕駛系統,他們照樣可能在行駛中玩手機、打瞌睡等,安全隱患依然與其如影隨形。一再突破法律底线,出事就是早晚的事。

  正如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所言:“參與道路交通的每一個人、每一輛車都可能對道路交通安全產生巨大影響。人的因素在道路交通事故成因中佔比超過90%。”車禍猛於虎,既往發生的一場場交通事故,一再印證“僥幸是不幸的起源,不幸必成僥幸的終點”的道理,並警醒人們:自動駕駛固然輕松愜意,但安全行車來不得絲毫大意,些許的偷懶和取巧,很可能造成一生追悔莫及。

  隨着智能駕駛技術不斷取得突破,我國正加快智能駕駛技術的應用步伐。在爲之欣慰之余,還要清醒地認識到,必須與時俱進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強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這涉及政府部門、車企、互聯網平台、駕駛人等多個主體,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協同推進。

  對公安交管等部門而言,首先要下足“笨功夫”,認真分析研究使用智能輔助駕駛模式駕駛違法行爲發生的規律特點,以更加主動的姿態履行好監管職責,抓早抓小、嚴抓嚴管。其次,還要善用科技“巧勁”,加快實施大數據战略,打造“智慧交管”新模式,提高糾違查處率,增強威懾力。

  眼下又近歲末年初,極端惡劣天氣增多,路上人流、車流量增大,路況更加復雜。廣大駕駛員在行駛中應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使用輔助駕駛功能時,始終專心致志,對車輛隨時保持控制能力,以“一失萬無”的警醒警惕,確保交通安全萬無一失。這樣做,既是對自己和家人負責,也是對社會公衆負責。(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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