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動機
從重慶火車西站一名女乘客長發被卷進按摩椅,到“按摩椅能不能離开電影院”,再到“網友吐槽山東泰安高鐵站的座椅近九成是按摩椅,旅客迫不得已席地而坐”……近期,“共享按摩椅”的相關話題頻頻登上熱搜,引發網友熱議。
實際上,共享按摩椅已經推廣多年,如今在不少公共場所都能見到其身影,如車站、機場、商場、影院等。共享按摩椅在爲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存在哪些安全隱患?在公共場所大規模推廣按摩椅,是否會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帶着這些問題,記者進行了調查採訪。
□ 本報記者 文麗娟
□ 本報實習生 鄭 婷
等車間隙,放松一下因爲趕車奔跑而略顯緊張的小腿肌肉;電影开場前,用它來爲一天工作做個有儀式感的收尾;逛街累了,在商場花上十幾分鐘給緊張的肩頸做個SPA(減壓服務)……
隨着共享經濟的發展,共享按摩椅應運而生,它們分散在車站、機場、影院、商場、辦公樓中,通過模仿傳統的揉捏、推拿、捶背、震動等按摩手法,爲消費者緩解肌肉緊繃與放松身心,用較爲實惠的價格和恰到好處的時長,博得不少人的青睞。
然而《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共享按摩椅在爲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安全隱患,比如衛生消殺不夠、設備外皮破損、出現故障失修等問題。還有受訪者吐槽,在公共場所大規模推廣按摩椅,擠佔了設置普通座椅的空間,影響公衆休息權的正常行使。
多位受訪專家指出,共享按摩椅本是爲了豐富消費需求,不能成爲危害消費者的“兇器”。無論在哪裏鋪設共享按摩椅,相關方都應做好日常維護和清潔,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危及人們安全。
各類公共場所設點
投入不多盈利頗豐
“對於我們這種把加班、出差當作生活的人來說,最貼心不過了。”在北京某外企工作的田女士,是共享按摩椅的忠實粉絲,她說自己幾乎體驗完了所有場景下的共享按摩椅。
像田女士一樣,不少人都是共享按摩椅的擁躉。公开數據顯示,巔峰時期,僅一年內全國鋪設共享按摩椅的數量就超過100萬台。從影院到火車站、機場、大型超市門口,共享按摩椅設點四處开花。
記者近日走訪北京機場和多個商場、電影院發現,有的商場每一層樓都鋪設了多台共享按摩椅;有的電影院設有專門的“按摩椅休息區”,甚至觀影區也有不少共享按摩椅。
8月4日,記者在北京朝陽某商場看到,二樓按摩區的8台共享按摩椅上坐滿了人。有人剛剛啓動按摩服務,有人正在掃碼,還有人坐着享受服務。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記者注意到,候機廳有不少共享按摩椅,差不多都坐滿了。
據廣東東莞某按摩椅生產公司負責人張山(化名)介紹,共享按摩椅不需要請人值守、配貨,功能較簡單,維護成本較低,顧客掃碼支付成功後,就可以享受服務。每台按摩椅通過遠程數據監控,渠道商隨時隨地可以查看按摩椅的狀態。
“共享按摩椅分爲直營和代理兩種經營模式。”張山說,直營是指按摩椅生產商通過自建平台,找到商場、電影院、車站等渠道方協商,由生產商免費提供按摩椅,渠道方只需要提供場地,收益雙方協商分配。比如他所在的生產公司,自行購买原材料,針對特定的場所研發出相對應的產品,再找電影院商談,採用租賃場地的方式,支付半年至一年的租金投放產品,“公司目前爲止在國內電影院內廳共計投放共享按摩椅40萬台”。
代理則是指按摩椅生產商批量銷售給投放經銷商、終端運營商。張山介紹,他們的主要客戶群體爲投放經銷商和終端運營商,生產商只生產銷售產品,投放經銷商、終端運營商負責產品的投放和運營。
“若自有場地資源,直接鋪設設備,投入少、盈利高,因此越來越多的代理商加入共享按摩椅的投放中。”張山說,相較於直營模式,代理模式使得更多人能夠參與共享按摩椅行業。
爲省成本減少維護
衛生差安全有隱患
作爲一種商業合作模式,共享按摩椅進入這些公共場所本是一種正常的市場行爲,但從消費者的體驗來看,其卻遭到越來越多的質疑。
家住廣東順德的梁女士與丈夫喫過晚飯後習慣前往家附近的商場散步,一次看到共享按摩椅後便掃碼坐了上去,但機器啓動後,梁女士感到十分“雞肋”。
“能感受到的只有背部推拿與腰部頂揉。受身高限制,兩側肩膀按摩片充氣後完全觸碰不到肩膀,更不要說放松了。小腿按壓處,幾乎按了個寂寞,充氣到最大時也只能感受到腳踝處受到擠壓。我比較瘦小,手部按摩也毫無作用。”梁女士吐槽說。
來自海南海口的周女士在電影院使用共享按摩椅時也體驗到了“一份錢,兩份效果”。在觀影時,由於擔心按摩肩頸的聲音會影響他人的觀影體驗,她便將按摩椅模式調整爲按摩下背和腰部。而次日清晨起牀,周女士感到背部劇烈疼痛,照鏡子發現背部出現了一大片瘀青。
“共享按摩椅一般按照成人的平均身高體形制作,對於部分體形較爲肥胖或嬌小的人群並不完全適用。同時也不適用於患有骨質疏松症、肩頸部疾病、心腦血管疾病等患者,普通消費者若是使用不恰當,也容易造成身體損傷。”北京大學醫學人文研究院教授王岳提醒道。
衛生消殺不夠,是多位共享按摩椅使用者的共同感受。
來自吉林長春的吳女士前不久和朋友在商場逛街走累了,想使用共享按摩椅放松。誰料坐下後,立刻感覺褲子與椅子接觸面一片溼潤,還能聞到一股腥味。她仔細辨別,按摩椅上可能是一攤尿液,“真的很崩潰!”聯系商場處理後,商場表示有心無力,此類事件監管不過來,最後賠付了吳女士洗衣費及按摩椅優惠券。
家住貴州遵義的羅女士也有類似遭遇。今年暑假回老家時,在車站候車由於沒有空座位,她便在共享按摩椅上坐了近1個小時。次日,她發現大腿後側起了蕁麻疹,打針後也未見明顯好轉。
“對於電影院等待區的共享按摩椅,我們要求每天清潔,將按摩椅皮質可見部分進行定期擦拭。電影院每個影廳內部的按摩椅,則是不定期打掃,一般每周一次。但經常有些‘皮孩子’,喜歡光腳踩在椅子上,我們也不可能一直候在那兒。”北京朝陽某電影院一名保潔阿姨對記者說。
還有受訪者反映,一些共享按摩椅出現故障後沒有人及時維修,存在安全隱患甚至引發了安全事故。
今年7月,重慶火車西站一名女乘客長發被卷進共享按摩椅事件引發網友廣泛關注。調查結果顯示,事故原因系按摩椅保護層被人破壞,事後全面排查發現還有其他按摩椅遭到破壞。
對於此類問題,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投放在商場、電影院、車站等公共場所的共享按摩椅,一般需要投放者自行進行保潔和維護,但很多投放經銷商出於成本考慮,不愿意定期維修保養。
“按摩椅投入運營後,需要由生產商、投放經銷商、終端運營商安排人員進行日常維護。機器沒有特殊情況需要每周進行一次消毒,如果機器出現異常,後台系統會有報警提示。”張山說,維護成本是一筆不小的开銷,其所在公司投放的40萬台共享按摩椅,每個月的運營成本大概在300萬元至400萬元。
張山介紹,按摩椅主要根據產品本身的材料成本、軟件智能化程度、企業的生產成本、企業管理成本4個方面,共同組成產品的銷售價格。投放在公共場所的產品採購成本大概在2500元至3500元之間。生產公司銷售給投放經銷商和終端運營商的共享按摩椅,主要由後兩者承擔維護和維修責任。只有在共享按摩椅損耗積累到一定數量的情況下,生產公司才會提供一定的維修服務。部分經銷商可能爲及時收回成本和節約成本,而選擇節省日常維護費用。
提示危害不可或缺
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多位受訪專家指出,對共享按摩椅,公衆有一定的需求,但其不能無序擴張,隨意侵佔公共空間,而是要根據場所特性分類區別設置。比如,在醫院、車站等人流量密集、座椅資源緊張的場所,共享按摩椅的設置數量應適度,且應設置在相關邊緣、角落地帶;商場、影院等商業場所,可以設置,但應布局合理合規,不能擠佔消防通道、影響人們通行等。對於現實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如共享按摩椅導致消費者出現過敏、瘀青、卷頭發等身體損傷的,場地負責方和供應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消費者也要學會依法維權。
在王岳看來,共享按摩椅使用者的身份具有多樣性與不確定性,無法確認使用者是否存在皮膚病或其他易傳染疾病,從而使皮質座椅沾染上病菌。按摩椅投放的場地負責方需要承擔定期清理、保持整潔的義務,但造成過敏或皮膚炎症的原因是多樣的,按摩椅的面料材質也可能是導致疾病產生的原因之一,不能一概而論。
“投放公共場所的共享按摩椅,場地負責方與按摩椅供應商應該承擔安全保障的責任。商場提供按摩椅服務,需要確保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這一基本要求。”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祕書長陳音江說。
從消費者維權角度,陳音江認爲,若是存在使用不當或非正常使用易造成危害的情況,相關負責方需要作出明確的說明或警示,提醒消費者注意事項及正確的使用方法。若是產品不能足以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或相關安全提示不足,從而造成消費者出現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相關負責方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旦出現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消費者首先要及時保留好相關證據,與服務提供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消協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請求參與調解。如果調解依舊無法解決,還可通過申請仲裁或法院起訴的方式維權。”陳音江說,相關負責方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包括醫療費以及合理的交通、誤工費用等。
“解決問題的關鍵是經營者要誠信守法經營,主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陳音江說,監管部門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如果發現經營行爲存在明顯的違法違規,或者明顯損害消費者權益,要及時依法進行查處,督促整改,確保爲廣大消費者提供優質的共享按摩服務。
標題:切莫讓共享按摩椅成了“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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