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文寫到246章 盜版寫到1369章!爲何盜版屢禁不止?

2023-07-19 18:50:58    編輯: robot
導讀   央廣網北京7月18日消息(總台中國之聲記者任夢巖)近日,筆名爲“江山提筆”的網絡文學作者孫先生通過社交平台呼籲維權,稱自己寫了200多章的小說在某盜版網站上被改了個名字,還續寫至了1369章,但...

  央廣網北京7月18日消息(總台中國之聲記者任夢巖)近日,筆名爲“江山提筆”的網絡文學作者孫先生通過社交平台呼籲維權,稱自己寫了200多章的小說在某盜版網站上被改了個名字,還續寫至了1369章,但他自己並未動筆。

  記者查詢發現,除了擅自“續寫”之外,網絡文學被盜版網站通過技術手段“爬取”的現象十分常見。以作品名爲關鍵詞搜索,只有前幾條能導向正版網站,其余都是盜版,原創作者維權困難。

  孫先生從2016年开始寫網文,他說,自己算是網文作者中比較“笨”的,寫了幾十萬字,才成爲專業網站的籤約作者,每篇的稿費並不多。作爲業余作家,他基本都是靠熱情在堅持。今年3月,他的一部作品好不容易在網上收獲了大量關注,多個短視頻平台都在介紹這部作品。高興之余,孫先生通過搜索引擎一查,發現大量盜版隨之而來,還給他的作品做了續寫。

  孫先生說:“我第一次發現這種盜版。我才寫了200多章,我去網上一搜,發現章節1300多,就感覺很離譜。和我的筆名一模一樣,簡介一模一樣,然後他开頭第一章就是用我的標題,後面他章節就到1300多,感覺很誇張。原創的其實挺不容易的,大部分寫這種書的其實都知道很不容易,而且收入很微薄,心裏還是比較不好受的,更希望能支持尊重一下正版,原創挺不容易的。”

  孫先生網文被續寫的網站

  孫先生並沒有仔細去看被盜版的文章續寫了什么,作爲籤約作者,他直接向自己所在的閱文集團反映了問題。幾天之後,這一盜版網站消失了。

  “有人認爲它是相當於把你的一個章節給你拆成了8章,比如說我一個章節寫2000字,他給我拆成8章。也有可能用了這種AI寫作,就是糊弄讀者的文,寫出來完全沒有邏輯,和劇情根本銜接不上,更別提什么伏筆。”孫先生說。

  搜索結果裏,第二頁幾乎都是盜版網站

  涉嫌盜版的網站,直接抓取網絡小說

  孫先生向記者表示,替他續寫1000多章的盜版網站是個案,更多還是“老老實實”原文照抄的網站。搜索孫先生的幾部作品,搜索結果裏除了前幾條是正版網站外,後面的全是盜版,有的網站還寫着“本站所有小說爲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爲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孫先生說,網絡盜版對網文作者特別是全職作者來說,負面影響幾乎是致命的。

  孫先生:其實我剛入行的時候好多年齡和我相仿的,人家寫2萬字,他就籤約了,我寫了大幾十萬字了,才籤約的。像他們其實很有才華的,好多就是說堅持不了,覺得掙錢很少,感覺其實這是一個損失。

  孫先生所籤約的閱文集團表示,網文的盜版方式分兩類:人工手打和自動化批量盜取。前者高度依賴人工;後者借助爬蟲、OCR識圖等手段批量、快速地對文字內容進行復制,給內容保護帶來了巨大壓力。

  現場抓取網絡小說

  爲了防止盜版,除了日常呼籲外,他們甚至採用了新章節先上傳與劇情無關內容,待盜版商抓取後再更新爲正確的章節內容等方式,但維權成本高,侵權成本低,導致盜版屢禁不止,盜版商從購买开源軟件搭建網站到內容導入、租用服務器、購买IP域名地址,從搜索引擎、應用市場推廣到接入廣告獲利等,已經形成了一套“盜版-分發-廣告”的完整產業鏈條。

  專注於知識產權領域的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遊雲庭告訴記者,辦理一起知識產權侵權案,僅在取證部分,就需要耗費大量精力。

  遊雲庭說:“盜版的網站是類似一種灰產的方式去運行的,所以傳統的民事訴訟很難解決。比如說我在網上發現一個盜版網站,它沒有ICP備案,也沒有各種各樣的批文,所以我就不知道這個網站誰辦的,它是一個境外注冊的域名、境外的服務器空間,我就沒有辦法去追蹤到底誰辦這個網站。所以如果我是一個網絡文學的作者,個體我是沒有辦法去維權的,因爲我找不到他,通過平台,因爲平台有自己的技術力量可以鎖定這個人,或者可以借助外部律師去做刑事舉報,或者是通過向工信部、向網監部門去投訴解決。”

  具體到孫先生的作品被盜版網站續寫的情況,遊雲庭解釋,其實無論是拆分章節還是真的有人在他的作品基礎上原創了1000章,都已經涉嫌侵權,“如果別人續寫,一定是要經過原作者許可,在法律上才是合規的,不然,那就是未經授權的一個侵權行爲。如果他用的是原作者的名字,那是侵犯了他的姓名權和署名權。如果用的是自己的名字,其實也是一個侵權的行爲。”

  對於短視頻平台常見的3分鐘聽完一章節書和盜版網站所謂的“網友上傳”,遊雲庭認爲,都已經涉嫌侵權,但維權、舉證成本非常高,“誰發布誰構成侵權。這個其實是用一個成語叫掩耳盜鈴,爲什么是侵權?它其實是一個實質性替代,我花5分鐘可以把你這一章五千個字或者一萬個字講清楚,其實相當於我把你裏面的實質性內容都告訴了讀者,這個其實是對原作者權益的一個損害,是實質性替代。我得把它的內容給歸納出來,大綱歸納出來它有10個點,然後我還要去分析解說的視頻,把這10個點都涵蓋了,所以它構成了實質性替代,我的舉證成本又特別高。一般來說,大的公司它一般會挑一些有典型性的、點擊量比較高的,或者是自己這邊的熱門作品去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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