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變“民訴” 原因爲哪般?

2023-07-13 18:50:44    編輯: robot
導讀   “雖然平台把房費都退給我了,但好好的假期就這樣毀了。”來自北京的王女士說,暑期出行,她通過某App預訂了一家靠近海邊的民宿,結果發現遭遇“照騙”,原本的“兩居室”變成了“小單間+儲藏室”,精裝修...

  “雖然平台把房費都退給我了,但好好的假期就這樣毀了。”來自北京的王女士說,暑期出行,她通過某App預訂了一家靠近海邊的民宿,結果發現遭遇“照騙”,原本的“兩居室”變成了“小單間+儲藏室”,精裝修實際“髒亂差”,無奈之下只能臨時換房變更行程。

  《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發現,隨着文旅產業復蘇,民宿行業迎來接待熱潮,但也出現一些民宿商家借各種套路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讓部分消費者的“舒心之旅”變成了“鬧心之旅”。

  部分民宿遭“民訴”

  “一個多月前,我通過App下單了山東威海民宿,但前些日子,房東在沒有給出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告知民宿內發生案件,讓我取消訂單。”遊客劉先生氣憤地說,現在正值暑期,民宿價格較一個月前大幅上漲,在自己表示不愿意退房後,商家竟然把房源下架了。

  劉先生的遭遇並非個例,記者在“黑貓投訴”平台搜索關鍵詞“民宿”發現,相關的投訴累計超過2萬條,僅今年“五一”假期,黑貓投訴平台就收到相關投訴超300條,投訴問題集中在酒店民宿未入住產生的費用退款爭議、虛假宣傳及衛生質量問題、預訂後無法入住等方面。

  不少消費者吐槽,商家要求退訂的理由千奇百怪,有的借口民宿裝修、拆遷無法接待,有的編造店鋪倒閉、老板換人等理由,一旦退訂後又會發現,商家重新高價上架房源。

  “民宿作爲一種新型業態,近年來受到市場熱捧。除了連鎖品牌外,還有很多民宿屬於個體經營,平台管理難以規範、從業者素質參差不齊等情況確實存在。”有着10年從業經歷的民宿業主李超告訴記者。

  網上預訂套路多 住民宿如同“开盲盒”

  記者調查發現,當前,很多消費者預訂民宿首選網絡平台,部分民宿從業者熟練運用規則,在網上發布虛假或誇大的房屋信息,給消費者“埋雷”“挖坑”,讓住民宿成了“开盲盒”。

  “爲了方便遊玩,我本來預訂的解放碑步行街附近的民宿,聯系商家准備辦理入住才發現,對方發來的地址距離解放碑七八公裏遠。”一位前不久前往重慶旅遊的遊客向記者講述了這樣一段經歷。

  而這樣的“幽靈民宿”在許多地方都曾出現。此前,北京曾曝出,部分“幽靈民宿”借着火車站等地標性建築,給出距離只有幾百米的定位,但實則位於三十幾公裏以外的郊區;還有一部分民宿則打着“青旅”的旗號,實則是位於普通居民小區樓內的群租房。

  業內人士指出,這些民宿“傍”熱門商圈,往往是爲了提高獲客率。“地址信息是房源需要注明的關鍵信息,如果房間經營者提供的是虛假地址,則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北京嘉維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表示。

  照片成“照騙”也是民宿虛假宣傳常用的手段。海景飄窗、巨幕投影、精致大牀……在預訂平台看到,很多民宿展示頁面上會有幹淨整潔、配套齊全的房間照片,並配以“高大上”的文字描述,實際果真如此嗎?

  廣州市消委會曾發布案例顯示,有消費者反映在平台上預訂民宿時,平台展示的照片中,溫泉別墅等設施看起來豪華整潔,綜合評分也較高。但入住後卻發現,所謂的溫泉別墅與其在平台上的展示完全不符,衛生和硬件設施條件差,房間到處都是灰塵污漬……消費者向商家討要說法時,卻遭到拒絕,無奈只得向消委會投訴。

  比起虛假宣傳、貨不對板等情況,部分民宿老板坐地起價,漲價不成便“毀約”的行爲更讓消費者“糟心”。前不久,“五一民宿現漲價毀約潮”的話題登上微博熱搜榜,一些景區周邊平時價格僅300多元的民宿,“五一”期間價格漲到了1000多元,“漲價風”進一步引發“砍單潮”。而這一現象在暑期又頻頻出現,前文提到的劉先生在遭遇商家“砍單”後,隨即讓朋友再次咨詢這家民宿的同一房源,商家卻表示還有房間,而單日價格已較此前上漲了200多元。

  此外,記者調查發現,還有一些民宿商家先以低價引流,在消費者付款後,又通過微信私下聯系消費者加價。“一些小規模民宿往往在线上銷售比例不高,對於线上的差評和平台的處罰並不在意,所以存在‘一錘子买賣’肆意加價的心態。”李超說。

  加強監管讓民宿留住“詩和遠方”

  爲保障民宿行業持續健康發展,近年來,從國家到地方,各部門出台了一系列規範性文件,以遏制民宿行業“野蠻生長”。

  今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國家標准《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等級劃分》,規定了旅遊民宿經營管理的總體要求,將旅遊民宿等級由高到低劃分爲甲、乙、丙三級,並實行動態管理。各地在對民宿經營者及第三方平台監管的過程中也出台了一些規定,如《廣東省民宿管理暫行辦法》《北京市旅遊條例》等。

  李超等業內人士認爲,這些規定積極引導了行業的發展,但之所以還存在一些亂象,與規定的落地執行監管不到位有關。

  部分平台對於民宿的監管存在盲區。一家平台表示,目前該平台开放的注冊和發布房源的功能,無需提供營業執照。各地關於民宿經營的監管政策不一,建議咨詢當地工商局和轄區派出所來確認。相關監管部門告訴記者,目前,全國範圍內的確還沒有統一的規定,但一些地方已經作出了具體要求。例如,在天津,已實施的《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和規範民宿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到,开辦民宿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證照。

  受訪人士認爲,有關部門應加強线上线下監管,嚴厲查處民宿業各類亂象,加強民宿市場整頓,完善准入標准,依法加強治理。“相關平台對入駐的商家負有監管責任,從入駐信息、資質審核,到日常監管方面,平台均應主動作爲。”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祕書長陳音江說。

  針對部分民宿隨意漲價等行爲,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網絡平台如遇到商家違約,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協助消費者取消訂單或爲消費者提供更多解決方案,並對違約商家採取相應的懲罰措施。

  李超提示,消費者在預訂民宿時,不要只參考平台上商家提供的照片和位置信息來下單,可以進一步參照以往消費者的評論和上傳的真實圖片來做出理性選擇。當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時,應及時向平台和有關部門進行求助以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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