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修訂實施“電動自行車用鋰電池”團體標准 電池組過溫報警

2023-06-19 18:50:34    編輯: robot
導讀   中新網北京6月19日電 今天,記者從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修訂後的北京市電動自行車團體標准《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組技術規範》於6月19日正式實施,原團體標准同時廢止。新修訂的團體標准更加...

  中新網北京6月19日電 今天,記者從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修訂後的北京市電動自行車團體標准《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組技術規範》於6月19日正式實施,原團體標准同時廢止。新修訂的團體標准更加突出產品的安全性,進一步提升北京市銷售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的安全性。

  標准由北京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會同中國電子技術標准化研究院、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等機構和行業企業共同修訂,共新增19項、補充完善20項相關技術要求。

  新修訂的團體標准更加突出產品的安全性,在北京市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管理實踐基礎上,首次提出了電池組與整車互認協同識別和電池(單體)標識、針刺、熱濫用、過放電、外部短路要求,率先應用了電池組與充電裝置互認協同識別、電池組過溫報警功能,增加了電池組提手強度、鹽霧等安全項目,團體標准還特別明確了電池組管理系統功能,細化了BMS數據上傳功能、自由跌落等測試方法。

  其中,電池組與整車互認協同識別和電池(單體)熱濫用、針刺檢測項目均是全國首次正式列入標准。通過增加電池組互認協同功能,強化電池組與整車、電池組與充電器之間的互認協同識別,遏制非法拼改裝行爲,防範因電動自行車與電池不匹配造成的爆炸、着火風險;通過增加電池(單體)針刺、熱濫用檢測項目,有效解決鋰電池由於高溫、碰撞後隔膜破裂造成的安全問題。

  新修訂的團體標准中增加的電池組過溫報警功能,要求電池組內部溫度或某一電池的溫度達到80度時,車輛或電池組應在30s內發出報警聲音,對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安全使用具有積極意義。新修訂的團體標准中還提高了對電池(單體)的穩定性能要求,提高了鋰電池組的安全性能指標,有效防範鋰電池起火、爆炸事故風險。

  北京對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目錄制度。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表示,新修定的團體標准實施後,有關電池組管理系統(BMS)的過溫報警功能,電池組與整車的互認協同功能,電池(單體)針刺和電池組提手強度等涉及安全方面的新增技術指標都將納入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採信,這將進一步提升北京銷售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的安全性。



標題:北京新修訂實施“電動自行車用鋰電池”團體標准 電池組過溫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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