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勝軍
近日,江蘇某高校面向社會公开招聘工作人員,要求所招人員全部具有博士學歷,但其所招聘的並非學術崗位,而是行政管理崗位和實驗員崗位。此舉引發了公衆熱議。
對於高校行政管理崗位而言,碩士學歷足以勝任,但招聘單位要求全員博士學歷的現象並非個例。例如,此前河南大學也要求其招聘的15名行政管理人員必須爲博士,且4年內不能轉崗。
輿論對此之所以關注,是因爲社會公衆質疑這是否是高端人才與工作崗位的錯配,同時也說明博士就業市場的供需發生了質的變化。這一問題應當引發我們的思考。
學歷競爭壓力傳導至博士生層面
高校行政管理崗位全員博士的要求,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目前學術市場的現狀——作爲“市場”,總會有人進入,有人退出。這其中,進入環節毫無疑問存在激烈競爭,博士生也需要通過學歷和經歷證明自身學術能力,來獲取一份教學/科研崗位。
在高校擴招背景下,大學畢業生人數屢攀新高,2023年將達到1158萬人。在就業競爭激烈的當下,學歷從本科內卷到碩士,最終傳導至博士層面。近年來考研率居高不下,考研分數水漲船高即是體現。
這就導致部分不具有學術研究能力,也缺少學術熱情和志趣的人選擇讀博;也有部分博士生經歷幾年學習後,發現自己不適合學術研究。對於這部分博士生來說,主動退出學術市場,選擇分流到企業、政府機關和高校從事行政管理工作是可以理解的。但對於有志於繼續從事學術研究,但是迫於一些現實原因而無奈選擇非學術市場就業者,顯然是人才浪費。
如果拋开主動退出學術市場者不談,僅就後一種情況看,可以歸納出幾個具體原因。
其一,博士擴招規模與高校提供學術科研崗位的數量之間不匹配是主要原因。近年來,我國博士生招生規模急劇擴大,招生數量從2011年的6.56萬人增至2022年的13.9萬人,10年時間翻了一番。據統計,早在2020年,全國高校博士生在讀人數就達到52.4萬。
與此同時,全國高校可以提供的就業崗位卻只有3.5萬個左右,這不僅僅是教學科研崗位,還包括面向碩士和本科的輔導員崗位和其他行政後勤崗位。
其二,這是一種迫於現實的無奈之舉,甚至是一種委曲求全。畢竟博士畢業時年齡普遍不小,即便在最理想情況下,本碩博讀完一般也要在29歲左右或以上,如果讀碩士或讀博士之前有過工作經歷,那么35歲也不稀奇。
目前,我國就業市場存在嚴重的年齡歧視,大家普遍存在“35歲年齡焦慮”。如果博士畢業時找到一份不穩定的工作,過了35歲再換工作便毫無優勢可言。因此,選擇穩定並且相對自由的高校是博士生就業的普遍首選,即使委曲求全地從事無法繼續進行教學和科研的行政管理崗位。
其三,高校行政管理崗位也具有一定優勢。對於備受科研煎熬的博士生來講,這份工作意味着可以繼續留在熟悉的高校環境,且不必接受科研的挑战和折磨。而高校作爲事業單位,其行政管理崗位也有升遷的空間,且一旦擁有了一定的行政職務,還有機會掛職和調動到政府機關工作。現實中,爲數不少的行政領導有高校管理工作的經歷。更何況高校行政管理崗位同樣一年有兩個假期,這也是相對於企業和政府機關的一項重要福利。
既要轉變觀念,也要機制保障
有專家曾指出,社會各領域和崗位都需要博士人才,博士生應該轉變就業觀念,敢於進中小企業和其他領域,甚至敢於自主創業,要有幹一番事業的決心和勇氣。對此,筆者認爲博士選擇非學術市場就業不是簡單地“轉變觀念”就可以解決的,而需要考慮綜合因素,並需要相應的體制機制保障。
首先,博士選擇非學術市場就業的試錯成本非常高。博士畢業時已到談婚論嫁、建立家庭的年齡,甚至不少在讀博士生已經成家。因此,其面臨的家庭負擔和經濟壓力並不算小,不能不考慮試錯成本和家庭對風險的承受能力。所謂“轉變觀念,敢於進入中小企業,甚至自主創業”不是簡單說說就可以的,這種說法也不具有普適性。
其次,博士選擇非學術市場就業還存在非常高的沉沒成本。一名學生從本科、碩士再到博士,至少要付出10年的時間、金錢和精力,因此在作選擇時不能只考慮轉變觀念,而不考慮過往的投入。
最後,如前文所言,年齡歧視現象在我國目前的就業實踐中並不罕見,這種現象不僅存在於企業,還包括一些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博士畢業後選擇到企業工作,甚至自主創業,就會面臨在35歲甚至40歲以後主動或被動“再就業”的風險。此時,博士在年齡上已經不具任何優勢,同時缺少保障,這會嚴重影響其對非學術市場、非體制內用人單位的選擇,也不利於博士在創新的主體——企業中發揮作用。
因此,非學術市場的用人單位在引進博士時應考慮博士的試錯風險、過往投入的沉沒成本以及將來的再就業風險,爲其提供相應的待遇和保障。
爲支持地區經濟發展,用人單位所在地政府在引進博士類高端人才時,應當建立具體的制度和機制,解決博士選擇非學術市場就業的風險和成本問題,爲其建立保障機制、解決後顧之憂,並考慮將博士個人職業的長期發展與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結合起來。
從國家層面講,博士是科技創新的主力軍。我國要不斷推動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解決“卡脖子”問題,就應當建立相應的保障制度和機制,引導博士轉變觀念,選擇到企業等非學術市場就業,並繼續從事科技創新工作。否則,作爲科技創新主力軍的博士出於無奈放棄科研創新工作,與用人單位錯配,就不能發揮出應有作用。國家、高校和個人付出巨大的經濟和時間成本都將付之東流。這對個人來講,無益於個人價值的實現,對國家來講,也是巨大的社會成本損耗。
從事行政工作,博士更具“優勢”
如果站在制度經濟學角度,博士從事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在某種程度上是有利於大學治理的。
在高校中,根據不同學科設有不同的學院和系,彼此間差別巨大。教學和科研的專業知識與信息更多掌握在二級學院或系手中。這些知識具有“當地性”,決定了學院或系有權根據其現實需求採取行動,從而避免增加高校的校級行政機關與院系之間的信息傳遞成本,實現更有效的科學決策,促進教師治學。
在這方面,從事行政工作的博士是具有一定優勢的。
由於受過學術訓練並有一定的學術視野,博士擔任行政管理人員更容易與教師形成共識,有助於推動大學教師治學。教師治學的內容包括各教學項目的培養目標和方案的設計、學生學業水平的核准、教師研究的學術水平和學術貢獻的評價、教師聘用和職稱晉升學術標准的制定等學術問題。而這些問題的解決不僅需要一定的“當地性”,更需要具有一定的學術認知。
因此,從大學治理視角看,博士擔任行政管理人員,有助於減少高校管理成本,也有助於提高大學治理水平。這一點是我們需要注意的。
(作者系中國民航大學法學院教授)
標題:招聘“非學術崗位”,需要“全員博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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